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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黑太子残暴妃_分节阅读_177
- 再想起昨晚睡梦中隐隐感觉到的安心,不用细想就知道是谁来过了。
嘴角勾起浅浅的柔笑。
雕花的扇形木窗微微开了细缝,不远处的红漆围墙上,男子凛然傲立。
烟雨朦胧中,油纸雨伞微微转动着,伞面上画着位穿着蓑衣的男子立在清澈的山间水潭边,手里一只鱼竿,脚边一只鱼篓,坐下一方矮凳,那宁静淡远的悠闲生活令人向往。
雨伞下,扇面微抬,露出男子清绝邪魅的面容,墨染的发,狭长的眼,刀刻的轮廓,凉薄的粉唇。寒潭夜泉般的双眸漫然流转间是动人心魄的风华与魅惑。眉眼间尽是绵绵柔情,可柔情中又透着娟狂霸道。
似水温柔的视线透过朦胧烟雨越过窗户的细缝落在坐在床边的女子身上,女子肤若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两眉弯弯如笔画,星眸盈波似桃瓣,嘴角含着浅笑,眼底波潋处温情稍纵即逝,晕染的眉梢青思悉堆。
薄唇微启,性感而低沉的呢喃声还在细雨中飘荡,可转眼间,绝艳的身影纵然消失在雨幕中。
“总算不那么狠心了”
房中的以墨像是感觉到那灼人的视线,蓦然回首,窗外,雨幕连连,天地间因此灰蒙一片,静谧的院子、围墙空无一人。
“公主,您要起床吗?”花舞推门而入,手里端着碗汤药,“公主,破晓公子吩咐,让您一起床就把这碗药喝下去。”
以墨将青丝收入掌心,也不起身,就窝在床上,接过药碗,憋着口气,一口饮尽。喝完之后,那满嘴的苦腥味儿让她连连蹙眉,忍不住低喃出声,“到底放了多少黄连……”
花舞给她准备了话梅,将包话梅的纸包塞进她手里,“公主,赶紧吃一颗,去去苦味。”
以墨赞赏的看她一眼,真是越来越贴心了,捻起一颗话梅,刚要塞进嘴里,父王就进来了。
呈袭这大咧的性子,可别指望他进他闺女的房间要敲个门通或报一声什么滴,伸脚一踹,然后就扯着嗓子吼,“呈以墨,蹲在房里下蛋呢?!太阳都晒屁股了,你竟还好意思不出门!”咳咳,他这是不好意思呢。女儿没回来的时候,他天天念叨。晚上回来了,又怕夜太晚打扰她休息,就压着激动的心情,让女儿好好休息一晚。
往日要睡到日上三竿的人今日却起了大早,早早收拾妥当的等着女儿来给他请安敬茶,可左等右等都不见人影,终是忍不住了,亲自走一趟。
呀!思女心切啊
“啊,老子为了等你连早饭都还没吃,你倒好,一个人躲在屋里吃得欢快,真是不孝。”说罢,大跨几步上前,一把夺过她手里的话梅纸包,就连她手上的那颗也不放过,从她指尖抠出来,扬手一抛,落进虎口。
吧唧吧唧嘴,含糊道,“还八错。”还不错。
以墨就眼睁睁的看着他吃得一脸享受,垂涎的咽了咽口水,可一咽下去就是满腔腥苦,顿时恶心得她想吐。
花舞忙给她使眼色,公主,您可得忍住啊,这一吐怀孕的事肯定瞒不住。
以墨见此,顿时将涌在喉咙处的酸气给咽了回去——
“快起床,快起床,你娘还在前堂等着你给她端茶呢。”呈袭扬手又扔了颗话梅进嘴,然后晃着脑袋出了门。
一见他出门,以墨就再也忍不住了,快速抢过床头柜上的药碗,“呕——!”
