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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柴千金:腹黑嫡女惹不得_分节阅读_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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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好了。”雨晴高兴的跑过去,分给悠然块小的:“小孩子不能多吃,牙会疼的。”

    阳光下,一大一小,高兴的分食麦芽糖。雨晴兴高采烈,吃得很快,悠然面容沉静,小口小口的舔食。

    沈觅愣了一会,拿起了糖葫芦,咬了一口:“原来只是开始甜蜜,越到最后越是酸涩。”

    “对啊对啊……”雨晴一边用力的咬着,一边含混不清道:“还是麦芽糖最好,只要努力,就一定是甜的。”

    沈觅若有所思,“妹妹,别怪哥哥不提醒你,有时候也不一定是这样的。”

    雨晴伸出手,“打住,大哥,小妹我属于热情冲动型的,最怕有人泼冷水了。所以,你对我就应该是赞美,不顾一切的赞美!”

    沈觅无奈一笑,继续吃起了酸涩的糖葫芦。

    束河里碧波荡漾,小鱼悠闲的游来游去,泛起点点银光。

    “二爷爷。”悠然欢呼雀跃着跑了下去。

    雨晴仔细一看,那个岸边垂钓的,不是沈留又是谁呢?正想跟着下去,沈觅微一挑眉:“不想谈谈分钱的事情了?”

    回到家中,两人打发了车夫,搬下东西。

    “你竟然买了这么多衣服?”雨晴愤怒的大喊,“还都是一样的!你可真会浪费啊……”

    沈觅买的衣服,总的来说,分为两种,一种是淡青色长衫,一种是灰色长衫。

    “这是给二叔的。”沈觅递过青色长衫。

    “你都买成一样的,就算换了新衣服也没人发现。”雨晴撇撇嘴,败家子就是败家子,这不是锦衣夜行嘛,多么让人愤怒,在雨晴看来,新衣服是用来炫耀的,不是用来低调的。“而且,我已经给爹买了布料。”

    “哦……”沈觅顿了一下,很正经的说道:“我看到了,果然……是布料。”

    雨晴为之气结,他一定是故意的,雨晴非常的不擅长女红,作为个穿越女来说,这很正常,作为一个十年穿越女来说,也不是什么大事,问题是现在这个院子中,只有她一个女人,不会女红,买给沈留的衣料已经好久了,还未动过针线。

    “再说了,我又不用出门,穿衣服不是为了给别人看,不像妹妹,要出门工作挣钱,支撑这么大个家。”

    雨晴瞪着他,这样的话,他怎能说得毫不脸红呢?

    “这是送给妹妹的。”沈觅拿出了两套衣服,一套是粉蓝上衣绣白色小花,配一条月白绫子裙,另一套是粉紫绣银色藤蔓,深紫色的裙子。

    很漂亮啊,雨晴忍不住咽下唾液,不过他说的那是什么话,给我买新衣,是为了挣钱养他?!

    ☆、第1112章 番外:我就嫁不出去(9)

    “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雨晴抱着胸,高傲的看着沈觅,表示自己不注重物质享受,而是认为这是上天对自己的磨练。

    “知道,妹妹是要成大事的人。”沈觅忍住笑,“后天就要开业了,妹妹代表了婚介所的形象,需要打扮的体面一些。”

    雨晴思量了一下,终于同意了,“那剩的钱在那儿?你答应分我一半的。”她就不信,真的只剩下几个铜板了。

    “你打算怎么用呢?”沈觅又恢复了本性,懒懒的躺在美人靠上,舒服的半眯着眼睛。

    “用钱的地方多着呢,当然是有钱狠狠的砸,一定要砸出个响来,越轰动越好!”雨晴激动的双眼放光,在院子里走来走去。烧钱,她期待这一天很久了!

    沈觅目光闪了一下,嘴角一勾,轻轻吐出了几个字:“已经给你了。”

    “啊?”雨晴没反应过来。

    “给了你一大半。”沈觅红唇微动:“十文钱的麦芽糖,剩下的五文留给了悠然,妹妹没意见吧?”

    “我当然有意见了!”她很有意见,二十两银子,就给她十文。

    “要不这样,让悠然做工还钱,你那个婚介所,不是缺个倒茶的吗?就让悠然去吧,一天一文钱,包吃住行吗?”沈觅很大方。

    雨晴悲愤的摇摇头,哪有这样狠心的爹啊,为了五文钱就卖儿子当童工。

    “我是舍不得那银锁啊。”雨晴装模作样的叹息一声,“觅哥哥有所不知,那是我的定亲信物呢,关系着小妹的终身大事,哥啊,那不是锁,那是我的幸福啊……”雨晴悲悲切切,明明有二十两,怎么到手只有十文钱呢?

