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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半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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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搭乘计程车来到西北方的海湾,距离台北远得像是跨县市,路上无车无人,没有商店还亮灯,二十公里间只有一家便利超商,稀稀落落几栋民宅倒像是在抵抗都市化。
杜佑南说他受伤又喝了酒,状态不适合开车上路,他精疲力竭,在计程车上猛打瞌睡。若是以前,金绾岑根本不敢想像这种花钱方式,八百块就为了听阿虎他们的表演,想当然尔,也是使用天支付结帐,轻鬆刷过qr code彷彿没实际支出半毛钱,她快要习惯流水花费贪图个方便,实在让她心情複杂。
大海迎面袭来。
海潮声瞬间打醒金绾岑,带节奏的频率唤醒感官,她嗅闻空气中的新鲜鹹味,山从来没有如此直接火辣的气息,她迫不及待脱下靴子,双脚浸入泡着海水的砂砾。
「妳没来过海边?」
「没有!日月潭倒是去过很多次,呀!」金绾岑被海水的冻凉吓到,笑着跑回南旁边。「我不知道大海那幺具有杀伤力。」
「白天比较适合玩水,夜晚则是故作温柔的鲨鱼。」
「夜晚的杜佑南不也如此。」金绾岑扶住摇摇晃晃的他。「晚上的海可以做什幺?」
南嘘了一声盖住她的眼睛。「是音乐。」她说。
柔软的沙地其实不方便走路,尤其她又撑着杜佑南,她要在两人重量坠下沙层前抽开脚,如果她失去平衡,南也会摔倒,他并没有伤得那幺严重,身体却虚弱得判若两人。
金绾岑沿海岸线一路往上,石砾与巨岩逐渐多了。
「走到快摔跤妳却那幺开心,妳比我想像的还怪。」南说。
金绾岑白了他一眼,不过黑暗中谁也看不清楚谁,大部分她是盯着远方闪烁的蓝星漫步。「不怪怎幺会待在你身边。」她用手肘顶了顶南的肋骨。「平常就算和你并肩走,你也不牵手,现在不是亲密多了。」
「非男女朋友就牵手是有点超过了。」
「……请更清楚界定男女朋友。」
南握住她,五指交错,柔软的手摸起来很舒服,像是把她整个人包覆在掌心呵护。「牵手只是基础。」南拉过她的肩膀拥抱,不是做爱的姿态,她静静把脸贴近南的头髮,洗髮精的香味,海水的气味。夏天提早到来,一个晚上,她就经历了三种截然不同的季节。
「我喜欢。」
「嗯?」
「静静抱着,不必刻意讨好。」
「做爱的时候?」
「对你,我会。」
南亲亲吻她的脸颊,「我们相似又不同。」他拨乱岑的秀髮,停下小鸟般的轻啄,金绾岑心叹可惜。「男女朋友,自然有前辈为我们定下注解。」
「请说。」
「勾过肩才是女友。」
南毫不客气把手搭在她肩头,一切美好都给这举动破坏殆尽,金绾岑差点没气死。
「你一路走来不都是勾着我的肩膀?」
「似乎。」
杜佑南挂着莫测高深的微笑,虽然金绾岑觉得他只是疲倦到神智不清。他们踏过一丛丛马鞍藤,走上简便修筑的木栈道,黑色砂砾从木头隙缝中扑嗦掉落。一间地中海式风情酒吧,冷光从地板打上,悠悠湛蓝,好似他们一路走来竟登上了某颗耀眼的星体。
人们在室外或坐旧沙发、躺椅、靠椅,或席地盘腿喝酒。
阿虎弹着抒情的电吉他,乐儿一反疯癫模样,十分――金绾岑不得不说――极具魅力打击爵士鼓,全身投入节奏,踩着大鼓与hi-hat的双脚宛如太空漫步,双手在小鼓和tom之间移转,摇晃cymbal,她点着头露齿大笑,时而转动鼓棒时而抛接,这一刻她看起来比什幺都还纯洁。
阿虎用比原唱richard ashcroft再稍微粗一点的音调唱着lucky man。
幸福
多一点或少一点
对我来说只不过是个变迁而已
一些我能接受的事罢了
幸福
来来去去
看见妳凝视我
发现我的温度开始升高
我只了解到我到底身在何方
越到后面越激情,转为摇滚嘶吼,尤其最后不断重複oh,my,my,听众们都高亢合唱,金绾岑一方面觉得很有意思,一方面又心想还好附近没有民宅。
the verve成立于1989,是她出生前的乐团,就像oasis、guns n’roses,她喜爱却无缘躬逢其盛,只能听着一代又一代的人传唱,使用免费线上音乐弥补缺失的唱片,想像那个年代的美好。现在台湾又有多少人把他们当作指标迈进呢?
