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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2.其实是一匹狼
- 702.其实是一匹狼
李曼在读书的时候是一个思想很前卫、言语很新潮,可就是放不开心怀,还有些胆小怕事,那种行动上的侏儒。她就是一个很复杂的矛盾体,和男生谈恋爱就像走马灯似的,换男朋友就和换衣服似的简单,可就是找不到那个心心相印、真情相拥的感觉,那个时候她就有了那样的追求。
后来很自然的就和大学的某个男生有过男女之间的那点接触。两个人彼此都有些好感,但绝对达不到的关系,不过就是一个圣诞节,一大帮男女同学到钱柜玩了将近一个通宵,突然有了些向往,两个人就临时决定偷偷不辞而别,到一家邻近的一家酒店钟点房。
虽然是第一次,虽然有些痛,虽然有些兴奋,虽然有些慌乱,但李曼却没有找到那种倾心投入的感觉,也就是毛阿敏唱的那样:"投入地笑一次,忘了自己,投入地爱一次,忘了自己,你的手别有顾虑,敞开你的心别再犹豫,投入兰天你就是白云,投入白云你就是细雨,在共同的目光里,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那不过就是一次尝试,不过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还有那颗驿动的心而已,在那之后,那个男生倒是对各方面都很不错的李曼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几乎天天在女生宿舍楼下都能看见他的影子,可是李曼却失望极了,她没能从那些无休止的接、的、升高的体温、的、费力的肉搏和疯狂的冲击之中感受到爱情的魅力和结合的乐趣,就有些气愤,也有些失望,也有些不想玩这种找不到感觉的游戏,挥挥手,就和那个男同学拜拜了。
卷毛自己也承认过,看上李曼就是因为她与众不同。那不是因为她的学历,京城的天上人间的小姐个个都是高学历;也不是因为她长得漂亮,娱乐场所里的女孩子哪一个不是有几分姿色的卷毛说,因为李曼的身上有一种在现在的年轻女人身上很难找到的那种气质,也就是张艺谋在拍《山楂树之恋》的时候满世界的寻找,最后才在周冬雨身上找到的那种纯洁的感觉。卷毛自己也承认,世界上的女人多着呢,他的女人也有好几个,可是几乎全是那种明明历尽沧桑,却故装单纯;明明是残花败柳,却装作含苞欲放的,相比之下就没有那么可爱了。
"有多少男人就有多少女人,这是老天爷安排好的,男人多了,女人就显得金贵,现实中的中国就是这样。"卷毛有时候也会说一些很深奥的道理,就是不知道是在那里看见的或者是听到的:"女人多了,男人就可以三妻四妾,战争以后的那些国家就是这样,中国现在的社会就是这样,现在的中国人也就是这样。"
"读过马尔萨斯的论据吗看过马寅初的文章吗知道那个网上很轰动的中山水寒吗"李曼不以为然的在问道:"这是一个有关人口的理论学说。"
"有那个必要吗男女之间做这种事已经背离了生儿育女的初衷,不过就是自我满足而已。"说这话的时候,卷毛正在费力的把他那兴奋程度不够,还有些软绵绵的家伙努力塞进她的身体里去,着气在自言自语:"都说是男女搭配,干活不累,依老子看,男女在一起做这样的事的时候,才是最配合默契的,只不过你的的反应太叫人失望了,要知道老子对你可是最信任,知道你不是那种白眼狼。"
李曼不得不承认,和卷毛在一起根本谈不上什么感情,卷毛需要一个离城市不远、隐蔽性很强,同时又不能引人注意,而且交通又非常方便的地方成为他的藏身之地,准确的说,应该是很好的藏住他的那口保险柜和柜里的那些密码箱,这就需要一个女人作掩护,而同益停车场被围墙围住,除了那些南来北往的司机和那几个汽车修理工,很少有人会对这个用废弃的希望小学改成的停车场感兴趣,除非是汽修人员招揽生意,这样说来,李曼就是最好的人选。
李曼很适合做停车场的老板娘,闲暇无事,爱看书、不爱热闹,也不和那些司机打情骂俏,也不召蜂惹蝶,除了上街买东西、到书店转转,就几乎都呆在停车场里。卷毛知道,有气质、有素养、有知识的女人就是不一样,不信让周宁三天不打麻将试一试,肯定如坐针毡,而另一个餐厅的老板娘就是一个骚娘们,背地里总喜欢和那些熟识的食客玩玩露水关系,不过只是绝不当着卷毛的面而已。
"妈的,不过你也没劲的,又不是没有和男人干过那种事,怎么到现在连如何取悦男人也没学会"卷毛还是会在李曼的身上努力地耕耘,打理好属于他的一亩三分地,可言语里还是有些不满的因素:"光是下面的那个口有什么稀奇满世界的女人都有,重要的就是要学会一些上技巧,光是清纯不够,还得要史上最干净的爱情,这才是最难最难的啊!"
