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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八章 背后的冷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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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哥,你当过兵,冷枪这个词,熟悉吗”

    小苟总有奇怪的发问,这问题如同冷枪。贴着我的心飞过去,嗖地一声,有热量,虽没伤着我,但吓人一跳。不知道是他有心理问题,还是我受了惊,反正,突破预想的东西,总让人觉得不正常。

    “何出此言”

    “我心理上常有这个体验,设想好的生活,总被一个突然的事件打断。如同战场上准备与敌人决一死战的英雄,还没跃出战壕,就倒在一颗流弹下面。如同黑夜里,遇到了冷枪。”

    这本来是一个故事的开始,我只要耐心听下去,就知道原因了。但此时,我的心也被他的话灼伤了一下,激活起一些表达的情绪来。

    此时,我们已经结束了关于哲学或者鬼神的谈话,离开宾馆,外出觅食。他开车前,号称要带我到一个农家乐去。为鼓动我的兴趣,他特别强调:“那家的柴火灶,煨出来的东西,很乡村、很地道。”

    结果,车子刚开出县城不久,在田野边的公路上,车胎爆了,而备胎,却早就不在车上。“上次为多拉点东西,在济南时,备胎放在车库里了。”

    小苟的解释,并不能把我的思绪,从车胎爆炸的声音中解放出来。其实,他也一样。当他发问时,我就知道,他也听出来,这声音,如同冷枪。

    其实在车辆出县城之后,我都已经不太正常了。当时车辆安静地疾驶,风如流水滑过,四周的农田及禾苗,生机勃勃。我们俩都没说话,与刚才在宾馆的热烈讨论相反,此时进入语言休眠状态。

    男人之间的伟大友谊是,两人长期不说话,也保持着很舒适的状态。

    我们都把身边一侧的车窗打开了一点,估计农村生长出来的孩子,都需要呼吸一点田野的气息,都下意识地喜欢禾苗的味道。

    禾苗的味道,与野地里青草的味道有所不同。它包含着劳动的气味,复杂而热闹,带着人类的感情。

    而此时,我看到那些整齐的田垅,玉米叶翻飞,彩色的玉米穗子,泛着七色光芒,丝丝入扣地梳理着我的心。我突然想到:要是我妈在,她会称赞这片庄稼的。

    这么大片的、整齐的土地,这么茂盛的、碧绿的庄稼,我妈妈会称赞的。她会称赞这土地的质量,她会称赞这庄稼的长势,她会称赞这农民的手艺。

    我潸然泪下!在小苟的背后,我不想控制自己的眼泪,只是低着头,怕被他在后视镜中看到。

    此时,要是母亲跟我在一起的话,她听得到,这庄稼们在整齐地歌唱。

    小时候,我妈妈自言自语的时候,我听过,她赞美过土地。“这是多好的地啊,托了土地爷的福!”。当年拉着我的手到外婆家去的进修,我听过,她赞美过庄稼。“稻田在唱歌呢,娃子,听到没有扯得水响”。

    她更多的时候,是赞美那种田的人。“好手艺啊,经悠得一手好禾苗。”当时我不太懂“经悠”这个词是哪里来的,只晓得这大概是经营和培育的意思。

    我该带她来的,在这片巨大的平原之上,如此大片的庄稼在集体歌唱。母亲,我不知道该做什么,让你为我骄傲。但我知道,你最喜欢什么。

    今天,我找到了,你却再也不能跟我分享。

    现在想来,当年,我、母亲、妍子三人,从温州到北京,那一段路程,才是我的人生巅峰。

    那时,所有痛苦都过去了。一切尝未到来,到来的的,只是眼花缭乱的想象。当时的母亲,如同重返青春,儿子为她,展开了未来的一切可能性。

    她面对突如其来的儿子、突如其来的富足、突如其来的妍子,高兴得不知所措。一路上,她称赞风景,称赞妍子,更称赞了沿途中,各种各样的庄稼。当你能够给自己的母亲,带来最好心情的时刻,你本人,应当就处在最幸福的状态了。

    母亲,儿子看到一片最好的庄稼,我代你看了,不知道如何才能把这图像,传给你。在下意识中,我掏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突然又把它挂断。我想起来,那是母亲曾经用过的号码。

    而此时,车子轮胎突然发生爆炸,我内心仿佛被冷枪击中,母亲,你声音,是你的答复吗

    小苟问话时,我没有下车,因为,我那刚流过泪的眼睛,怕被小苟看出来。更重要的是,这片田野,我如何面对母亲肯定喜欢,并且,用爆胎的方式,给我放了信。

    我不下车,他也不下车,我们只是坐在车上,小苟给修车的师傅打了电话,我们如同深入庄稼的孤军,固守待援。

    我也不知道是为了故意绕开小苟的话题,还是为的掩饰自己刚才的激动,故意夸张地虚晃一枪。问到:“小苟,莫言是你们山东人,他写《红高粱》,为什么不写写这玉米地呢”

    小苟突然笑了起来,说到:“钻玉米地,是放荡的故事,应该更适合那个小说的情节啊”

    “况且,玉米穗子的色彩,不是更丰富一些”我添油加醋。

    “估计,当时没玉米酿酒的传统吧毕竟,高粱才是中国传统作物。”