……
以墨穿戴整齐了就到前堂用早膳,席间,景阳公主和呈袭以及玉蝶都到了。
景阳公主见到以墨时,眼眶微红,分离了不过才十几天,可看她这摸样就跟生离死别了十几年似的。
“娘。”以墨走到她身边坐下,伸手抹去她眼角的泪水,软言柔声道,“您这是做什么,我又不是去战场杀敌。弄得跟……”
景阳低头抹着脸上的泪,感叹的说道,“那宫里可是比战场危险。在战场上你还知道谁是你的敌人谁是你的友人,可在宫里,即便是要好的友人也有可能在下一瞬间变成敌人,在背后捅你一刀。你说我这个当娘的能不担心吗?不过,还好,还好……还好平安回来了。”她红着眼端详着女儿的脸,伸手摸了摸她的轮廓,心疼道,“就是瘦了些。”
呈袭虽然没说话,可也心疼,赶紧给她夹了块她最爱吃的红烧肉,“多吃点,多吃点,把瘦下去的肉给补回来。”
王府的早膳一直都很清淡,不过女儿回家了,呈袭和景阳都很高兴,特意吩咐厨房给她弄了个她爱吃的红烧肉。
以墨看着碗里肥滋滋粉嫩嫩的红烧肉,还没入口,就觉胃里一股酸气直往外涌。拍了拍胸口,强压下那股酸味,将红烧肉推远些,面上装作无事的慌口道,“清早起来吃得太油腻对身体不好。给我一碗肉粥吧。”
玉蝶忙给她盛了碗粥,“饿坏了吧,快吃吧。”一家人这才吃起早饭。
什么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那都是做给外人看的,在自家人面前,呈家都很随意。
景阳也喝了口肉粥,对以墨说道,“墨儿,前几日娘去了落生文家,与德阳郡主谈起了你跟文喏的事。你父王说,你跟文喏也在京城见过,你认为文喏那孩子如何?”
以墨一愣,还没开口,就听父王嚷声道,“我看那小子就不错,长得眉清目秀,文质彬彬的,待人也和善,比某些人好多了。”他口中的‘某些人’明显是指太子爷。
呈袭也不给以墨开口的机会,直接定了,“你不用考虑了,这事我跟你娘就给你定了。等玉蝶嫁出去,你就和文喏完婚。”咳咳,根本就没想过让他女儿当太子妃这事儿。
以墨听了他这话,自动忽略他前后半句,只留中间一句,有些惊讶的抬头,“玉蝶要出嫁了?”
玉蝶娇羞的垂下头,清秀的脸庞染上淡淡红晕,轻声应道,“恩。”
“嫁给谁啊?”她完全是一头雾水。不过是进宫一趟,怎么就要嫁人了,这也太快了吧?
说到此,呈袭一副怒其不争的瞪了玉蝶一眼,“还能有谁,就是那个在梨园做教书先生的穷酸秀才!也不知道是什么眼光,选了那么个东西。”
玉蝶被他的话说得脸色一白,怯弱的缩缩肩。以以墨对她的了解,以为她会改变主意,可出乎意料,向来懦弱得像小白兔的人为了自己的姻缘竟拿出属于骆驼的毅力和狼的坚持。
她眼里有伤,是父王对她爱的男子的不认同。可没有悔,她不悔她今日的决定。
景阳开口打着圆场,“秀才就秀才吧,我们雷霆王府又不是养不起人。只要玉蝶喜欢,大不了以后搬来王府住,西边院子不是空着的吗,正好。”
呈袭就是有意见,“我雷霆王的养女跑去嫁给一个穷酸秀才,这不是丢我的老脸吗。京城一溜儿的王孙贵子不选,偏偏看上那么个人。本王看人的眼光向来准,那人本王一看就知道不是个老实人,她嫁过去,以后铁定后悔……”
以墨见玉蝶默声哭成了泪人儿,便也开口道,“不能吧?那人我见过两面,虽然不了解,可还算踏实……”这踏实的话她也是随口说说。反正她是不相信她父王看人的眼光,不然怎么就看上粱越湖粱耀祖那一家子。
就连女儿也开口了,呈袭也没话说,“我就是说两句,又没不准她与那秀才成亲。你娘都给她选好日子了,十日后是黄道吉日。不过……”语气微顿,看向玉蝶,“我丑话说在前头,日后你要是后悔了,可别怨我没提醒你。”他说这话就表示同意了这门亲事。
玉蝶喜极而泣,跪在地上给他行了大礼,坚定道,“女儿不怨不悔!”可当日后发生那些事后,玉蝶悔不当初,她希望这辈都没有遇到过一个叫玉文沉的男人,也没遇到过一个叫……呈以墨的女人!
以墨见亲事定下,心情也是大好,就连肉粥都多喝了两碗。喝完后,被玉蝶叫去了闺房。
呈袭本来想拉着女儿多说说话,可见玉蝶喊她,毅然放了行,临走时还多吩咐了以墨一句,“咳咳,跟着玉蝶多看看,多学学,别等你日后成亲的时候手忙脚乱的。”他说的成亲对象自然是文喏。
以墨自个儿脑补成李宸煜,摸摸肚子,想到日后成亲……欢畅而痛快的跟着玉蝶去了。
☆、朝堂暗流 第一百九十七章 文喏出现
闺房里,玉蝶头戴霞冠,脸遮红方巾,身上穿着绣花的红袍,就连内衬也是一片红艳,红色的娟衫,红色的百褶裙,红色的里裤,红色的绣花鞋。一身艳红,千娇百媚。
大红袍上绣着鸳鸯戏水和遍地花开,和乐又喜庆。
不过以墨却注意到那对鸳鸯还未绣完,两只鸳鸯都未点睛。不由好奇的开口,“这眼睛……”
玉蝶莞尔一笑,拉着她的手在床榻边坐下,温柔道,“女子出嫁的嫁衣一般都是自己绣制,从十三岁见红开始,一直绣到自己出嫁前。”她脱下袍子,拿起放在床头的针线,开始绣起鸳鸯的眼睛,“这门亲事虽然娘亲同意了,可王爷一直没开口,我怕……所以我才不敢绣上眼睛。”她微微抬头,灿烂的笑容是那样幸福,“以墨妹妹,谢谢你。”
以墨看着她手上的大红嫁衣,神色有些迷离。从十三岁开始绣……她现在还来得及吗?
