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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中医比试(六千大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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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歌有微博吗

    还真有。闪舞

    而且还是个加的号。

    他的这家月西楼酒吧,在阳光市的某个圈子里也是挺有名的,他最出名的特质就是痴情。

    来过他这家酒吧的人,都知道他在等一个人,一个他的爱人。

    “来,拍张照吧!”

    “既然是用我的微博帮你应战,总要你亲自出面证明一下。”

    “摆个吊炸天的姿势,不要让人看扁了。”

    “咔嚓!”

    手机拍照,完成。

    刘长青也不知道什么叫吊炸天,就比了一个食指的动作本来想比中指的,但那样做的话,实在有损中医的形象。

    过了一会,金歌道:“好了,比赛时间地点你知道了,后天九点,我给你去捧捧场。”

    刘长青看了一眼金歌回复的内容。

    桐医馆,生死看淡,不服就干!

    下面是刘长青的那张照片。

    最后加了个注释:刘医生不玩微博,借号应战,10月1日,不战不散!!

    没有错,后天就是10月1日了,在华夏正好是国庆节。

    这个微博更新之后,一开始没有多少人关心,因为金歌虽然是个号,可他终究不是什么大明星,而是一个小酒吧的老板,甚至很多号还是因为酒吧搞活动加上去的,绝大多数都是僵尸粉。

    不过,也有意外。

    真爱粉也有的,比如此刻正在某高档女子会所做脸部sp的沈晚歌。

    沈晚歌是什么人呢沈立的妹妹。

    沈立,就是阳光四少之中的其中一位。

    且不说沈立这个人,也不说沈家,沈晚歌却是个名人,络上的名人,她是一名络主播,年纪不是很大,今年只有22岁,并且长得非常卡哇伊,是天生萝莉脸的那种,深受宅男们的喜欢。

    而她的微博粉丝,足足超过七百万。

    但是有一件事说出来,恐怕绝大多数的粉丝都要伤心欲绝,因为沈晚歌喜欢上了一个男人,并且是比她大了足足有十年的男人,最伤人的是,那个男人还有自己喜欢的女人。

    他就是金歌。

    两个人的名字里都有一个歌字,原本可以成为一段佳话,可惜却是一段孽缘,金歌的歌,不是为沈晚歌而歌。

    可越是如此,沈晚歌越发喜欢金歌。

    今天,沈晚歌只是在做脸的时候,习惯性点开微博看看粉丝有什么留言,比如说想让她直播什么类型,结果点开看到有个特别关注的信息。

    沈晚歌的特别关注里面,只有一个人,就是金歌。

    可惜,金歌这个痴情男,几个月都不更新一条微博,结果没想到今天更新了,总不能是推荐新酒什么的吧一点开,入眼就是个男人。

    紧接着就看到了“生死看淡,不服就干”的宣言。

    好霸气!

    沈晚歌心情激荡,就喜欢这个男人的霸气。

    别人可能不知道金歌霸气的一面,只知道他是个痴情的男人,但沈晚歌不一样,她见过他的另一面。

    “咦,还以为是什么呢,居然是为了这个家伙应战。”

    “写的还如此豪迈,果然不亏是我的金哥哥。”

    “转发,给你打。”

    沈晚歌马上点了转发,并且还了几个她认识的大。

    然后,这个消息一下子就燃爆了。

    “听说了吗,中医哥应战了。”

    “啊我老公应战了在哪里在哪里,给我看给我看。”

    “你老公不是吴京吗怎么换了”

    “我两个老公行不行”

    “咦,我的女神沈晚歌都来转发了,后天沈晚歌也会去现场吗”

    “说不定哦,她本来就是阳光市人,可能会遇见她本人直播呢!”

    “那必须要去啊!”

