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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黄金王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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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方之巅历来气候险恶,是和长生谷、落日森林、拉乌尔大峡谷、乾坤世界、死亡海、塔克纳沙漠等并称的七大险地之一。北方之巅,顾名思义,在极北的地方,横贯星罗、天魂、斗灵帝国。这里天气严寒,土壤常年被冰雪所覆盖,没有人在此居住,只有冰雪系的魂兽在此,比如凰轩的家族,冰凤一族,就在此修炼。这里的魂兽实力很强大,而且如果人类在此遭遇魂兽,周围的环境能够帮助后者提高战斗力,此消彼长,所以这里的魂兽十分难缠。

    漫天的风雪中,出现了一大一小两个身影。如果有人在此估计会大吃一惊,因为在北方之巅居然有个女孩。

    女孩约莫十三四岁,双眉颜色浅淡,眼睛黑白分明,但是眼珠略偏向里,让她看起来整个人呆呆的。她的胯下,是一只巨大金毛巨犬,纯金色的毛发柔顺,这是一种变异的魂兽,原身是弱小的灵宠金毛狗,然而体型要庞大许多,攻击力和防御力都有所提高。

    金毛巨犬驮着女孩不知道狂奔了多久,终于在夜色来临前停了下来。巨大的犬类摇身一变化成一个人类青年,居然出奇的颀长飘逸,都难以想象他本来的形态。他用一种小心翼翼的动作把女孩慢慢放下来,温柔的难以形容。

    犬类青年生起一堆火,夜晚的北方之巅愈发寒冷,星辰漫天,映照得这里死气沉沉。女孩穿了一件雪原冰熊的毛皮做成的衣服,冰熊的皮很厚,是制作御寒衣物最好的材料,一件价值百金。女孩的脸却还是惨白的,嘴唇被冻成青紫色,小小的身体发着抖。青年犹豫了一下,然后把女孩抱在怀里,汹涌的魂力流入她的身体,驱逐着寒气,有蒸蒸的白雾从女孩头顶冒出来。

    “小宇儿。”女孩双目无神,“我们必须回去吗”

    青年细心的把女孩因为长途跋涉而散乱的头发拨到后面,“那是属于晚晚的,所以我们应该把它拿回来。这样做难道不对吗”

    “可是……”女孩咬咬嘴唇,欲言又止。

    “好啦。”青年安慰道。“晚晚什么都不用想,一切有我呢。”

    女孩便不再说话,用她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茫然的看着远方。

    天亮以后,青年又重新化作金毛巨犬,驮起女孩开始上路。其间出了北方之巅后青年和女孩为了掩人耳目就只能夜间赶路,就这么跋涉十五天后,他们终于从寒冷的北方之巅来到了斗灵帝国的都城诺梦城。

    诺梦城是当之无愧的天下第一繁华的地方,这里四季如春,气候宜人。诺梦城的土地寸金寸土,能够在此常年居住的人都是一方富贾,据说这里没有晚上,永远灯火通明,车水马龙。眼下虽然已经是霜杀百草的秋天,诺梦城来来往往的人大都还穿着轻薄的衣衫,斗灵帝国民风开放,街上很多女子内着抹胸、外面披了一层轻纱,那种风情勾得擦肩而过的年轻人忍不住斜了目光。有些脸皮薄的后生若是红了脸,还会引起一串女子如银铃般的娇笑声。

    青年牵着女孩的手走进诺梦城,她身上那件昂贵的冰熊皮大衣换成了斗灵帝国出产的“月胧沙”,轻薄如烟雾,行走时灵动飘逸,煞是好看。天魂帝国每年都要从斗灵帝国大量进口各种锦缎丝绸,而星罗帝国的人虽然则对此不屑一顾。

    “正宇,我怕。”女孩怯生生的,热闹的场景让她很是不安。“不怕,有我呢。”女孩得到了肯定的回答,安下心来。在这个世间,她只能信任他,既然他让她不要害怕,那么,她就不再害怕。

    两人一路走到斗灵帝国的皇宫前,“站住!这里不允许随便入内。”守卫大叫道。青年充耳不闻,一支长矛刺来,眼看就要把青年当场格杀!

    青年冷哼一声,单手反握住长矛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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