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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再不提(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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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燕明珠回了沐雨轩南厢,左右无事,重新拿了块素帕做起女红。

    大家闺秀该做些什么

    琴棋书画样样都要精通。

    燕明珠完全是大家闺秀的典范,除了他人不知的性子,其余大家闺秀该做的这些,她都学了个十成。

    她没学武功,连起码的防身术都不会。燕荃和元珍,从未想过把她培养成一个英气的女子,反而是向着温婉的女子方向培养。

    元珍一点都不温婉,她够大气,也够硬气。就是怕燕明珠和她如出一辙,所以两个人想着法子好好培养燕明珠。

    在燕明珠的世界里,只有燕家这些人,世上待她最好的,只有父母二人。

    燕荃出身平凡,家中并无高堂在上。靠着一身武艺入了军中,成了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兵。后来捡到了燕铮,燕铮本就是奴籍,家中的主人遇山匪被杀,他被燕荃救下来。

    燕铮就成为了伺候在燕荃身侧的人。

    燕荃的所有荣耀,都是他以血肉之躯搏来的。在军中五年,终于被谢唯忠发现了他的潜力。

    有了谢唯忠的举荐,和燕荃自己的功勋,一路才从底层逐渐爬上来。

    燕荃十六入伍,二十一岁成为二品将军。

    二十二岁那年,燕荃迎娶了十七岁的元珍。

    次年,生下女儿燕明珠。

    燕荃和元珍的感情,是旁人无法比拟的。因为生产之痛,燕荃便决定了不让元珍再生一子一女。

    正因如此,整个燕家,只有燕明珠一个孩子。

    元珍的身世是不可说的。她的父母都非普通人,父母早逝,算是坎坷。她的身份,其实远比燕荃高了不少。但是,是她选择了燕荃。

    燕明珠的名,是燕荃亲自取的。

    明珠,便是要发光发亮。燕荃想让他的女儿能够大放光彩。

    燕明珠的字,则是元珍取的。

    熹微,微弱的光。元珍希望她的女儿不必如何优秀,只要平凡就好,能够安稳度日最好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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