    “哦?”沈觅很是惊讶的样子,一脸痛心疾首:“是哥哥的不是了。”

    雨晴面上哀伤,心里偷笑,既然知道错了,就赶紧快吐钱啊。

    “都说妹夫进京赶考了,却原来妹妹的真爱不是他啊……”沈觅拖长了声音,“真爱”俩字说的是别有用心。

    雨晴挫败的低下头,这个沈觅肯定是知道了,一定是爹说的,唉,爹啊,你那样神仙一般的人品,怎么会知道人世的险恶怎么会明白人心叵测呢?

    于是,这一场充满期待的暴富,雨晴最终也分到了钱,只是十文而已。

    “妹妹,放心,下次哥哥发了财,一定会分给妹妹的。”沈觅很欠扁的说道。

    “无聊!”雨晴扔下一句话,抱着两件衣服回屋去了,那天下横财就等着你发啊?明天,不,今天还不是就要开始吃我们的吗?

    无聊吗?沈觅也有些微怔,好像真的有点,但是,却很轻松愉快。海棠,你知道吗?我只有这样的时候,才能忘了你。忘了你,放了你,不再寻找你,你就朝着你的目标前进吧。

    似乎并没有想象中的困难,沈觅重新躺下,当时是多么的执着啊,疯魔了一般,天南海北的寻找,一有点消息,就不顾一切的赶过去,终于找到了,却是个令人伤心绝望的结局。

    海棠,海棠,你说我们的相爱是一场伤,沈觅的手抚上面颊,眸中闪过一丝苦楚。

    当他历经三年,终于寻到了海棠,没有憔悴,没有消瘦,心上人一如往昔的神采飞扬,眼波灵动,沈觅抑制不住激动,深深的拥吻。

    不料海棠划伤了他,推开了他,走到了另一个男子身边,那是一个身份尊贵的男子,也是海棠深爱的男子。

    雨晴说得对,海棠不爱他,不管是海棠一脸的急切,还是一脸的满足幸福,都不是对着他,那样的表情,沈觅从来没见到过,相反倒好像看到了当初的自己,自己当初也是这样诚惶诚恐的期待,也是那样容易满足。

    不爱……,为什么还是心痛呢?沈觅咬紧嘴唇,手指紧紧揪着衣襟,白皙修长的手指青筋暴起,那样剧烈的疼痛,让人无法呼吸。

    “喂喂……”雨晴清脆的声音响起,打破了沈觅周身的魔咒,沈觅睁开眼睛,不由的一愣。

    雨晴穿上了那套粉蓝的衣裙,整个人清新的如同三月的青草,阳光下,微风中,散发着淡淡的芳香,又像是一缕自由的风,调皮的嬉戏着,如同天上的一抹微云,无忧无虑。

    “怎么,看呆了?”雨晴转了个圈,蓝色的衣裙泛起波浪。

    “是啊。”沈觅点点头,当时的海棠,也是这样清新脱俗的。“人靠衣装,果然不错。妹妹这样一打扮,也是有了三分模样了。”

    雨晴撇撇嘴,“就知道你嘴里吐不出象牙。”

    沈觅站起身子,平淡的还口:“难道妹妹嘴里有吗?拿出来给我看看吧。”

    沈觅表情越是平静,雨晴越是愤怒,刚要发作,就见沈觅退后了一步,认真的打量雨晴。

    她有一双美丽的眼睛,习惯性弯着,如同一轮弯弯的月牙,让人看了心生欢喜。脸稍微圆了一些,胖嘟嘟的却很可爱,皮肤洁白细腻,脸颊粉红,使她看起来比实际年龄更小几岁。

    午后的阳光中,小小的庭院之中,是甜甜的麦芽糖的香气,平凡而又温馨。

    沈觅微微皱眉,修长的手指点着面颊,“等等,好像还差点什么。”他的目光很认真,将雨晴从头到脚的仔细打量,雨晴不由有些局促,好像变成了小女孩,迫不及待的穿上新衣,期待别人的赞美。

