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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宅屋-> 都市言情 -> 我的师弟是九叔全文免费阅读

第276章 塞外干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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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发,前往塞外寻找尸王的踪迹。

    虽然有一些线索从但已经过去了几个月,杨风也不敢保证等自己抵达的时候这东西还在不在,况且杨风没有绝对把握杀了对方。

    因为是曾经的一位高僧坐化变成的干尸。所以会免疫一些比较常规的手段攻击。

    寻常符纸对它没用。寻常道法也过样。

    这还是道家手段若是换成佛家的人来人除非实力碾压,不然只能干瞪眼。

    因为这尸王周身都是佛经,佛家的大部分手段对它无用,很难缠的一个家伙。

    “二哈,走!”

    杨风没有选择坐火车或是徒步,徒步需要的时间太长,杨风没有那么多时间去折腾,坐火车让杨风记忆犹新的是那些乱七八糟在的味道。坐一次就害怕。

    还是将二哈带着当坐骑还快一些。

    于是杨风骑着二哈就出发,白天休息,晚上赶路防止有人被吓到。

    在路上看到有人骑着一头比牛还大的狼在奔跑不被吓死才怪。

    二哈速度很快。一夜之间就能跑出好几百里,然后一人一狼,白天就找地方吃饭休息晚上继续出发,当初杨风去找九叔,耗费了接近一个月时间。

    可这次骑着二哈不到十天,杨风就成功的抵达了塞外朝着目的地前进着。

    要不是怕吓到人、白天赶路的话会更快,以二哈的实力而言一直奔跑也不会太累很轻松。

    当初选择留下二哈,果然是很正确的决定至少在能随便坐飞机之前,二哈就是最好的代步工具。

    夜晚使用一点小手段就让人无法看清楚奔跑中的二哈方便省事。

    “主人。这里好热。”

    本来甘田镇就够热了。可到了塞外才知道什么叫做热!

    还不是那种闷热,而是暴晒的热,漫天沙子人烟都看不到。

    “沙漠里当然很热,忍忍吧。等解决了那尸王我们就回去,你也需要稳固境界才行。”

    拍拍二哈的头。杨风有些无奈,二哈突破难就算了,稳固境界也难。

    和人比起来妖果然不足的地方太多,可惜人类的寿命是个短板。

    要是人随随便便活个几百年的话。也就没这些妖魔鬼怪什么事情。

    “二哈,继续朝着西边走。”

    根据线索那尸王基本在一处有着不少佛像雕刻的壁窟出现,可惜那一片壁窟已经坍塌己沙漠里的石头可不像其他地方那样牢固,很容易沙化。

    “是!”

    二哈郁闷的继续赶路,它身上挂满了大大小小的水桶里面都是杨风携带的水到了沙漠里,寻找水源可不容易。

    杨风不想自己跑到沙漠来却活生生渴死,别以为天师实力强大就不会饿死、渴死,他一样需要吃饭喝水。

    “没想到你的同类这么多。抓一只过来,开开荤。”

    夜晚,狼嗷不断虽然是沙漠,但狼群数量一点都不少,杨风笑着打趣二哈。

    二哈哼哼道:“我可是雪原狼不是沙漠狼。”

    二哈对这些沙漠狼一点都没放在心上虽然都是狼但品种不一样好吧。

    就好比人种,白种人黄种人和黑种人。

    “果然味道依旧很重还好有调料压制。”

    沙漠里最容易吃到的新鲜肉类就是狼了,这年头到处患狼灾,狼的数量一抓一大把。杨风也只好将就一下。

    他甚至在想,是不是弄一头野驴试试,这玩意在后来可是珍贵的保护动物,而现在数量超级多就是不好找。

    听说味道美美哒。一头狼杨风就吃了一根腿其他的都归了二哈。

    二哈一点不在意对方是不是狼,从成为狼妖后它就已经和普通狼区分开来吃狼肉也没啥。

    而且动物的世界里可没有同类不吃的说法弱肉强食罢了。

    “靠!到底在哪里”

    在沙漠里到处找杨风慢慢的失去了耐心,地图一点都不准消息也有问题,什么洞窟他根本找不到,难道自己被骗了

    不应该啊,得罪一个天师。后果可是很严重的,这些家伙不可能自掘坟墓才对。

    那问题出现在哪里,自己走错了

    不对啊,根据地图来看没走错,自己又不是路痴。

    杨风觉得自己靠近了洞窟附近可怎么都找不到洞窟的存在。仿佛消失了一般,你说洞窟会坍塌我信了,但那些岩石雕刻的佛像能消失吗

    扯淡不是,就算是风化也没有那么快的速度。

    要么是自己找错地方了要么是洞窟肯定有问题!

    一个人在沙漠里呆了一个多月这还是杨风意志力坚强,换成其他人不被逼疯才怪,还好他带着二哈,不用担心饮水和食物出现问题,不然杨风早就败走了,二哈可以帮助他寻找食物和水源还能陪伴他聊天消磨时间。

    难道干尸躲起来了

    坐在火堆旁杨风在思考。二哈没心没肺的躺在一旁睡觉自主吸收月光精华,在沙漠里,月亮可比在甘田镇圆多了。

    这家伙。杨风很想将二哈踹起来最后还是放弃了这个冲动,自己难受就算了。干嘛去拖着二哈一起

    “二哈,躲起来的时候什么情况下才会出现”

    最后杨风得到一个结果,这个尸王要么躲起来了。要么离开了。

    他决定再找一阵子,十天内还找不到尸王的踪迹,那么就回去准备敲打敲打那几个给消息的混蛋。收了好处给我无用的消息。我弄死你们。

    二哈不明所以支吾一阵!

    “吃的,你的志向也就只剩下这么一点了。”

    杨风满头黑线正要喷它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

    大爷的,尸王也会吃东西的好吧!

    尸王是僵尸的一个分支。僵尸吸血。尸王也对血有兴趣特别是某些动物的血。

    既然它躲起来或是离开了。那么自己就吸引好了,说不准真的吸引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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