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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四章:河套之战(九十九)
- 移民全球正文卷第五百一十四章:河套之战郑和的问题先不说,可以去相关回答看,下面引用地缘看世界里的一部分内容,解读下中华在海外的地缘拓展问题。
罗马城不是一天建成的,殖民帝国的形成也是如此。今天大家印象中的西方殖民版图,大多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整合结果。不过虽然列强彼此之间磨合出了势力范围,但具体到对内部诸板块的统治形式,却也是千差万别。今天将要解读的,就是一个属于荷属东印度势力范围的奇怪华人组织——兰芳公司。
一个客观事实是,西方文明在全球的做大,与地理大发现及后来对世界的瓜分有着莫大的关联。作为这场盛宴的缺席者,甚至是受害者。不少中国人在思考个中原因也,也希望能在历史中寻找到,中国人也曾有机会海外再造中华的证据。“兰芳共和国”就是诸多历史线索中,最为引人注目的一个。然而历史上,真的存在这样一个共和国吗甚至能如一些人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个仅比美国建国时间晚一年的“亚洲历史上第一个共和国”呢
单从名字来看,“兰芳共和国”在历史上是不存在的。因为这个组织从来没有用过这样政治的名称。所谓共和国之说,更多是当时的西方观察考察后认为,其已经具备了“共和”及“国”的两个要素,在外交层面有将其归类为“共和国”和行为。这样做,更多是为了区别土著马来族群所建立的苏丹国或者更原始的部落体。至于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认定,就是接下来的解读的了。
先来看看“兰芳”所在的加里曼丹岛的情况。加里曼丹岛是印尼人在独立后所取的马来语名称,中国人大都还是愿意称呼它之前的名称“婆罗洲”。尽管面积是南洋诸岛中最大者,但婆罗洲的开发时间及深度,远不如爪哇、苏门答腊两岛。相对较偏的位置及不够肥沃的土壤,是造就这一现状的两大原因。以至于中国人和荷兰人进入开发之时,岛上的大部分土地还是为原始森林所覆盖。
婆罗洲在开发上的滞后,还体现在它复杂的民族结构上。在一般人的认知中,今天以南洋群岛为居住地,属于南岛语系-印度尼亚亚语族的“马来人”种族集团,除了在菲律宾北部的部分皈依了天主教以外,这一种族集团几乎能够与穆斯林划等号。然而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在南洋诸岛上实际还存在部分没有伊斯兰化,甚至还保持原始宗教信仰及生活方式的同语族部族。尽管在数量上没办法与数亿“马来-穆斯林”相比,但在局部地区却可形成数量上的比较优势。这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婆罗洲。
在马来西亚,马来族、华族、印度族是被认可以三大民族。根据2010年的统计,在2627万拥有马来西亚国籍的人口中,马来族的人口占比为54.5%,华族为24.5%,印度族则为7.3%。那么问题就来了,这三个数字相加不过为86.3%,还有数量高达350余万的其他“马来西亚公民”隶属于什么民族呢
除了少量外部移民以外,这些没有被归类于马来西亚三大民族的民族,就是我们刚才指出的,生活在婆罗洲的那部分尚未伊斯兰教化,但在语言、种族属性上却与马来/伊斯兰群体相近的部族。在马来西亚的民族结构划分中,他们有一个尴尬的总称——其他民族。
对于已经成为穆斯林的马来族来说,婆罗洲型性的“马来人”的存在,多少有些敏感。一方面马来族认为,这些婆罗洲土著天然应该成为穆斯林;另一方面,这些据守山林的婆罗洲土著,却认为已经伊斯兰化了的马来人,实际是入侵了他们祖先留给他们的土地。为了保持自己的独立性,这些“其他民族”除了坚守自己的原始宗教信仰以外,甚至会主动选择基督教等其它宗教信仰。另外,还有相当部分土著部族,认定自己的祖先是1500多年前从中国西南迁徙而来,华人才是他们失散多年的“远亲”。
出于分而治之的目的,马来西亚并不愿意给那些非伊斯兰信仰的婆罗洲原住民一个统一的族称。在不得已给予族称时,也是将之分别全名为伊班、比达友、乌鲁等名,但随着婆罗洲的经济,逐渐与马来亚差距越来越大,这些民族内部却有很强烈的愿望,形成一个更高层面的民族共识,以为自身争取更多的权力。
民族的划分本身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据不完全统计,婆罗洲土著最起码可以分为6个民族,数百个支系。马来西亚的婆罗洲,土著所希望得到的更高一级的民族标签叫做“达雅”,具体的做法是在每一个部族前面,加上一个“达雅”的前缀。比如伊班族,就可以被称之为“达雅-伊班族”。
