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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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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悬念》等一系列实用类书籍。这样,每当可达提出疑问的时候,田恬就疯狂地翻书找答案。虽然有点临时抱佛脚,但幸运的是,他很快发现很多原理都是相通的,因为有大学四年的坚实基础,他要理解商业化写作的内部逻辑非常容易。这就好比他是个考过了微积分和数论,回来做初中数学题。

    他把这些毫无保留地教给了可达。他不止希望引导可达把这篇文章写好,还希望可达能触类旁通,从这次的写作过程中领悟到抽象的写作原理。但可达显然没有那么高的天分。田恬又翻阅了过去的《新绘》稿件,给他归纳总结出大量的案例,帮助他去理解故事为什么这么写。

    田恬全情投入,一整夜都在忙碌,事后很想被表扬。但烈火哥在庄墨面前揭他老底,他立刻就害羞起来。讲故事逻辑,看样稿学习,这是庄墨第一天来公司做的事,他依样画瓢,岂不是说明他认可了这个死毒舌?!这不要他得意死!更何况看了三大摞才吸取经验教训,这让人怎么装逼?!

    “笨鸟先飞,也不失为一种求生方法。”庄墨往田恬心上撒了一把盐,走到电脑前检查工作,qq列表里任明卿的头像还黑着,他的id叫洗灰。

    “这就给你拖黑!”田恬抢过鼠标,作势要对任明卿下手。

    庄墨什么话也没说,拿出手机操作一番,田恬听到口袋里传来微信提示音,打开一看,庄墨发了个红包,88块钱

    田恬眼里都是钱,心都化了,回过神来趾高气昂地哼了一声,以示他不为所动,身体却乖乖给庄墨让了座,还顺道帮他打了水,对他给“洗灰”设置特别消息提示音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任明卿直到中午才上线。庄墨这次直接挤开田恬,接手了qq。

    一口咸:写的怎么样了?

    洗灰:您好,还没有写完。

    一口咸:嗯,写了多少?

    洗灰:6000字这样

    庄墨觉得这个手速对于一个佛系作者来说,已经非常可观了。

    一口咸:请问是一个怎样的故事呢?可以发给我看一下么?

    洗灰:抱歉,写到一半,思路还没有彻底理清,等成品再上交,可以么?

    一口咸:没问题

    一口咸:什么时候能够写完?

    洗灰:对不起,这个也没办法保证。今天晚上有夜班,我尽量在上班前写完。

    一口咸:加油。

    等了一上午,网聊三分钟。田恬见庄墨心满意足地下线,不免努了努嘴,呵,男人!

    “他谁啊?”田恬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那么嫉妒。凭什么庄墨就可以找到这种作者,一上手就写个6000,他的这位大神磨来磨去,一小时150,凭什么?

    “就上回那个。”

    “写的有那么好么?”田恬酸溜溜地说。

    庄墨抬起头来,盯了他好一会儿,田恬做贼心虚地清了清嗓。他知道庄墨着紧这个洗灰,这么说庄墨要不高兴了,但是要他闭嘴不挑衅,那比登天还难。

    想不到庄墨看了他半晌,松了松自己的领带:“不错。”不知道是讲任明卿写的不错,还是认同田恬的闲言碎语不错。他起身拿起任明卿两年前写的五份备用稿,放在田恬面前,“你看看,告诉我什么感觉。”

    田恬的眼神从戒备到狐疑,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他好比拔了老虎屁股上的毛,正打算以身搏虎、然后光荣地以身饲虎,却发现老虎邀请他一起打局桥牌。

    “……唔。”田恬被委以重任,自尊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在还没来得及傲娇之时,就开始任劳任怨地读稿。

    田恬是从他上次惊鸿一瞥的搞笑文开始看的,看的时候很开心,看到结尾就不笑了,甚至眼眶微微泛酸。其后几篇里,他看得要慢一些,仔细一些,同样得,也很容易在结尾处红了眼圈。庄墨一直在旁边默默观察着他的表情。

    等他全部看完,庄墨问他:“怎么样?”

    “嗯……还不错。能驾驭很多题材和风格,脑洞很大,很会做设定,科幻也好奇幻也好,设定都很吸睛。这些完全不同的文章如果要说什么共同点,就是人物塑造得很好吧。但是,”田恬加重了这两个字,希望他的转折能让庄墨惊慌失措,“虽然他的人物细节处理得没有问题,人设也立得住,但有些主角让人喜欢不起来,不讨喜。他结尾又总是处理得很仓促,戛然而止,就总觉得故事的完整性还差一点——而且他好像只写过一篇he,其他全都be了,太惨了吧!为虐而虐啊!”

    “我不是要听这个。”庄墨淡然,“我是问你作为一个读者的观感。你觉得这些故事,你在平时会去看么?”

    “be不看。”田恬答得非常干脆利落,“生活已经很凄惨了,我为什么还要去故事里受虐?”

    “在你第一遍看的时候,你又不知道be还是he。”

    “如果在网上,我会看评论。he难道不是网络作者最起码的操守么?!”

    “那你看了开头以后,看得下去么?”

    田恬点点头:“他的故事悬念感很强,因为他的设定总是别出心裁,我即使不喜欢他的人物,也不得不看到结尾,因为我想知道所有的真相。”

    “你看了这些文章会想关注作者么?”

    “当然。”田恬心不甘情不愿地说。他一点都不想奉承庄墨的作者,但鉴于他看了洗灰将近5万字的免费故事,他已经对这位作者产生了一丁点感情了。田恬不愿意说一些恶意中伤他的话,即使他听不到。

    “你看他的稿子,觉得费劲么?”

    “有点。”田恬实话实说,“他有些句子写的太长,咬文嚼字;有些设定和情节太复杂,我一个文科生根本看不懂。”

    庄墨点点头:“那如果你关注了这个作者,他发了一篇新的稿子,你会在什么时候去?”

    田恬想了想:“如果他全是he,我会愿意每天睡前刷一发。不过不能太烧脑,平时下班已经很晚了,我很累,不想动脑子。”

    庄墨把他的意见全都记录下来,完成了这次调研。

    他选中田恬做试读者,因为田恬是个95后,从小浸淫二次元,他和现在的小孩子所接触到的东西是一样的,口味也是一样的,他的眼光代表着一批正在成长中的核心消费群体。在畅销书界,有这么一句话:谁征服了初中女生,谁就征服了一切。对于任明卿文章中出现的问题,庄墨了如指掌,但庄墨想要知道:小孩子对他到底什么感觉,欢迎还是讨厌?接受还是抵触?这关系到他未来能发展到什么层次。庄墨希望把他捧到后网文时代代表人物的位置,他的文字感觉能不能吸引95后甚至00后,这是关键。

    作者有话要说:  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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