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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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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课堂当作家是一种什么体验?

    创造世界。

    第14章 他们开了房,然后疯狂地赶稿

    qq上,可达不是鸭传来了新开篇,田恬短暂地从失去作者的恐慌中解脱,继续指导改稿。整个下午,田恬几乎都在手把手教他怎么写,有时候甚至想自己撸袖子上。他想不明白,为什么在微博上坐拥8万粉丝的读物博主,写作功底竟然能差到这种地步。难不成他的粉丝都是买的么?脾气倒是与粉丝量呈正比。

    而洗灰却非常安静,只在傍晚发来一条消息,为自己没能及时完成作品表示道歉。

    虽然不是他的作者,田恬却为他着急:“审稿会安排在明天早上,你晚上要上班,还有时间写么?”

    洗灰:抱歉,我也不确定

    一口咸:写了多少字了?

    洗灰:一万左右

    一口咸:还差多少

    洗灰:差高潮和结尾

    一口咸:那赶一赶,能写完么?

    洗灰:我尽量

    田恬转头通知庄墨:“你的洗灰明天可能交不了稿,你做好心理准备。”他本来应该幸灾乐祸的,但是可达的稿子也还差了一半,以至于他对庄墨的态度近似于唇亡齿寒、兔死狐悲。

    庄墨抬起那双深邃的眼睛,平静地凝视了他半刻,然后“哦”了一声,继续低头玩手机。指针到了五点,叶瞬像昨天一样潇洒地离开了办公室,而庄墨却没有挪窝的打算,甚至在天黑以后询问加班中的田恬和烈火哥需要什么外卖。

    烈火哥写完卷首语,检查了自己的待办清单,发现还有定稿本期杂志封面、撰写本期作者访谈、审核叶瞬上交的白殇殇新书《过去的我们都哭了》上市营销方案、走访24个报刊亭进行市场调查,并拜访7个经销商。这样的工作量对他来说稀松平常,他站起来,打算到天台上做三十个俯卧撑、练一会儿哑铃,算是对自己不幸处境的微小补偿。可是,就在他刚刚抓起哑铃的一刹那,他桌子上的电话机又铃铃铃地响了。

    “帮我接一下!”烈火哥实在不愿意打断自己的健身时间。

    田恬听到传唤,不确定地扫了圈办公室,发现只剩下自己和庄墨,而庄墨摆明了他不想去。田恬从未见过如此下流无耻之人,他实在想不出庄墨除了跟洗灰说了两句话之外还干了什么。

    田恬气哼哼地走过两排办公桌,拎起了听筒:“喂?!”因为一肚子火,他的语气非常粗鲁。

    对面愣了一下,似乎他的一生中还没被人这么粗暴地对待过:“请问是《新绘》杂志社么?我是观文的许唯,你们主编在么?”

    田恬觉得许唯这个名字似乎在哪里听过:“不在,他住院了。”

    许唯听到这个消息颇感诧异:“那现在你们的执行主编是谁?”

    “烈火哥。”

    “他在么?”

    田恬看了眼厕所的方向:“他不太方便接电话,你有什么事?”

    “请你明天上班让他把《夜航船》的版面发过来,我们这边要审核一下。”

    “诶?”不是说不登《夜航船》么?

    “有什么问题?”许唯的声调微微上扬。

    田恬既没有主见,又欺软怕硬:“没有!我什么也不知道,我只是个新来的!”

    许唯轻笑了一声:“好的,麻烦你了,再见。”

    “再见。”

    不一会儿,烈火哥健身回来,听到这个消息,也跟田恬一样惊讶:“我们不是不登《夜航船》了么?难道主编没有跟许总那边沟通好?”

    “他沟通了一半,从楼梯上摔下去了,”庄墨提点了他们一句,“所以观文那边以为一切照旧。”

    烈火哥难以置信:“他们那天还吵了架!”

    “那可能许总以为他吵赢了吧。”

    田恬同意他的看法:“在他们眼里,《新绘》拒绝刊登谭思的新书,这根本不可能。”他从许唯低沉悦耳的嗓音中听出某种傲慢,虽然他说话彬彬有礼。

    办公室里气氛压抑,这状况棘手得很。

    最后田恬忍不住问:“那现在怎么办?”

    烈火哥想了想,抓住了听筒:“反正主编已经决定了不登,我直接跟许总挑明了吧。”

    “慢着,”庄墨叫住了他,“观文在跟京宇谈收购?”

    “……嗯,有这回事。不过《夜航船》合作不了,这件事应该也黄了吧。”不单是黄了,而且等同于京宇公开与观文决裂。正面刚上观文,烈火哥早有心理准备,但事情到了眼前,他发现自己还是心虚。京宇的财务状况非常糟糕,如果观文从中作梗,可能连这一期的月刊都无法顺利上市。

    “先拖着,让他以为一切照旧。”庄墨道,“观文在业界的名声可不怎么样。现在惹火了他,谁知道会怎么打压胁迫。新刊就要上市,至少让我们心无旁骛地度过这个截稿期。”

    田恬觉得他真是个老狐狸。

    烈火哥虽然对田恬的看法表示同意,不过庄墨说的却不失为良策。想不到,从作者那儿学来的拖稿技巧,有一天会派上用场。

    大家达成一致,决定对观文瞒天过海,庄墨看看时间不早,拎起西装起身要走。田恬忍不住问:“你去哪儿?”

    “泡吧。”

    田恬羡慕嫉妒恨。为什么同样是编辑,庄墨过得像个公子哥儿,自己却过得像个洗脚婢。

    庄墨走进魅力四射的时候,酒吧刚刚开门。乐队在舞台上调弦,大厅空空荡荡,只有保洁在拖地,完全看不出来过几个小时这里会变得一片醉生梦死、纸醉金迷。他问前台要了一个包间,在里面一个人消磨了个把小时。

    随着夜色渐深,外面逐渐变得热闹,又从热闹变得喧嚣,吵闹的蹦迪隔着厚实的门板震耳欲聋。

    庄墨扫了眼手表,确认自己再也没法等下去了,叫来侍应生,点了一瓶红酒。侍应生在记账的时候偷摸东张西望:这位先生既不唱歌,也不应酬,一个人枯坐了半天,真是个怪人。他毫不掩饰对庄墨的好奇,这种好奇在他塞过来100块钱小费时达到顶峰:“等会儿你让任明卿把酒送过来。”

    侍应生的表情变得微妙,但是他什么也没说。

    没过多久,任明卿敲了敲门,在庄墨应声后推门而入。任明卿见到他喜出望外:“庄先生,你怎么会在这里?”

    “刚谈完一个项目。”

    “你要写新的剧本了么?”

    “酒桌上说的都不作数——你呢?你的稿子写得怎么样?”

    任明卿笑得勉强,即使光线黯淡,也可以看出他浓重的黑眼圈:“还差一点儿。”

    “他们什么时候要稿子?”庄墨明知故问。

    “……明天。”

    庄墨装出一副惊讶的样子:“那你今天要上班到几点?”

    “……凌晨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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