「妳在外面帮我监督他们,我进去点个酒。」
金绾岑自动钻入他的臂弯里,摆明了就算漏掉现场演唱也要撑着他。
酒吧的装潢与其说像一般而言弄得阴阴暗暗,以看不清楚对方的方式进行对话,不如说更贴近咖啡馆氛围,适合看书的明亮度,不过想吸菸的话也没有禁止,不少人待在室内,舒适的从敞开玻璃聆听现场演唱,免受寒风抽着香菸。
吧台内是戴墨镜蓄短髭的健壮男子,穿着西装背心,金绾岑相信那副墨镜不是为了遮丑,因为很少有男生留中分头髮却又显得好看,眼前是一例,他的气质形似日本男星小田切让。
「又犯老毛病了?」
「从楼梯跌下来。」
「我看得出来那是被拳头划伤的伤口。」男子拿出温好的圆杯,咖啡粉倒入滤器,轻敲把手将多余咖啡粉刮除,填压器压紧实。「对方有没有戴指虎?」
「有的话现在就给医生缝了,话说超,我是要喝你调的琴酒,可不是来这边享受咖啡读书。」
王定超没有理会,其中一杯倒入热打奶泡,拉花钢杯滑入的牛奶晕染成图,小汤匙和巧克力酱雕出金鱼。「金小姐,我听说妳是咖啡拿铁派。」
「谢谢。」金绾岑诚惶诚恐接过,实在太美丽了,她不知道该从何入口,只好先拿出手机拍照。「画得很漂亮,我很喜欢。」
「我也喜欢,能跟妳要照片吗?」超露出暖男笑容,她还有什幺理由拒绝。
南一口气把espresso喝完:「草长得怎幺样?」
「你可以自己去看看。」
南打开吧檯门板,与洗着杯子的超擦肩,越过挂着大量酒瓶的橱柜,移开装满咖啡豆的大罐头,那裏有一扇小木门,他蹲着身子走进去。
「我是不是不该跟着进去?」岑问。
「我想他不会介意,不过,我另外对妳有请求。」
「好。」
超倒了一小杯黑刺李琴酒,酒与咖啡相撞,岑把白色金鱼吞进喉咙。
「这里的客人不是谈论气候与外星人的关联,就是在讲前总统的生殖器只要能塞进民主大中国(chinese democracy)的洞里,马上就能创造全新历史定位之类的狗屁倒灶,我需要有正常人来平衡观点。」
「超先生,你恐怕要失望了,你没办法在我身上寻找到期望的那部分。」岑笑起来。
「我不能,但是南可以,只要他可以我就信任妳。」
「能够信任对方一定很幸福。」
「别忌妒。」
超笑了笑,摆上两个白盘子,一盘夹着放在玻璃罐里形状、香气都很美味似的手工烤饼乾,有巧克力、杏仁果、薰衣草,另一盘则夹着放在玻璃球里大块厚实的棕色饼乾。
「我、阿虎和南有段时期住在一起,不是住在这里,当时很穷,三个男生窝在不到十坪的公寓拼命活着,冬天时,我们想捡只流浪狗回去,睡觉就有天然暖炉,但是太穷了,狗和人只是一块挨饿,我们只好又把牠丢回街上。那时候我们做了很多事,也有很多想做却没办法做的事。」
「在黑社会的时期?」
「围事、收保费、运毒,真的怕被抓,门铃响的时候不敢去应门,电话一拿起来就挂断,只有南无所谓。不想做这些的时候,就去做粗工,每天现领一千八。」
「这个男人应该没有想做却做不到的事。」岑说。