李曼不回答,她会用和来回避他的追问。她希望他的动作能再快一点,她知道卷毛的持续时间不会超过八分钟,她对于这个人长得像狗熊,而且人高马大的卷毛没什么兴趣,她知道卷毛本身就是一个银样镴枪头。如果各位读者不懂,去看看越剧《红楼梦》就知道这样的比喻是什么意思了。
她和黄大军的第一次却不同,当那个收荒货的男人将她在门后面的那个时候开始,他们之间就发生了一场没日没夜、旷日、也许是一辈子的战争,完全像是一次力量的较量,而且完全是在两个人十分冷静、十分理智,甚至有些拘谨的状态下开始的。那首歌唱的多好:"恋爱的战场两个人较量,不费一刀一枪,还没有出手胜负已分晓,输在你的手上,掉进你设下的天罗地网,才看清你的模样,温顺的外表象一只羔羊,其实是一匹狼……"
其实做过那件事的大家都知道,男女之间在做那件事之前,大部分是会有前戏的,那是一种热身;大部分男女在整个过程中还会延续那样的一些举动,那是一种激发;还有相当数量的男女在火山爆发、迭起以后还会恋恋不舍,那就是下一次的期待。黄大军就是这样的人,个子不高、身体也不太强壮,加上沉默寡言,又埋头苦干,如果偶尔在街头碰见一定会以为他就是那种在这座城市里打工的几十万农民工中的普通一员,不是峡州话所说的那种"耙耳朵"就是那种四平八稳的男人。
可是李曼不这么认为,从黄大军第一次很坚决的解开了她衬衣的最下面两粒纽扣,很坚决的把她在了那间房的房门背后开始了自己的征服的时候,她就知道他是个既然开始就一定会继续下去的男人。
"轻一点。"李曼没想到黄大军会这么有力,忍不住从喉底发出了,麻酥酥的电流一直从传向心底,她整个身体不由得发出快乐的:"大军,懂不懂循序渐进懂不懂我们还有个熟悉的过程……"
"对不起,我是个粗人。"看着李曼纤秀的黛眉、温润的紧闭美眸、直娇翘的瑶鼻、线条优美无伦的晕红桃腮,黄大军就有了些热血沸腾、心花怒放,她那满具张力的,触手,有说不出的舒服。他还是有些不好意思:"这是你自找的,我不懂得什么怜香惜玉。"
"谁要你怜香惜玉了人家主动又怎么了"李曼早就是满脸红晕,却有了些撒娇的成分:"你就不能轻一点又不是不让你……"
得到了鼓励的黄大军接着更进一步去攀上女人的,女人美丽的粉红晕色一被触及,就圆鼓鼓地隆起,男人的手掌间传来一阵结实、无比而又充满的感觉,自然令人血脉贲张、心底一荡,就自然会加快行动的动力与活力。那个时候,女人柳眉淡扫,未施蓉粉,杨柳纤腰款款摆动,明肌绰约,玉骨轻柔,钗横鬓乱,秀色可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