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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宅屋-> 都市言情 -> 有凤来仪/娇花别哭全文免费阅读
有凤来仪/娇花别哭_分节阅读_4
- 鲜卑人很羡慕汉人,甚至见着那些个汉字两只眼睛都能看出花来。鲜卑没文字,什么东西都只能靠口头相传。
安达木不想一辈子都打猎为生,听到秦萱要去大棘城,顿时也起了心思。他其实还知道秦萱会写字,心里老痒痒的,也想学。只不过秦萱自己没提起这事,二来也是她那一家子乌烟瘴气的,别说学了,恐怕就是上她家门,都能被秦萱的婶母给轰出来。
现在就好了,说不定努力一把,还能娶了秦萱。
秦萱不知道他肚子里的这些道道,不过多个人上路总是好的,尤其这会世道并不安宁。中原战乱不止。辽东这块地方勉强还算是平静,尤其慕容鲜卑单于还特意设置了侨郡来安置那些迁徙来的汉人。大棘城那地方汉人多,也热闹的多,不管干什么看着都要比在这个山沟沟里要强得多。
“好。”秦萱点头。
安达木一听,立刻高兴的笑了。
两人一道上马赶路。
在马上,秦萱抱紧了秦蕊,她低下头,在小女孩的耳边道,“秦椿……姊姊已经替你报仇了。”
秦蕊一惊,抬头来看她,秦萱低下头沉默一会道,“这事是姊姊不好,但以后不管有何事,一定要和姊姊说。姊姊只有你一亲人,不管如何,总会护你。”
秦蕊低下头,口里应了一声。
**
这一路走得并不顺利,中原远远要比秦萱想象中的要乱的多。原来的晋朝的太守,还有匈奴人,另外奴隶出身的石赵羯人,蜀地的成汉,几方势力缠斗在一起,平民活不下去,就只能南下或者是到辽东来,看能不能寻得一条活路。
路上的流民衣衫褴褛,时不时有人倒下,能挨下来的基本上是青壮年,秦萱瞧了几回,发现队伍里头的老人几乎没有,另外还有孩子和年轻的女人,孩子们不多,女人们衣衫褴褛,垂头赶路一声不吭,里头的缘故光是让人想想就不寒而栗。
也不是没有人想要打秦萱的主意,她在别人眼里看起来就是一个面容清秀的少年,不过她骑马路过,看着也不是弱不禁风的模样,身边又有一个壮实的鲜卑人。就算有个什么心思也很快的没了。
就算是打劫,也要看人来,若是踢到一个钉子,把自个的命都搭进去就划不来了。
这段路走得秦萱神经紧绷,她倒还好,但是秦蕊就不行了。她一天到晚都不准秦蕊离开半步,不管做什么都要带上妹妹。
终于赶在辽东最凛冽的寒风之前,他们到达了大棘城。
大棘城内,瞧着竟然是比别处的地方都还要有生机许多,甚至在城外,她还看到了一片片的农田。
天知道她看到的鲜卑人都是放马牧羊的,谁见过鲜卑人还种田啊!可是瞧着农田里头的农夫身上穿着鲜卑人的衣服,口里说的也是鲜卑话,简直吓得人都觉得是不是自己看错听错了。
后来才知道前一代鲜卑都督就是教部众习农桑法制等同晋朝。
安达木进了大棘城,一双眼睛恨不得到处看,城外是开垦了的农田,城内是各种人都能见着,鲜卑人,汉人。有时候还能瞧见几个金发蓝眼的鲜卑人,瞧着就觉得有些新鲜。鲜卑早在当年的大部落时代就被单于宣布过,不准部落内通婚,所以鲜卑人血统混杂,有眼睛小的眯成一条缝的,也有眼大的。但是很快几个人就发现,在这地方,黄发蓝眼的人还真不少,看多了就觉得毫无任何特别之处。
不过慕容鲜卑有个特点,就是肌肤特别白,甚至到了被外面人称呼为白鲜卑的地步。秦萱以前也听过关于慕容家的一些小道消息,都是盖楼氏闲来无事和其他鲜卑女人说的,秦萱在旁边听了两耳朵。
男人喜欢谈论女人,女人也喜欢说俊美的男人。尤其慕容一家子长得的确不错,慕容部第一代鲜卑都督就是个美男子,虽然没见过,但是抵挡不了八卦消息满天飞。
街上熙熙攘攘,不少人坐在马上。还有汉人的牛车慢吞吞的经过。
牛马一多,街上的味道就十分冲鼻,毕竟牛羊基本上是当街就拉撒,数量一多,气味就格外销魂。
还别说这会的路再怎么好,也比不上现代的马路,只要雨水一多,就成了烂泥地。
