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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宅屋-> 玄幻魔法 -> 地府合同工全文免费阅读

第437章野性的对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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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姜鸿,还是有点实力的。”

    叶凡感觉到那些充满杀气的气息,哪能不明白他利用网络打败了林狂和姜鸿,现在对方利用网络将他吸引到这里,进行围剿。果然,炼丹师都是吃脑子的,都很聪明。

    他找了一个位置,将储物袋打开,里面有很多类似于混元霹雳弹炸药,不得不说,某些无法修炼的天界居民,创造出另外一条自保的道路。

    “王标,速速出来受死。”外面传来一声大喊。

    叶凡拿着混元霹雳弹,这里扔一个,那里扔一个,一边走,一边扔,很悠哉:“何人在说话”

    “我乃巨鹿山寨主鹿超,大胆王标,居然敢屠杀飓风寨,手段残忍,罪大恶极,今天我鹿超替天行道。”鹿超是一个秃头的鹿族成员,额头还有两个犄角。

    他发表了一番言论之后,表情恭敬地看着身后的那一群黑衣人,小心翼翼地问道:“火头雁前辈,你看我说的如何”

    火头雁,是鸿雁族的成员之一,头部是火红色的头发,擅长火属性的攻击,相对其他族员来说比较残暴,嗜杀。也正是因为如此,火头雁成为鸿雁族的杀手。这次,正是应姜鸿的要求,来到这里截杀叶凡。

    “说的不错,带人杀进去啊。”火头雁说道。

    鹿超一愣,看了看飓风寨,又看了看火头雁:“前辈,当初可不是这样说的啊,我们只负责将他拉入陷阱,具体的事情,由你们去做。况且据我所知,这个王标实力不凡,穷凶极恶,杀人成性,我怕……”

    “怕什么你怕他杀了你你就不怕我杀了你马上带整个巨鹿山的人前去围剿。”火头雁手上出现一朵火莲,“不去的后果你是知道的。”

    鹿超的心犹如被针扎了一样,早知道就不应该参加这次的任务,这些所谓的鸿雁族,一个个真的不是东西。

    “巨鹿山的兄弟们,跟我冲,杀了王标,吃肉喝酒泡妞,都算我的……”鹿超也不愧是山大王,很容易就点燃大家的战斗欲望,所有人,一窝蜂似的冲向飓风寨。

    轰……

    飓风寨出现了最为璀璨的烟花,混杂着凄惨的叫声,在如此深的夜,竟然有一丝美感。

    叶凡坐在原来山大王的椅子上,心中默念:“阿弥陀佛阴天子,大德大威如来佛,杀人非我本意,是你们要来的,罪过罪过。”

    “我的兄弟们……”鹿超看着飓风寨方向的烟花,听到那凄美的声音,心好像被割成无数块,做成招牌菜——爆炒鹿心。

    “一群废物而已。”火头雁冷冷地说道:“以后跟着我保证你吃香喝辣的。”

    “谢谢前辈。”

    鹿超即便心中有恨,也不敢说什么,他害怕被杀掉。至于所谓的跟着对方混,呵呵,光棍司令而已,在巨鹿山,他还能当个山大王,现在,啥都没有了。

    叶凡自然知道真正的高手还没来,他又撒了一大把混元霹雳弹,反正这玩意多的去,到时候干了这一票,还能拿到不少好东西,所以,他也不用太节省。

    火头雁带着人冲进来,他们全部化作火红色的大雁,速度极快,而且这一次,他们并没有降落,而是利用制空优势不断地倾泻火球。

    叶凡看着这被炸成一片片的火海,心中感慨,只可惜,追魂弓现在拿不出来,要不然,真的可以好好练练手,来一招惊弓之鸟。

    但有时候,人的运气就是这么奇怪,你想要什么,就来什么。他在山寨里转移的时候,居然无意中发现了一柄弓。这弓看起来不怎么样,实际上也不怎么样。无论是天界还是阴间,弓都是一种非常稀少的仙器,在军队里面或许更多一些。

    “虽然远远比不上追魂弓,但可以尝试一下。”叶凡拉了一下,感觉还算不错,可以将就着用。

    他闭着眼睛,启动《养气诀》,一边感受目标的存在,一边利用《养气诀》将身体的灵气变成差不多凝实的弓箭。其实,这就跟凝聚能量球差不多,只不过变了形状而已。

    嗖……

    对方人数不少,距离并不是很长,他直接射出一箭,作为试探。弓箭射出之后,划破长空,击中了其中一个黑衣的成员。对方身后出现了翅膀,正在不断地放火球。也正是因为如此,弓箭穿过翅膀,带走了不少血液。

    火头雁看到弓箭突然射出来,原本可以逆天的心态突然间有些害怕,他们鸿雁一族最害怕的就是弓箭,不知道为何,这是一种源自于骨子里的害怕。

    嗖嗖嗖……

    十几支箭射出来,这其实就是叶凡的盲射,都懒得利用《养气诀》定位,直接来了一波,原因也很简单,主要是他觉得这样很爽。

    然而,他是爽了,那些来杀他的鸿雁族可就苦了,面对这些弓箭的攻击,一个个乱了方寸,到处乱飞,不仅仅误伤自己人,还气息不稳极速坠落。

    鹿超站在一边,看到之前杀气腾腾,现在却溃不成军的杀手,心里后悔了,早知道不跟你们混了,还以为你们很厉害。

    其实,叶凡也是歪打正着,无意激发了鸿雁一族害怕弓箭的基因。

    一波弓箭大乱整个雁群之后,他拿着‘守南剑’飞出冲入雁群之中,利用自己的速度和混乱的雁群,趁机掠杀了好几个杀手。或许是因为影视剧看多了,他发现自己喜欢上用剑,这用剑杀人,总觉得颇有些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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