「很多,小金鱼,有很多。」超咬了一口棕色饼乾,乾咳起来,玻璃杯接过水龙头的水饮用。「难吃得要命,妳可别好奇去嚐……南的魅力是做出我们都无法想像的事。当时一有空闲,大伙儿都是和弟兄们搏感情,去ktv、喝茶、泡酒店,跑去中新芦一带飙车,炫耀妹仔、车管改多大灯多闪,沉浸在无谓的同侪虚荣,只有南勤奋地往图书馆跑。」
「去吹冷气睡觉也是有可能。」
「学生都是这幺做吧,骗家长去念书。」超感同身受说。「我曾经去偷看,南把笔记本抄的密密麻麻,怕被我们发现,还一直放在置物柜不带走。我第一次看见他哭是那几本笔记不见了。后来我拜託图书馆调阅监视器,从外头的大型垃圾桶帮他挖出来。他那时候才跟我说,如果不唸书,他一辈子就只能这样过了,没做上堂口大哥就是去蹲苦牢。」
金绾岑知道南依附着叶老闆,曾经混过,看到了阿虎、乐儿对生活的态度,心里确实有瞧不起他的念头,觉得一百万自己拿的是心安理得,因为对方和她一模一样。
「对不起。」她说。
「为什幺?」超停下擦杯子的手。
「让自己好过一点。」
「通常我听到说对不起的对象都是债主。」
「这或许也是一种债?」金绾岑装作可怜。
「有债必还,我最多再放宽妳一个月,小金鱼。」
外头的音乐从the verve进展到coldplay,时代在前进,他们坐在店内缅怀过去。有些东西注定淘汰,当价值大过了意义之际。
「那是多久以前的事?」
超搔着鬍子回想:「他进天光製片已经过了四年,当初我们在五星盟结识时,他国中还没毕业,我是专三,阿虎是专二,妳让我想到了,那段日子正巧也是四年。」
「杜佑南加入黑社会国中都没毕业,他――他现在到底几岁?」
「二十二岁。」
「怎、怎幺会……比我还小……」
「看不出来吧。」
「令人又爱又恨,保持神祕与误导的确是杜佑南的魅力之一。超,他不唸高中有任何理由吗?」
「我可以告诉妳我们的故事,在那之前南过着何种人生,他应该要亲自告诉妳。」
「或许南会说谎。」
「他说的谎有时候连我都看不穿。」岑露出沮丧神态,超摸了摸她的头,「不必担心,金绾岑是个有魅力的女性,我已经从南的口中听闻不少。」
「……太丢脸了。」金绾岑端起红色咖啡杯遮脸。
「这点也不必担心,对南来说魅力不过是种武器,用来攻城掠地,不是大不了的玩意儿。」
「你很坏。」
「妳看不出来我长怎幺样吗?」
超摘掉墨镜,很漂亮的眼珠,没有一丝邪气,和南是相同类型的人。
「坏人们,你们终究有好的归宿,努力挣钱开了一间酒吧,有好的表演,好的气氛,好的食物,也有难吃的食物。」金绾岑拿了一块厚实大饼放在手中掂了掂。
「这间是杜佑南出资的酒吧,星聚落,我不过代他管理。」超戴回墨镜。
「你喜欢他对吗?喜欢杜佑南,不,你也爱着他。」
「女人啊……」超摇着头忍不住倒了第二杯琴酒,他很少一晚连喝两杯,足以影响判断力。「所以是我该忌妒妳才对。」
金绾岑咬下一大口饼乾马上呛到,味道几乎跟黏土没两样,碎屑黏在喉咙,她灌下白开水沖刷。
「真的不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