秦萱让妹妹坐在马背上,自己下马。带出来的马儿固然健壮,但是也经不起这么一路的折腾,到了地方,就自己下来,让妹妹坐在上头。一个小女孩儿,怎么着也只有那么一点儿重量,还比不得马屁股后面挂着的胡床重。
一脚高一脚低的踩在烂泥地里头的感觉太糟糕,秦萱打算去城中的两市看看,买些吃食,然后寻一个住所暂时住个几天,然后去找找有没有什么房子可以租的。
她一开始想的是找自己的外家,但是一路走过来,她这心思也有些淡了下去,能找到自然最好。毕竟这世上一个人到底是辛苦了些,但找不到也不必在意。
慕容部一切都是学着汉人的,东西两市只要有心就能打听到。
这会还没到开市的时候,秦萱就先带着妹妹和安达木到别处逛逛。突然前方传来一阵嘈杂,期间还夹杂着马蹄声。
秦萱拉住马,安达木也赶紧退避到一边去。免得撞马。人若是被马撞上,骨折都还算是好的,有时候一条小命说不定都能交代出去。
果然路上行人纷纷闪避,有些骑马的人还慌慌张张下来赶紧躲到一边去。
一群鲜卑人打马从街上跑过,他们的马都是上好的高头大马,和平常人所用的矮小的劣马不同。
马上的人都是鲜卑人打扮,秦萱拉住了马缰,看着那一队人飞驰而过,那些人头上戴着有披幅的鲜卑帽,腰间还佩戴着环首刀。看着便知道不是普通人。
果然,她见到这些人簇拥着中间的少年,道路上的牛车和马匹都十分识趣的避让开,让那一队人先过。
中间那个少年乌黑的长发披散着,他眉眼精致的有近乎妖冶,美如冠玉倒还有些不及。细白的白狐毛软软的蹭着他脸颊的肌肤,将他原本白皙的皮肤衬托的越发剔透。
少年长发披散,头上却扣着一顶鲜卑人的步摇冠,步摇冠上的花叶随着马背的颠簸颤抖不已。
秦萱看了一回,比较起其他人的惊艳,她倒是觉得那个少年头发披散戴着那种步摇冠,更多像天线宝宝,尤其是头上花叶晃晃荡荡的就格外像,她想到这个差点就笑出声来。
笑了一阵拉着马和安达木一道去寻市肆,这么一路上三人累得够呛,不如找个地方休息一会,吃个东西。她摸了摸马都不再鲜亮的鬃毛,再这么累下去,别说人,连马都受不了。
她看了那一眼少年,回过头去。那马上的少年似乎察觉到有异样,他回过头去,当他看到那个熟悉的背影,顿时脸色大变。他拉住马缰,由于力气过大,骏马头都被拉偏,马儿一阵长嘶,高高扬起前蹄。
行人里顿时起了议论。
少年拉过马头,就要回头去寻。身后的随从跟上来,“郎君,有何事?”
慕容泫坐在马背上,再想去看,但是这会已经看不到了。
作者有话要说: 秦萱:天线宝宝噗
慕容娇花:宝宝心里苦,宝宝不说
☆、寻找
安达木来了大棘城,左看右看都看不够,城中东西两市要到午时之后才会开市,秦萱怕秦蕊饿坏了,拿出一些东西和别人换了蒸饼,蒸饼硬邦邦的,完全没有发酵过,就是一坨的面疙瘩,但是秦蕊饿着了,吃着这个比什么都香。
她先带着安达木和秦蕊找了一处住所,打算明日就去打听哪里有可以居住的地方,她觉得只要肯干,终究是可以自己挣出一片天地的。
待到开市,买了一些必用品和食物,安达木坐在两人面前将嘴塞的满满的。秦萱手里拿着匕首从羊腿上割下一块肉来,让秦蕊慢慢吃,“慢点,”
秦蕊点点头,但还是一个劲往口里塞肉。以前在秦家的时候,姐姐时不时私下给肉吃,但是婶娘从来都不给饱饭吃,现在好不容易可以自己做主了,秦蕊生怕下回就吃的少了。
辽东这块地方,天寒地冻,虽然在慕容鲜卑单于的治理下,学习汉人事农桑,但是这块地方,本身就不太适合发展农业,所以当地的鲜卑人,还是从事狩猎的多些,而且依靠着兴兴大岭,丛林茂盛,赶在大雪封山之前只要勤奋,就会有不少收获。
所以狍子肉之类的,价格还算便宜。
秦萱瞧着面前两人吃饱了,她出去一趟打来热水让秦蕊和安达木洗手。秦蕊乖乖的让她洗了,但是安达木表示没有必要,将手往自己身上的袍子上揩。
“洗干净。”秦萱瞧见眼角抽动了好几下,把水盆往他面前推了推。
“水可不多,能省则省……”安达木的声音在秦萱的注视中渐渐低了下来,最后他自己都听不到了。
他动了动,俯身过去洗手,水很热,洗了几回,手上便干净了。