    “支持我女神,我也转发一个。”

    阳光市,桐医馆。

    这是一家新开没多久的医馆,老板就是姓桐,叫桐浩,年纪不大,才三十岁。

    这其实是一家父子店。

    子承父业。

    桐浩的父亲桐三森,算是一名老中医,目前还在另外一家民营中医馆坐堂,不过每周会有两天到儿子这边给他撑场子。

    可惜,桐三森的名气本身也不是很大,尽管私下里让他的病人尽量转到桐医馆去,但是效果寥寥,开业半年,入不敷出,再这样下去,医馆就要关门大吉了。

    然后,刘长青这个中医哥横空出世。

    桐浩灵光一闪,找到了契机,蹭一波中医哥的热度。

    “老公,老公,快看,中医哥应战了。”一个穿着护士装的少妇,拿着手闯进桐浩的办公室。

    “什么中医哥,不就是一个乡村的赤脚医生吗,毛都没长齐呢!”桐浩哼了一声说道,他的这个老婆比他年轻很多,现在才25岁,本身就是个护士,是他以前去医院上班的时候勾搭上的,叫祝可梅。

    祝可梅生的n,身材无比ns,而她的为人也是极其ns的。

    要不然,桐浩也不可能在一个月之内,就把她勾搭上席梦思了。

    那个刘长青五官清秀,身高腿长,还有块腹肌,可正是自己老婆喜欢的类型,他担心自己头上发绿,所以暗中警惕。

    祝可梅笑道:“好好,就是赤脚医生,我只是随口一叫,你看你看,他应战了,十月一号,就在我们的桐医馆,信息点击量已经达到一千万了,留言超过五十万,还在增加。”

    “这么多”

    “当然,好多知名的人物都转发了。”

    桐浩看了几遍,哈哈大笑:“好,太好了,转发的越多越好,留言的越多越好,到时候就有无数双眼睛看到我们桐医馆,这曝光度简直比打广告好一百倍,而且不花一分钱。”

    祝可梅道:“但是我们要是输了,就要拿出一百万啊,我们现在可拿不出这么多钱,所有存款全都投进这家医馆里了,除非卖房子。”

    桐浩道:“不可能输的,这个叫刘长青的家伙,我查的清清楚楚,就是山村里的赤脚医生,并且还是前不久才刚刚拿到乡村医生资格证书,这样的一个小子,你说能赢我吗何况,我们有双保险。”

    祝可梅想想也是,笑着说道:“那我就放心了。”

    说完,将护士装往外一剥,露出里面的真容。

    “我我曰!”

    桐浩看了一眼,立即血脉喷张。

    虽然是自己的婆娘,可是真的没有想到,这是在医馆里啊,居然也敢真空上阵

    接下来,就是一阵没羞没臊的动作操。

    第二天,刘长青应战桐医馆的消息继续发酵。

    甚至消息都传到了青山镇的学校。

    唐芸这段时间都没有跟刘长青见过面,从新学期开始至今,已经足足一个月了对于刚刚坠入情,私下确立男女朋友关系的两人来说,这么长时间的分离是非常难熬的,也是很危险的。

    不过,唐芸心里面却充满了危机感。

    因为刘长青的进步太大了,也太快了。

    那不是学习上的,而是整个人生的进步。

    努力学习考大学为了什么对乡村孩子来说,就是谋一个出路,是一块敲门砖,敲开大城市里知名企业的大门,让自己以后的工资可以比别人高一些,工作性质轻松一些,说出来高大上一些可是刘长青直接就开了两家公司,还有一个实验大楼,一个非常大的民宿,每天赚到的钱按百万为单位。

    他已经走在了所有人的前面。

    而她就算继续大学深造,毕业以后,可能顶多也就是进这样的公司,从一个小职员开始做起。

    所以,唐芸有危机感。

    一是担心自己跟他的差距越来越远,心也离的越来越远,最后连背影都看不见。闪舞

    二是担心他身边的美女越来越多,她这个青梅竹马最后被淘汰出局。

    所以她必须要努力,考上名牌大学。

    最后的一年,把相思化为学习的动力。

    然而这个时候,正在做一套模拟试卷的唐芸,忽然耳朵一动,听到了二狗子三个字,她对着三个字是很敏感的,然后就听见有人叫道:“哇塞,你们看,你们看,这个是不是二狗子我怎么感觉这么像呢”

    然后有人说:“三毛,你这新闻都落伍了,昨天就出来了,就是二狗子,这家伙还是那么贱兮兮的,对着人家记者露出ns的腹肌,现在是老婆无数了,不信你们问班长,班长跟二狗子是邻居,肯定清楚。”