    “妹妹的鞋子也该换了。”沈觅轻声道,雨晴视线下滑,她的鞋子满是尘土,遮住了本来的颜色,上面的绣花已经磨掉了,配上这身衣服,显得特别丑陋。

    沈觅返身回屋,不一会功夫,拿出两只鞋子,浅蓝色的缎面,镶着银边,没有绣花,而是用银线绣着疏月朗星,静谧安详。

    “好漂亮。”一个大男人,随身带着女人的鞋子,雨晴真心的鄙视了一番,不过看在鞋子的份上,没有说出来而已。

    鞋子一看就是好料子,绣工也好,蓝色背景上的星月图案,如同一副画卷,更妙的是鞋底,不知是什么皮做的,有些像现代的牛筋底,耐磨又有弹性。

    ☆、第1113章 番外:我就嫁不出去(10)

    雨晴一下子喜欢上了,她最不喜欢的就是古代的鞋底,除了草鞋之外,主要就是木头底,耐磨不怕下雨,但是穿起来真的很硬,对于雨晴这样爱奔跑的人来说,不啻于克星。当然还有一种类似千层底,虽然是布做的,但是通过特殊的处理,鞋底也很硬,雨晴一跑就会掉鞋子,不知是鞋子本身的质量问题还是雨晴穿鞋的技术问题。

    穿越后的雨晴最怀念的莫过于现代的运动鞋了,那弹性,多么适合奔跑啊。为什么其他的穿越女没有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呢?雨晴也曾经看过几本小说,里面的穿越人抱怨没有橡胶轮胎的马车,抱怨没有席梦思床垫的大床,为什么就没人抱怨过鞋子呢?难道他们都是穿越到大富之家,弱不禁风,出入有车,从来没有过这样的跑路一族?

    这双女鞋,明显的是沈觅做给那个海棠的,不过雨晴不在意这些,在她看来,这是一双新鞋子,崭新崭新的,还带着淡淡的清香,那是皮草的味道,天然的没有经过化学品污染的,她看到了,她很喜欢,她想要拥有这双鞋子,这双鞋子就是她的了,就是这样!

    “我很喜欢,谢谢觅哥哥。”雨晴甜甜笑着,手上也用上力气,终于从沈觅手中夺下了这双鞋子。

    沈觅陷入了沉思,那双鞋,是他亲自画了样子,吩咐人做的,反反复复做了好多双,才留下了这一双。海棠不喜欢艳丽的颜色,认为那些太俗,最喜欢蓝色,她的鞋子很多,可是海棠总是缺少一双最合适的鞋子,沈觅按照她的要求,暗中寻觅良久,做出了这样的鞋子。

    当日沈觅曾经想过带着海棠四海遨游,却始终不曾成行,后来也曾千山万水走遍,却是寻找海棠,陪在身边的就是这双鞋子。曾经以为,这双倾注了心血和思念的鞋子,能够带回她的主人。

    现在看来,不过是妄想而已。

    当沈觅见到海棠的时候,海棠脚下穿的是一双桃红色绣鞋,在那一刻,沈觅才恍然大悟,原来海棠需要的不是一双鞋子,而是一个合适的人。桃红色曾是海棠最讨厌的颜色,现在却是高高兴兴的踏在脚下,高高兴兴的站在那个人身边。仿佛只要站在那人身边,就心满意足,看着那样的海棠,就像看到当初的自己,沈觅突然明白,海棠从类没有爱过自己,所以才能走的那样决绝,那样彻底,那样的目光和那样的喜悦,以前从来没从海棠脸上见过。

    沈觅沉默的看着雨晴换好,突然弯下身子,解开了雨晴的发髻,青丝如同流水一样,倾泻下来,很清淡的香味,就像当初的海棠,发间也是清清浅浅的味道。

    在沈觅意识到之前,他的手已经自动的穿过黑发,以指为梳,轻轻梳拢。沈觅的十指尖尖,修长美丽,灵巧的上下翻飞,如同穿花蝴蝶,在漆黑的长发间飞舞,不一会,已经绾成一个飞月髻,耳后垂着两缕青丝,身后也披着发丝,只将头顶的一小绺绾起,如同一轮弯月,十分别致,和雨晴弯弯的眉眼辉映,平添了几分袅娜之意。

    沈觅抚摸着雨晴的头发,目光深远,似乎在看雨晴,又似透过雨晴看到了很远的地方。

    他的目光太沉重,承载着太多的深情,对雨晴而言,那是一种巨大的压力,在这样的重压之下,雨晴一动也不敢动。

    “宝髻松松挽就,铅华淡淡妆成。”沈觅声音极低,缠绵悱恻幽婉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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