玉蝶坐在榻旁,手里穿引着针线,她微垂着头,一缕青丝飘扬在颊边,衬得她如此温婉娴静,婉转悠扬的语声带着属于女子的柔美,“君当仪剑,大杀四方;妾自抚琴,浮沉随郎。”她一边绣着嫁衣,一边柔声道,“女子生来就与男子有差距,男儿志在四方,女子享乐闺房。女子在学识上、见识上不如男儿,所以只能依附男子而活。女子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婿的好坏决定了女子半生的命运。所以,以墨妹妹,你以后定要好好考虑清楚,不管是宸煜太子还是文家公子,你都要三思后才能下决定,不然,后悔一生。”
以墨敛下眼中的心思,伸手摸了摸她嫁衣上的那对鸳鸯,反问道,“那你考虑清楚了吗?”
玉蝶重重的点头,“我考虑清楚了。不为其他,就为他知道我被人凌辱过还能一如既往的接受我这一点,我就该嫁给他。更何况……我也是真心喜欢他。”她羞红了脸,秋水盈波的眸子里荡漾着对爱情的向往,“他虽然只是个教授棋艺的先生,可他也有他的骄傲。他聪明睿智,儒雅淡然,且他活得洒脱自在,不想那些王孙贵族整日勾心斗角。当然,他也有他的自卑和烦恼,不过,人活一世,谁又能真正洒脱不羁呢……”
玉蝶的性子虽然软弱,可她心灵干净,看什么都能透过现象看清本质,什么都明白,什么都看在眼里。就如当初她看小彤一样。
这样的人活在现实中不会被谎言欺骗,可她也活得辛苦。
两人说了一个时辰的话,以墨就回了院子。宫里给了秀女们三天回府的时间,三日后便回宫。她须得趁着这三日,好好谋算谋算。
刚回到院子,张月鹿就送来急报,“主子,任颧禾有动作了。”
以墨接过信封,看清上面写的地址,顿时眯起了眼。
……
京都最繁华的蜀锦酒楼中,东阁一溜儿的五个包间全被人包下了。要知道来蜀锦酒楼吃饭一顿饭就是一掷千金,如果不是王孙贵族,普通朝官和贾商根本就没有这个闲钱挥霍。而包场更是一掷万金,还更别说一包就是五个场子。
不知道的人在心里直骂:也不知道是哪个败家子儿这么烧钱,如果嫌钱多,捐去给年谱受灾的百姓也好啊!
东阁最中间的那个包间儿,任重远像个土豪,他大咧咧的躺在椅子里,将腿搁在身前的桌上,双腿交叉着翘脚抖着玩儿,撑着脑袋的手指上金光闪闪,五根手上总共带了四个扳指,金的、银的、玉的,绿的、红的……他手一抬,顿觉晃得刺眼。
相府管家总是看不下去了,期期艾艾的开口,“大公子,您今儿这身装扮……”
任重远这二货,还以为要夸他呢,顿时得意洋洋的站起身,在管家面前转了一圈,兴奋问道,“怎么样?贵气吧!今儿这一身,爷可是特意挑选的,520小说家那暴发户面前损了我任家的面子。”
管家低叹着摇头,和文家比起来,只怕您才更像暴发户。
这时,小厮推门进来,恭声禀道,“大公子,文家的人来了。”
蜀锦酒楼的门口,一位脸庞清秀白净,气质温和儒雅的年轻男子从马车上下来。男子身形消瘦修长,身材俊秀匀称,面上带着三分笑意,给人文质彬彬翩翩有礼之感。
酒楼对面的茶楼中,以墨透过竹帘看清来人,不由蹙了蹙眉,“文三。”
来人正是文家三公子,文财。
文财刚下马车就有小厮前来领路,“文三公子,请楼上走。”
文财点了点头,让车夫将马车安顿好,就跟着小厮上了东阁。
以墨沉凝着脸,拇指轻轻摩挲着杯口,“看来任家是急着把东西卖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