    唐芸哪里知道。

    蹭的一下站起来:“自修课看什么手机拿来,没收一个小时。”

    “班长,不要了吧”

    “这是必须的,你想不想永久没收”

    “当然不想那班长,就一个小时哦”

    唐芸拿走,低头看新闻。

    然后,脑子里浮起一个念头:十月一号,我也要去。

    络上的纷纷扰扰,刘长青一概不管。

    对于应战桐医馆,他也没怎么放在心上,拥有夏青薇这个重量级b一样存在的他来说,就是开了挂的人生。

    要是打不赢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私人中医馆,他也不配成为夏家的传人,夏青薇会第一时间把他吸成人干

    要你何用

    不如给我吸光算数。

    不过,现在的夏青薇正扑在一本线装书上,郁郁不倦的看书。

    书没有名。

    其实是一本笔记,从金歌那儿弄来的。

    是金歌哦,是金歌的前世,就是那位n小道士,自己学符箓的时候记下的笔记。

    好家伙,足足一大本,看起来很有料,但其实就是学符箓的基础,是一本入门书不过笔记这种东西,本身就比教科书式的内容更加详实,还有金歌自己的感悟。

    所以,就算刘长青自己学,也不会太难。

    金歌能拿出这样的东西送给他,很大方了。

    另外,金歌还告诉了刘长青一件事情,关于如何温养法器。

    法器这种东西,随着使用次数增加,是会有磨损的,里面的法力用一次少一次,高手手中的法器,会越用越强,那是因为人家懂得温养。

    而没有温养的法器,就跟符箓一样,到最后法力耗尽,变成了废品。

    温养法器有很多种办法。

    不过以刘长青现在的能力,只适合一种,符养。

    什么意思呢

    就是用符箓来温养法器。

    他现在是在偶然的机遇下,修炼出了精神力,但也不算很强大,要不然之前被叔侄俩的黄符纸冲击一下,也不可能看见赤果果让他去快活的言静姝这点精神力是不足以直接温样法器的,完全撼动不了。

    但是利用符箓,就可以了。

    告诉了刘长青这些东西之后,金歌也不是一无所获,他拿走了从隐墓里面弄出来的五鬼丧魂钉,也就是那枚棺材钉。这家伙美其名曰,五鬼丧魂钉丧尽天良,是一件邪恶之物,他来想办法将它彻底销毁,但是看他悄咪咪的眼神,肯定不是这么简单。

    “小弟,快过来,过来!”

    夏青薇从笔记本里出来,跪在床上,将笔记本翻到某一页。

    现在她十足的凶魂实力,加上手链又吸收了十个凶魂和一个厉鬼,现阶段不缺能量给她吸收,翻翻书这样简单的动作,对夏青薇来说已经完全没有任何难度。

    刘长青转头看去。

    顿时眼睛被刺了一下,差点瞎掉。

    只见夏青薇跪床的姿势无比诱人,一对nn的大臀高高翘起,还轻轻的摆动,摇来摇去加上她幻化出来的是一件红色旗袍,高开叉,大腿若隐若现,看的刘长青可耻的石了。

    哈喇子都要忍不住流下来。

    要不要这么诱惑啊

    “喂,你快点啊!”夏青薇催促,回头看他,然后目光就定格在他昂首怒放的特征上,轻啐一口道,“小色鬼,想什么呢,没大没越来越不像话了。”

    刘长青跟她熟悉了,胆子也大起来,笑道:“薇姐,你选的这身衣服真漂亮,衬身材,身材真好。”

    任何女人都会在意自己美的一面。

    就算是身为鬼魂的夏青薇,也不例外。

    不然,她在古代根本没穿过旗袍的,为何现在要幻化出一身旗袍出来不就是看到旗袍穿着好看,才幻化的吗

    “真的吗”夏青薇飘起来,脑袋没有动,眼睛紧紧盯着刘长青的眼睛,身子却哗啦哗啦的转动起来,嘴里还问道,“真的很好看吗”

    这,这已经不能用好不好看来形容,而是恐不恐怖。

    “哼,臭小子,让你对着我石,让你对着我石!”夏青薇暗暗冷笑,一直转到刘长青两眼发昏,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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