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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四章 腹有诗书气自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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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愁左手一只鸡,右手拎着草兜,身后还背着一口黑锅,满脸茫然。

    “这是,怎么了....”

    冷涵捋了捋湿漉漉的发丝,低声道,

    “没什么。”

    “嗷呜嗷呜。”

    滚滚拎着两只动物,熊掌指着冷涵,不住的控诉某暴龙的恶行。

    林愁挠挠头,眼睛一亮,

    “哦嗬!这么大两只兔子厉害厉害!”

    滚滚,

    “...”

    关于林愁的视力和听力问题,不再过多赘述。

    毕竟,你该如何指责一个厨子挑选食材的权力

    咱们还是来研究一下兔子这个玩意。

    多数人认为,兔肉寡淡无味,其肉又称“荤中之素”,与其他常用肉类相比,兔肉的确是缺少一部分动物性的馥郁肥美的香气。

    但是,殊不知这种肉质更容易吸收调料及配菜的味道,百试百搭,甚至兔肉及鸡肉同炖,鸡肉的香味也会大于兔肉。

    多了个混饭吃的大胃王,林愁肯定要选择简单易行的烤肉来做这只兔子。

    其次就是他忽然发现,自己这个大铁锅,算是白背了好几天,因为根本用不到。

    兔肉太容易吸收其他味道,所以并不能如处理岩羊那般直接带皮架在火上烤,因为烧焦的毛皮味道会直接入侵到肉质中,那样烤出来的兔肉,比烤鸟毛也好吃不到哪里去。

    剥皮的话,林愁又舍不得兔皮烤制后脆韧的口感,并且,多了一层兔皮,也能保证极易流失水份的兔肉更加鲜嫩多汁。

    “冷涵,用你的精金,变一口大锅出来,装满水,架在火上......要比兔子大的锅!”

    冷涵看了看两只兔子,转身又看着水潭,脸上透着一丝丝红晕。

    林愁准备调料时发现冷涵还没动静,纳闷道,

    “怎么,变不了那么大”

    “可以是可以....”

    林愁一挥手,“快点快点,好几张嘴都等着呢,饿死了饿死了!”

    “...”

    冷涵脸更红了,一咬牙,精金飘带彼此缠绕,组合成了一只造型还算标准的大锅,足有十米直径。

    大锅沉入水潭,装了整整一锅水飘上了岸。

    周围有大量干枯枯朽松柏,随便拖了两颗树回来点了火,富含油脂的树枝迅速燃旺,火焰中还有一些松脂的清香。

    烤肉烤肉,一个烤字是非常关键的,不光是烤的手法,还有就是燃料的选择。

    烧烤的火焰大多与食物直接接触,这能给烤制的东西带上烟火气息,自然包括“火焰的味道”。

    清香的松柏,更高级一些的果木材料,无疑是烧烤的上选。

    冷涵有点心疼的看着精金大锅在火焰的熏烤下迅速变黑、布满碳灰,又看着锅里那开始泛起微微气泡的干净潭水,脸色来回变幻,不知在想些什么。

    水开后,滚滚提着两只兔子扔进锅里翻滚了几分钟,拿出来放在地上,由林愁摘掉兔皮上的浮毛,干脆利落,动作飞快。

    最后再去掉头颅和内脏,用两根柏木桩串起,架在炭火上。

    烤肉的技巧永远都是最简单的,先烤后熏就是个中精髓。

    烤到五六分熟时,在兔子表面随便撒上一点盐,用新鲜的芭蕉叶和松柏枝盖住火,烟熏即可。

    放在一边烤着,这边林愁搓搓手,三两下将飞龙的皮连带羽毛直接撕掉,掏去内脏洗净,青盐抹遍其身,又动手用大青石挖了一口石锅出来,装了半锅水。

    飞龙吊汤,讲究一个鲜字,不能沾油腥,不能沾金属,只能用石锅砂锅陶锅。

    换句话说,捡回来的大铁锅,遭到了必然发生的冷落。

    小黄蘑只需要七十五度左右的热水汆烫半分钟后倒掉水,沥干小黄蘑,撕成三毫宽的细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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