    小苟的话,不能说没有道理。但,此时,我只喜欢这玉米,因为,我知道,母亲也喜欢。

    嘴上,不得不应付小苟的思路。“是吧,况且红,是中国的颜色。是莫言表达的色彩基调。”心里还是不服,忍不住说出另一句话:“其实玉米的黄,更能代表中国,代表农民,黄土,黄金,黄种人,对不对”

    这就扯远了,小苟无话。

    我们等来师傅修车补胎时,差不多等了半个小时。当师傅问我们到哪里去的时候,小苟给他说了目的地。

    “还去那里年初就关门了!人家早就搬到县城来了,你们不知道”修车师傅操着深重的当地口音,语气霸道,表情不屑,小苟受到了外乡人的羞辱,但不得不承认,这是他的故乡,但不是他的家。

    我们往回赶,早已没了找那家餐馆的兴趣。而此时,李茅的电话来了,他们在宾馆等我们。

    自以为了解故乡一切的小苟,根本无法正常地安排在故乡的生活。如同黑夜里,一次次地中了冷枪。

    为同情他,他肯定有了被故乡抛弃的感觉。我只得继续先前的话题,岔开尴尬。

    “我在部队,当然也知道几个冷枪的话题,你听不听”

    他一边开车,猛地按了一声喇叭,尽管这条路的视野中,空无一车、空无一人。这是一种心理仪式,以此告别刚才失败的心情。

    我就当他回答了,同意听我的讲解。

    “这是我部队的一个老首长,他当连长时的故事。准确地说,那是个事故,被部队通报过,作为反面教材,安全教育时,经常被引用。”

    “哟那就是真事了”

    这小苟,讲了两天鬼神,对真与假的判断力,他自己都怀疑了。

    “当时,连队干部要训练手枪射击,因为每到年底,部队上级,会考核干部的训练,这是重要的科目。于是,那一段时间,干部训练中,就加入了手枪射击这一项,当时,连队干部配备的,都是五四式手枪。”

    小苟估计不太明白,问到:“什么叫五四式手枪”

    我不可能一一科普,只能捡最重要的说。“这是1954年定型生产的一种手枪,所以叫五四式。特点是造价便宜,维修简单,不易损坏。所以大量装备部队,是基层干部所用的自卫型武器。但它有两个重要特点。第一,口径大,7.62毫米口径。”

    小苟打断我的话问道:“什么意思”

    “我们的步枪口径大多也是7.62口径的,你就知道,它的威力是不小的。口径大,每颗子弹的弹药量就多,所以,威力就大。”

    小苟说到:“原来是这么回事,怪不得读大学的时候,军迷室友,老说口径口径的,庄哥,你这一说,我才真明白。那些家伙,只记得数字,不知道打比方。”

    我继续说到:“第二个特征,是枪本身比较重。口径大,子弹也重,一个弹匣装8发子弹,加起来就更重了。但基层干部,在战斗中,既要考虑自卫,也要考虑进攻。这家伙,在50米距离内,可以精确并有效地打击,很适合战斗需要。”

    “庄哥,能不能讲细点。我补上这一课,同学会时,我要拿你讲的,去忽悠那帮当年在我面前吹牛的同学。”

    好吧,为了他找回当年的自尊,我耐心些。青春期情感的重大事件,往往隐藏在某些小事之中,但可能会影响你一生,如果得不到心理补偿的话。

    “子弹被射出枪膛后,打击敌方就全靠那火热旋转的弹头了。理论上,精确是指打得准,有效是指停止作用强。所谓停止作用,就是敌方中弹后,能不能有效反击。如果中弹后,敌方就丧失了反击能力,就是停止作用。”

    小苟反应快:“那就是一枪致敌的意思”

    “对。又准又狠地一枪致敌,都与火力有关。所谓火力,就是火药的力量。当炸药的爆炸力恒定时,口径越大,炸药数量越多,力量就越大。冲出枪管的初速度就越强,受外界风力或者气流的干扰就越小,就越有可能打得准。当然,打得准与瞄得准也有关系。枪管越长,瞄得越准,三点成一线,枪管的两点长,就容易瞄准第三点的目标,这叫瞄准基线。”

    “庄哥,这个词,军训时听教官说过,但当时没太明白。你这一讲,就清晰多了。”

    “所以,越是枪管长的枪,越容易准确。但是,枪管长、弹药多,最大的毛病,就是武器重。这就好比日本车节油,因为车身轻,美国车耗油,因为车身重。这是物理原理决定的,避免不了。但手枪毕竟是自卫武器,方便性与进攻性要结合好,参数不好定。反正,以我的感觉,五四手枪,是属于比较重的家伙,一只手端在手上,有沉甸甸的感觉。”

    不在细节上啰嗦,是说话人的道德。我得赶紧捡重要的说。

    “这就有一个毛病出来了,那就是这枪不好掌控。太重,手就有点吃力。火力大,后座力就强,手就容易失控。所以,手枪训练,第一步,就是长时间的端枪,让你适应它的重量和手感。以上都是序言,故事前的交代。”

    小苟平缓了车速,他也准备了,故事的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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