秦萱去将被子铺好,屋子里的炭火也已经点好了。辽东天冷的早,若是屋子里头不用炭火,根本就过不下去。
秦蕊早就累了,她早早的躲进去睡了。只留下秦萱和安达木两个人,安达木这一路走过来,惊吓有,尤其一路上看到那些流民,看人的眼神和狼崽子一样,浑身上下都不舒服。但是这里也有许许多多让他觉得新鲜的。
“方才那人骑的马真高!”安达木还是喜欢看马,回想起那个少年骑的那匹马他就浑身上下来劲,“大丈夫就应该有一匹那样的马!不过那人长得娘们唧唧的。”
那少年的面容对于男人来说的确是过于昳丽了一些,他经常狩猎眼神好,将马上那人的脸看看清清楚楚。
“这你都注意了啊。”秦萱听安达木这么说,顿时想笑,那个少年的确长得很好看,不过那会她光注意他头上的那个和天线宝宝似的步摇冠上了。现在回想起来还是差点笑出来了。
“男人就应该身强力壮,长得和个娘们似得有甚么意思……”安达木听到秦萱那么说顿时来了兴致,但是说到“娘们”两字的时候,秦萱面上的神情顿时变得似笑非笑,顿时就闭上了嘴。
“瞧那个排场,估计也是富家郎君。”秦萱说着就笑了,“汉人里头有句话叫做男生女相是贵相呢。”
“反正我们鲜卑人又不在乎这些……”安达木嘟囔了一句。
“好了赶紧洗漱睡了吧,从明日开始就要有很多事要忙了。”秦萱说着就站起来,明天要准备着去找一个住处,还有工作。曾经想过去找自己的外家,盖楼氏生前也曾经说过自己娘家在哪个地方,甚至还准备着带儿女回娘家去。但是经过她叔父的那一档子事,她也有些怕自己遇上的会是陈氏和秦椿那样的人。她倒是不怕,反正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但秦蕊年纪小,需要有人照顾,而她不管是去打猎还是做些其他的事,是不太可能将秦蕊放在身边。
想起这件事,秦萱是觉得脑袋疼。她瞧着安达木去了另外一间房间,坐在那里想了好一会,才慢腾腾起来。到自己的房间去,房间里头秦蕊一间睡的很熟,小脸蛋红扑扑的,长而卷的睫毛随着呼吸起伏轻颤。
或许是因为混血的缘故,姊妹两个的轮廓都要比平常汉人深一些,甚至肌肤都是天生的白。所以陈氏心情不好的时候,就骂她们是鲜卑女人下的鲜卑贱种。从父系算来她们是汉人,但是长相上却和真正的汉人不太一样,这些年来,不少人都说她是鲜卑婆娘。
不过,这个世道,汉人或者是鲜卑人都不重要。这年头,拳头大,那么谁就最贵。哪怕是司马家的皇帝,一旦被胡人俘虏,照样身着青衣给人做服侍的事。
她脱去身上厚重的皮裘,躺在妹妹身边,看着熟睡了的秦蕊,她伸手将妹妹身上的被子又拉上去了点,而后闭上了眼。
**
高家今日来了一名贵客,或者说也不该是贵客,原本就是这家的外甥,但这外甥却是辽东公慕容奎的第三子慕容泓,生母就是高氏。他是庶出,并不是嫡长子,在兄弟之中显现不出来,高氏又不受宠,连带着儿子在慕容奎那里也不受重视,但是对于高家来说,这个外甥是高家和慕容家的纽带。
高家并不是辽东本地的,当年八王之乱,中原待不下去,高氏族长便带着族人迁徙辽东,辽东自从天下归晋之后,绝大多数是由慕容部和段部的鲜卑人居住着,到了这块地方上,自然是要拜一拜山头,只不过那会辽东公想要启用高氏族长,甚至话也说的很好听,说是一同辅佐天子,但是高氏族长称病,闹到后面又有人在里头挑拨,最后生分了,二那个族长也忧思过重而亡。
子孙们要在慕容家手下讨生活,父亲的那一套是万万不能用了,于是将妹妹送入新任辽东公府中做侧室,高氏不受慕容奎宠爱,但幸好还有一个儿子在。
高冰让阍人将门打开,自己守着,不多时,前面就开始喧闹起来,一个锦衣披发的少年快步走了进来,他眉目清丽,身材修长,明明不过才十三四岁的年纪,但是站在那里却已经比高冰都要高出一个头来。
“阿舅!”慕容泓生母是汉人,汉话也说的流利,一开口没有带上鲜卑口音,他快步走过来,双眸明亮。
“三郎来了。”高冰见到外甥前来,满脸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