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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四章 争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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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夷有些沾沾自喜之意,并非由于时之初对她的百般温柔,而是因为纵使如晚晴这般千年的狐狸,也有不如自己之处。

    这不如,不是相貌或魅力,而是眼力。

    一个男子,是不是会为自己折服,两人之间会否迸发火花,大多在头一眼交错之时已然注定。若没有这第一眼的吸引,再多的钻营,获取的好感也不过是无本之木,比不过后来者的天然吸引。

    晚晴输就输在,她没有抓住夏幻枫的头一眼。夏幻枫将此留给了洪奕,从那一日她带着洪奕去容异坊见他,那种天然的吸引就发生了。洪奕那种毫不造作的慵懒式性感,让他始终记挂着,才愿意冒险男装到行露院为她簪花。

    明夷并不知那一个明娘子与时之初,她的肖郎的头一眼是如何。但明娘子一定是一见肖郎误终身,才为他七年不嫁。而自己的头一眼,并非用眼,而是用全身心的第六感,感觉到他曾出现在自己身边,感觉到怀抱自己的他,是与众不同的存在。

    时之初对自己的第一眼是如何呢一定是十分复杂的。是对明娘子的愧疚,是对两者隐隐不同之处的疑惑,至少,是解不开的牵绊。

    一个男子,是否值得托付,是否有让自己依靠的能力和担当,这虽非第一眼能定,但也需要女子的慧眼识别。这一点,便是她认定时之初的地方,他有最强的臂膀,也有对自己不离不弃的担当。即使对他的过去有多少怀疑,她也不会怀疑自己的判断,这个男人,是她可以依靠终身的。

    晚晴眼里只有夺目的夏幻枫,并看不到略显平庸的时之初。

    时之初虽然身材十分伟岸,但样貌与夏幻枫相比,绝称不上精致。他的五官不出彩,合在一起,还透着一点点朴实感,历经风霜,从未用心保养过,难免无华。但就是这样的脸,让明夷越来越迷恋,脸上每一条细纹都是男子成熟的魅力,每一颦一笑都如陈年美酒,熏人欲醉。更不消说,二人床笫之间,真让她愿意为了这个男人少活二十年。

    他的武功与心智更是不会轻易显露,这两点,对明夷来说,是更致命的吸引。论武功,天下恐怕难有人出其右,这带来的安全感,在这个年代,无异于拥有重型武器。论心智,他深藏不露,却胸有千壑,喜好做个独醒的旁观者。聪慧不难,夏幻枫也是极聪明的人,但他是运用局势翻江倒海,不甘寂寞的人。明夷自认自己也不蠢笨,但她苦于钻营,忧心极重,始终活在紧张压力之中。极其聪慧却又能隐而不发,她只佩服时之初,这种笃定和镇静,需要的是更为强大的内在力量。

    明夷庆幸,时之初在男女欢爱的战场上,如同原石之中未被琢磨的顶级翡翠,只属于她,只为她闪耀不已。

    一念间,她想起了胤娘,这个不容小觑的女子。毕竟她也是为初哥哥钟情,而又能审时度势及时止损的聪明人,这点,可看出胤娘假以时日,必能比晚晴更加可怕。

    晚晴笑容不减,问道:“不知我这个名字能有何解若不是到垂垂老矣才能得真情大爱之意”

    夏幻枫应道:“可听过玉溪生在桂州作的好诗,真似为晚晴娘子而作一般。天意怜幽草,人间重晚晴。晚晴正是极为难得,值得珍视之意。”

    明夷不得不佩服夏幻枫胡诌的本事,看来这位玉溪生就是李商隐了。可惜他早已远离长安官场,无缘相见这位一代诗人。

    晚晴听了,也是轻笑不已,似真被这番言语哄住,忘了方才的失意。

    席上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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