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报错 | 加入书签 | 手机阅读

御宅屋-> 种田文 -> 天师神书全文免费阅读

第二千五百九十七章选择目标的技巧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坑人……

    哦不,准确的说是做买卖,是一门技术活。

    奇货可居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只有稀少而别人又需要的东西,往往才具备有足够的价值,往往能卖出远超自身价钱,简单来说就是溢价。

    反过来说,当一个东西不再稀少,需要的人也不再多了的情况下,那么这种东西就注定要贬值。

    沈书手中的显圣功法很多,但他是不会让这些东西贬值,而是要想方设法的让其溢价,给自己赢得充足的利益和财富。

    在送走大玄皇庭的老祖宗周闻雨之后,沈书便开始计划自己的下一个目标。

    首先,争渡院的十位显圣被他排除这个行列。

    因为这十人已经从沈书这里购买过显圣功法,他们在短时间里不一定能吃透那本功法,这代表他们的需求不如增加那么的大了。

    第二,他们的消费能力问题。

    购买显圣功法,虽然已他们这些显圣的身家,不存在什么破产的可能,但大出血是绝对的,短时间内想要让他们第二次大出血的可能性,很低。

    而在争渡院的十位显圣之后,沈书又将他们所在势力的显圣暂时排除。

    因为沈书不确定,这些显圣是否会跟自己同一个势力的兄弟之类说过自己在沈书这里购买过显圣功法。

    这个可能性很大。

    而人在对不熟悉的事物时,总是充满这怀疑和警惕。

    沈书猜测,争渡院的显圣若是给自己势力的亲朋好友说过在他这里买过显圣功法的话,那么在同时一定也会告诉他们,自己先试试,看看沈书给予的功法,是否真的有效。

    简单的来说,就像一对兄弟,两人都想要一个篮球,但那个篮球的价钱太高,且不确定那个篮球真的好用。

    于是在正常情况下,两兄弟只会在第一次购买一个篮球。

    唯有确定了那个篮球好用,方才会购买下一个。

    而沈书对于他们而言,毫无疑问就是那个卖篮球的人。

    “抛出争渡院的十位显圣以及和他们有关联的显圣,这片大地上,对我陌生的,应当有二十至三十位显圣。”

    &nb

加入书签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打开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