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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荣华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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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俊秀青年挑了挑细若柳叶的横眉,眸中流光溢彩,好似有春光闪烁。

    林毅,好若沐浴春风,被那极轻柔的目光注视,浑身上下有着说不出的惬意,数十日来牢狱之灾所带来的萎靡,痛楚一扫而空。

    而今的林毅虽说仍是骨瘦如柴,可精神明显清癯了许多。

    尤其是同那跪倒在地,满面痛楚的里正,形成了鲜明反差。

    一眼人间仙境,一眼九幽地狱。

    “根骨略差了些。”

    “身体机能,离油尽灯枯不过一线之差。”

    俊秀青年长发舞动,若万千迎风翩跹跳跃的柳丝,尽显阴柔之美。

    “可灵海深邃,无边无垠,便连我也探不到边际,此等奇特灵体,我无尘子修行五百余载,却是从未遇到过。”

    无尘子歪着脑袋,捏着少年兽腕骨的双指,松懈了许多,面上腾起饶有兴趣的神色。

    “小鬼,你叫啥”

    林毅抽回手,用力的甩了甩,插入那破烂的裤兜中,没好气地甩了对方个白眼。

    “无父无母,没名没姓。”

    这。

    骤然间,晚春暖意被凌厉寒气所替代。

    满地草叶无风自动,以无尘子为中央,刮起阵凉意逼人的旋风。

    诸多村民噤若寒蝉,十余修士面有怒容。

    “哈哈哈——”无尘子脸上阴霾稍纵即逝,旋而仰天大笑,下意识地去捏少年满是污垢的脸颊“有点意思,是该说你初生牛犊不怕虎,还是生在井中不知天地寥阔呢”

    林毅脚步后迈,躲过那无尘子故作亲昵的手掌,满脸不快。

    再度吃瘪的俊秀青年,却并未有丝毫恼羞。

    “小娃娃,你可愿拜在本道门下,上山入宗,修仙证道,安享无限寿元”

    无尘子落空的手,停滞在半空,略显尴尬。

    嘶——

    众多村民倒抽凉气,瞧向林毅的目光满是惊羡;便是那三十余个少年,也是满脸羡慕。

    若是以前,林毅不仅会立马答应,更是会受宠若惊。

    那可是能腾云驾雾的仙人,翻手风云变,剑出鬼神惊,有着上天入地,平山填海的莫大威能。

    “我——”林毅眯着眼,耸耸肩,很是无所谓地摇头“不愿意。”

    嗯

    在场诸人,齐齐变色。

    多少王宫贵胄,将帅富贾,都削减脑袋,想要将家中子弟送入仙门道宗。不仅是为了家族后裔谋个得道成仙的出路,更是想让自家势利被宗门庇护。

    若是少年此番点头,随无尘子入得山门,整个青松村都会因他而鸡犬升天,不仅徭役免除,更是能得到无数的钱粮支持。

    至少,那跪倒在地的里正,便完全有资格同那五河郡守平起平坐。

    宗门上仙,是凡人们不敢直视,唯有顶礼膜拜的存在。

    “噢”

    无尘子伸起食指,纤细白皙的手指,上有碧色小龙在萦绕。

    噼里啪啦,竟是雷霆之力,灼灼电光,击打空气,传来声声炸响。旋而,他伸手前指,那电光小龙激射而出,接连刺穿数十屋舍,最终将棵碗口大的铁木古树拦腰截断,枝叶纷飞。

    “万里枭敌首,杀人不留痕,想学嘛”

    “能带来荣华富贵嘛”

    “不能——我修行之人清心寡欲,岂能为钱粮折腰”

    “不学!”

    嗡…嗡…嗡,无尘子右手后翻,呈托塔之式。掌心上电闪雷鸣,显出个拳头大小的电球。

    疾。

    俊秀青年手掌上顶,雷球扶摇而上,没入云端。

    狂风大作,风云际会,接而骤雨乍至,如瓢泼,似缸漏。

    “翻手聚云,覆手行雨,平山填海,遮天蔽日,想学嘛”

    “能带来荣华富贵嘛”

    “不能——代天行道,又岂会为区区富贵吸引”

    “不学!!”

    无尘子皱眉,伸出右手从后腰拽过拂尘,肆意一甩,将那万千白色丝绦搭在左臂上,而左手结印,举至脸颊前方。

    “现。”

    吼了声,只见道虚影乍现,由他体内浮现,旋而愈发凝实,且不断放大,直到头顶云端,手畔有飞鸟萦绕。

    此等神通,惊得那数百村民齐齐跪倒,顶礼膜拜,口称神仙。

    飘渺仙音,由天而降,好似自亘古而来,带着令人且惧且敬的魔力。

    “法相万千,成仙成圣,道法三千,玄妙通天,想学嘛”

    “能带来荣华富贵嘛”

    “不能——凡尘俗世,只为蝼蚁,鸟雀焉敢与妄求与天并齐”

    “不学!!!”

    法相消,仙音敛,风雨霁。

    无尘子收去神通,面色如水,无喜无忧,无怒无怨。

    “这修仙证道,在你眼中便赶不上那黄粱一梦,区区百年的荣华富贵嘛”

    林毅咧嘴而笑,扯了扯浑身上下的破衣烂衫,摊了摊手,无奈道。

    “穷怕了。”

    无尘子屏气凝神,双眸前视,目光如匕,好似欲刺穿少年心脾。

    “哈哈哈。”旋而俊秀少年仰天大笑,放浪形骸,颇多仙风道骨“夏虫不可语冰,小子,你日后将会为这抉择后悔终生。”

    噢。

    林毅耸耸肩,不置可否。

    “也罢,既然你并无仙缘,也可惜了本道的一番爱才之心。”他取出块菱形金牌,递给少年“日后若遇危机,可来无相宗寻我,这卫国曲濮州十三郡,还未有我无相宗做不了主的事儿。”

    衣袂翩跹,傲气凌人。

    林毅倒不觉得这无尘子在癞蛤蟆打哈欠,胡吹大气。

    凡夫俗子,在修仙宗门的眼中不过是些蝼蚁,只是用以收集灵草灵木,天材地矿的工具。同牛羊牲畜并无区别,就算帝丘城十万子民死光了,他们也不会皱眉,大不了从别的郡城州县再迁人来此便是,反正这片大地上最不缺的便是遍地的草芥和泱泱的人群。

    至于郡守、知州、相国乃至国君,则是掌控管理这些牲畜的棋子,与看家护院的家犬相当。

    若非那郡守急发求救朱尾雀,且承诺奉上十万金币作为酬劳,他才懒得下山。

    狗的命,自然比蝼蚁贵重些;更重要的乃是那十万金币,倒是能换来不少低阶的灵草。

    见少年并无兴趣接下金牌,那无尘子笑道。

    “便是郡守见此金牌,也得忌惮三分,你不是想要荣华富贵嘛,拿这金牌问他要便是。”

    哦

    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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