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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应有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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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某:“这些人在这一片街区甚至变相的形成了一个应援凌小姐的团体,自称冰激凌。哈哈,这么说来凌小姐就是他们的冰激凌一样,看起来冰冷实则却是十分甜美。”

    “这还搞成了追星了喜欢一个女的,大胆去追求不就行了”陆离实在理解不了这些人。

    “哈哈,陆少侠毕竟刚来到延寿区,对这里的人文环境不太了解,你再仔细看看这些人和凌小姐是怎么互动交流的。”

    陆离再次把目光转向收银台方向,那些围在凌清越附近的人,和凌小姐说话没有半点轻浮甚至有些严肃,一旦要是哪个人和凌小姐搭话多了,旁边的人脸色立刻就不对了。

    说多的那个人也识相的赶紧退出了圈子。其他人也找准机会立马和凌清越搭话。

    也不知道是怕惹凌小姐生气,还是在怕旁边虎视眈眈的众人。

    没有一个人的放开的,都是十分拘谨的,完全不是一个男人搭讪女人应该有的姿态。

    凌清越倒是从来都慈眉善目精神焕发的样子。

    “这……这好像一个蜂巢啊,一堆工蜂围着蜂后身边。”话说出来的陆离感觉这个形容实在有些不妥,但是这个氛围确实想是这样,就想某种原始的母氏部族一样。

    “哈哈,陆少侠只言片语就把他们这群人描绘的这么准确。”汤某依然毫不吝啬的拍陆离的马屁。

    “这些人怎么会变成这样”

    “陆少侠有所不知,这圈子里已经形成了不成文的规矩,就像咱们小时候看的那个童话故事一样。

    “那个……叫什么来着,反正就是一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

    “七个小矮人为了得到公主更多的关爱一开始形成了竞争关系,后面小矮人们渐渐发现,这样时时刻刻竞争下去也不是个事,而且以自己一个的力量和资本也不可能独自追求到公主。【  !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所以最后小矮人们之间就成了一种平衡合作的状态,大家都是平分了公主对大家的关爱。

    “凌小姐的‘粉丝’现在就是这样的一种状态,要是哪个愣头青敢跳出来大胆向凌小姐示爱,那就是想要了这些人的命,这些人怕是要把这个‘出头鸟’打成拉面土。”

    拉面土这个奇怪的词再次从汤某的口中说出来。

    陆离并没有询问汤某什么是拉面土,看来被其他的事情困扰到了,变得低落了起来。

    汤某显然注意到了陆离这细微的变化:“陆少侠,只古以来英雄配美人,才子配佳人。

    “我看啊,像凌清越这样的绝色佳人就应该陆少侠这样文武双全的豪杰去征服,去拥有。”

    汤某把从古至今都通用的道理搬了出来,陆离听后果然情绪再次上扬。

    实质上并不是这句话有多大说服性真实性,

    而是应了另一句老话: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汤某的这一席话,对店里任意一位人说出,那都是有奇效的。

    所谓语言是魔鬼,只要你的话语足够打动对方,那这个人就会破釜沉舟般的,去实现自己内心的目标。

    或者也会被洗脑误导去一往无前地去完成说客的目的。

    汤某今天这一席话也许另有目的,但是让汤某没预先想到的是,正是今天他这一出有目的性的对话,让自己成为陆离和凌清越的月老。

    真是金玉良缘红叶题诗有缘人终成眷属。不过这都是后话。

    “这个大肚子还有一把手枪,昨天晚上的时候。”想起来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没有说。

    “还有一把什么”汤某语气变得不如刚才稳重。

    “手枪。”

    “手枪”

    “嗯。”汤某和陆离确认了两次。

    汤某沉默了,显然汤某对大肚子的判断出了差错,没有料到大肚子这个人居然有一把手枪。

    “大肚子的手枪长什么样子”汤某在思考了一会问出了一个对于陆离难以准确回答的问答,对这个小混混沿用了大肚子这个称谓。

    “这个……那天晚上光线比较暗,我长这么大也没见过真枪给形容不来啊。”陆离回想了一下,还是不知道怎么描述。毕竟昨天他也没仔细打量那把枪就扔了。

    就连那句“我最恨别人拿枪指着我的头。”陆离童年看的经典台词都忘记说了,昨天晚上躺床上回忆起来都是一阵后悔,感觉没有装成功。

    “这问那吧,你总在电视里见过手枪吧。”

    “那是当然。”

    “大肚子这把枪和电视的枪样子是不是一样”

    “什么意思”陆离没有听明白汤某说的话。

    汤某索性拿出手机翻出一把普通的手枪照片给陆离看“是不是和照片里的一样,枪身金属的,带套筒,火药发射的”陆离虽然还是明白汤某的意思但是还是回复到:“是的。”

    汤某刚才紧张严肃的表情反而变得放松起来。

    “大肚子的枪肯定是假的。”

    “为什么这么肯定”陆离现在蒙在鼓里,不知道为什么汤某确认了大肚子的枪和真枪一样反而确认是假枪。

    “因为就算是在新海市一般人都没有可能合法持枪,大肚子显然不是合法持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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