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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 风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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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宵夜过了三日之后,拜月山庄里迎来了开年的第一个客人。

    路上的积雪被提前清扫了,道路上有些滑溜,有些地方,已经结冰了,这几日天气比较阴沉,很难出太阳。

    尉迟阳带着尉迟德一众人,在拜月山庄的大门口静静的等候着。

    视野的尽头,是连绵的群山,雪色连成一线天。

    有一位身着黑色大氅的壮年男子,缓步而来,这位男子黑发浓密,生的浓眉大眼,大老远的,便透出一股英豪之气,磅礴的血气,令周围的雪色惴惴不安。

    男子身旁,还跟着一头体积壮硕的黑狗。

    黑狗生的毛发乌亮,走起来路来,如一头慵懒的黑老虎。

    待得这位壮年男子临近前来,尉迟阳和尉迟德等人双手作揖,微鞠一躬,尉迟阳恭敬的说道:“见过风亲王殿下。”

    玄风,大秦皇室里的风亲王。

    位高权重,掌握百万大秦锐士,在秦国境内,风亲王的口碑和其余的亲王比较起来,不算太好,因为风亲王昔年率兵作战,所到之处,基本上走的都是屠城的路子。

    对方若是投降了,玄风也不介意,若是死战一场,风亲王从来都不会要俘虏。

    风亲王的气质很好,明亮而又厚重,眸子里,闪烁着熠熠光辉。

    轻声道:“不必多礼,进去说。”

    尉迟阳做出邀请的手势,陪同风亲王进入拜月山庄。

    元宵夜的当天晚上,尉迟阳就收到了来自于风亲王的书信,顺带还有拜年的礼物,是一颗颇为珍贵的夜明珠。

    走进拜月山庄里,玄风饶有兴致的看了看拜月山庄新修建的阁楼小筑,还有其余的大小院落,记得自己上一次来的时候,不是这个样子的。

    上一次来,他遇见的人,也不是今日的尉迟阳。

    玄风说道:“我很欣赏你小伙子,少年之姿,竟然将拜月山庄打理的井井有条,武道修为,也算是尚可,比较起你的那位二叔,我更喜欢你一些。”

    “这也不是什么客气话,我喜欢和年轻人打交道。”

    尉迟阳温和一笑道:“王爷比较起来,我这相差太远,据我所知,王爷在舞象之年的时候,就已经筑起了京观上百座,杀出了赫赫威名。”

    少年人才是干大事情的人。

    这句话很适合用在尉迟阳和玄风的身上。

    玄风的少年时代,没有锦衣玉食,也没有妻妾成群,更没有狗马弋猎还有女人的生活。

    他的少年时代,就是战场上厮杀。

    很小的时候,玄风就见识过,为了一己之私,亲手杀了自己父母双亲的人,也见到过,为了活下去,将自己的女儿给另外一个人上供的无能父亲。

    对于这样的人,玄风也谈不上不屑一顾,人各有活法。

    经历过战争的都会明白,寻常百姓的家常是非,争权夺势,根本算不得什么。

    战争激烈到了一定程度,伦理王法,不过是一个摆设,人吃人的事情,也是常有发生。

    尉迟阳也是真的羡慕玄风,做一个假设,如果尉迟阳和玄风有着同样的军旅生涯,那该多好。

    不像是其余的少年人,想象着锦衣玉带,高头大马,红袖添香的恣意生活,也不像是江湖侠客那般轻剑快马恣意。

    而是在战场上建功立业,光耀门楣,纵然有着一将功成万骨枯的悲凉,可豪情纵横于天地之间,亘古不散。

    比较起小资情调,尉迟阳其实更喜欢大风与大浪。

    可惜,真正有血性有信仰的人太少了。

    内堂里,早已经备下了丰盛的菜肴,玄风坐在主位上,这一次玄风能来,尉迟阳也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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