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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二十三章 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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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从南到北,从东到西,无人问津。
落寞的古道,凋零的落叶,还有那大江大河,名山大川,风月美人,曾志同都曾见识过,但不曾拥有过。
是什么时候来到霸州的,曾志同不知道。
但依稀记得,自己刚来到霸州的时候,一穷二白,一无所有,每日都靠着土地庙里的供奉过日子,混完这个土地庙,就去另外一个土地庙,如此周而复始,勉强活了三个月。
随后,在一家酒楼里当了一个店小二,有了一份还算是体面地差事。
那家酒楼也的确颇为盛大,曾志同的店小二生涯,是他最为珍贵的生涯。
酒楼里,形形色色的人,有世家公子,有黑道豪强,曾志同也是潜移默化的学会了察言观色,什么样的人,喜欢喝什么样的酒,吃什么样的饭。
曾志同都记在心里。
前三年时间,曾志同不敢花钱,每个月的工钱都积攒下来,也在酒楼里算是结交了一些人脉。
本想着,用自己的钱,去做点小生意,自己当掌柜的,那样会更加体面地。
可是啊,见得越多,识的越广,才会越发觉得人生的艰难。
三年来的辛苦钱,根本不够给官府里孝敬,做点小生意,也需要上下打点,他虽然有人脉,可是却没有钱去运用自己的人脉。
不过曾志同还是一个破有远见的,他不会读书写字,斗大的字都不认识一个。
某日,他结交了一个寒门士子,曾志同每天都给那个寒门士子管一顿饭,那个寒门士子也都每天给他教导一个时辰。
如今周而复始了五年时间,曾志同虽然没有养出一股书生气,可许多学问,曾志同还是体会到了。
附庸风雅这等事情,曾志同很少去做,只是偶尔。
读书写字,并不是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而是说对自己的一个交代,掌握一个技能,总比不会强的很多。
会读书写字以后,和上层人士交流起来,曾志强也能做到侃侃而谈,偶尔,还能和人家谈天说地一番,哪怕他只是一个店小二,可这么长时间了,积攒的人脉也比以往更加深厚了许多。
本来以为,八年时间过去了,曾志同觉得自己应该能够立身了。
心里想着,立业择家,手里的银子,虽说不多,可开一个小一点的客栈,还是足够的。
什么都准备好了,就在酒楼开业的当天,原来的酒楼掌柜的,叫来了官府中的人,砸了曾志同的酒楼,顺带还给曾志同加了一些莫须有的罪名。
人生百般无奈,若是曾志同当时的人脉足够过硬,恐怕还要经历几年牢狱之灾。
可那件事过后,八年来所积攒得东西,也基本上一无所有了,再度回到了以前一穷二白的地步。
他依然记得当初那个县令在自己面前是如何的飞扬跋扈,原本的掌柜又是何等的刁钻刻薄。
曾志同的命还是很硬的。
一无所有之后,人脉还在,有好心人暗中出了一笔银子,让曾志同重新开了一家酒楼,还是一家大酒楼,不过分成这件事上,曾志同只能占到三分。
七三分成,曾志同吃小头。
长年以来的历练,也让曾志同在经营酒楼的事情上颇有心得,三五年时间,让酒楼的生意翻了几番,暗中,也购买了一座宅院。
原来的那个县令和掌柜的,还想要给曾志同找麻烦,不过已经不好找了。
因为曾志同背后的人,和某位郡守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破家的县令,遮天的郡守。
如此一来,曾志同也算是成了气候,外加会做人的缘故,主动将分成降成了八二分成,背后的那个人,也没有拒绝。
从一家酒楼,开到了二十家酒楼,虽然是八二分成,可是曾志同的入账,也不在少数,也逐渐的成了一个大户人家。
他就总结出来了一个道理,天道酬勤,勤快的人,终归可以小成一二。
赌机会的人,兴许还能蒙上两把。
可将二者结合,才是正途,虽说赌机会,涉及到了一个赌字,可整个人生,何尝又不是一场轰轰烈烈或是平平淡淡的赌博。
霸州的城门破了之后,大秦铁骑烧杀抢掠,那也是相对而言的。
烧杀抢掠只是针对于官身加持的人,主要还是官府,至于寻常百姓,本身都是渴的吃雪呢,也没有值得去烧杀抢掠的价值。
曾志同依然记得那个夜晚,霸州官兵,约莫十五万之众,被聚集在城中最中心的地方,一把大火,焚烧殆尽。
大火可以祛除阴气,哪怕是屠城,可整个屠城是轰热的,并非想象之中的阴气森森。
老百姓们,倒也没有什么怨念。
和官府多少有些横向关系的老百姓,心中倒是怨气滔天,因为断了财路和前程。
可大多数老百姓们,也没有反感这件事。
当官的,哪里有不贪的,除了少数文官之外,霸州其余官身加持的人,基本上都被大秦铁骑给屠了。
也就是那个时候,曾志同才搞清楚,当初支持自己的那个人究竟是谁。
第一次和那个人见面,那个人虽然不曾锦衣玉带,可看上去,仍然是一个体面人。
哪怕和那个人见过了很多次,可是当亲眼看见那个人身边跟着一条大黑狗,周围的人都称呼他为亲王殿下的时候,曾志同心里还是有些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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