以“达雅”为标签的婆罗洲土著民族,并非只存在于马来西亚,而是遍布整个婆罗洲。与马来西亚规避“达雅”一名不同的时,在印度尼西亚,达已经成为了表列民族。类似对民族划分的不同认定情况,同样也存在于中国。比如对台湾原住民族的认定,暂时无需承担具体管理职责的大陆方面,给出了一个“高山族”的笼统总称。而台湾方面则列出了泰雅、阿美、排湾等14个族名。事实上,这个划分标准也没有得到学术上的认可。换句话说,在不同的专家看来,可供细分的民族数量是有很大商榷空间的
缺乏可共同追溯政治历史,是这些台湾、婆罗洲土著难以整合到一起的重要原因。在同一片土地上生存了那么多年,每一个以血缘为纽带自然形成的部族,自身都形成了一些独特的特点,甚至因为争夺生存空间而结下了世仇。将之实际整合在一起,本身并不容易。
在内部缺乏整合纽带的情况下,外部推进也是一种方式。比如曾经的苏联和今天的中国,在建国后都曾经对境内的民族结构做过一次梳理、整合工作。这其中就有基于简化管理的需求,将一些在文化上相近,但政治上没有共同历史的族群,整合为一个民族的案例。然而马来西亚方面却缺乏这样做的动力,因为尽管以伊斯兰教为凝聚点的“典型性马来人”,在整个马来西亚是多数民族,但在东马来西亚的沙巴、沙捞越两州,人口占据多数的却是有可能整合为“达雅族”的型性马来人。
一旦东马土著得以整合在一起,并在政治上成为与前述三大民族并立的民族,其信仰上的非伊斯兰化将会被有意凸显出来。在西马或者说整个马来西亚,马来人维持自己在三大族群中统治地位的基础,在于其认定自己才是马来西亚的土著民族,而华族及印度族属于外来民族。由此马来人也可以心安理得的享有更多的政治权力。不管马来西亚的做法,是否公平,但在一个地缘结构破碎、多民族共存的国度里,这种做法客观上还是维持了各民族的微妙平衡。尤其是华人占据了经济优势。问题在于,这种外来民族的认定,显然是不能扣在东马土著身上的,东马土著也由此在理论上,享有与马来人同等的权力。如果“达雅人“形成了统一的意识和行为准则,即使不凭借人口的比较优势,将东马分裂出马来西亚联邦,也有可能与华人、印度两族形成联盟,共同对抗伊斯兰信仰的马来族。换句话说,马来西亚实际上并非是一个穆斯林占据绝对优势的国家,作为掌握政权的马来人,最需要防备的是非穆斯林族群有机会形成统一战线。
作为较晚接受“文明”洗礼的婆罗洲,达雅人的及其人口比例上的优势,并不只存在于马来西亚境内,也存在于印尼境内。依据所在方位,印尼所控制的加里曼丹岛部分,被行政分割为:东、南、西、北、中五个“加里曼丹省”,其中除了最靠近爪哇的南加里曼丹省外,达雅土著在其它四个省份均为多数民族。整个婆罗洲可以被归类于“达雅人”的土著民族,据估计总数可能高达800万。
然而在印尼方面,对于达雅人问题的敏感度,并不如马来西亚那么高。这是因为,印尼部分的加里曼丹岛虽然有数百万达雅人,但放在印尼2.6亿的人口数量中,是非常不干起眼的。换句话说,爪哇、巽他等穆斯林民族占绝对人口优势的印尼,并不担心达雅人有机会分离出去。相比之下,反倒是亚齐这种更原教旨,并远离政治中心的伊穆斯林民族,更容易有分裂的倾向。
好了,现在我们知道,在南洋诸岛中,加里曼丹岛在地缘结构上的神奇之处,并不仅仅是因为马来、印尼、文莱三分天下的格局,还因为有个足以影响岛屿地缘政治格局的土著“达雅人”存在。从地缘规律上看,类似“达雅人”这种原本整体处在原始氏族状态的土著,将会随着外来民族和文明的入侵,逐渐缩小人口上的优势,直至最终被基本融合。时间已经推进到了21世纪,达雅人依然能够在婆罗洲的人口中过半,可以想见,在18世纪后期,中国人大规模踏上这片土地上时,达雅人在数量上有多大的优势。
人口数量并非是衡量竞争力的唯一标准,否则我们也不会认定,达雅人在婆罗洲的人口比例,将随宜着外来人口和文明的入侵,逐渐消亡。历史上,达雅人在文明层级上处于非常低的水平。以至于18、19世纪与之接触的西方人,会将他们称之为“猎头族”。类似的情况,在中国大陆开发台湾岛时也曾经碰到。总得来说,越靠近山地的部族,所保持的原始习俗会越多。
有考古证据表明,在伊斯兰教席卷南洋之前,婆罗洲的一些沿海点也如南洋其它岛屿一样,接近过印度文明的影响。不过真正让婆罗洲为文明世界所熟知的,还是伊斯兰教的传播。整个婆罗州最早接受伊斯兰信仰的,是15世纪中的“文莱苏丹国”。此后自16世纪起,婆罗洲沿岸的各重要港口,尤其是能直接受贸易线辐射的北、西、南沿海,随之出现了一系列据港而兴的小型“苏丹国”。比如西加里曼丹沿海的三发苏丹国、苏卡达纳苏丹国;南加里曼丹的马辰苏丹国等。
鉴于婆罗洲本身的潜力有限,这些小型苏丹国本身在南洋地缘政治舞台上大都没有什么特别的表现,其统治范围也多是处在沿海的河口地区。至于说它们的建立者,是从马来半岛或是爪哇、苏门答腊而来的马来穆斯林,还是受穆斯林商人影响,而改信伊斯兰教的达雅人,倒是并不重要的。伊斯兰信仰及统治方式,足以将他们融为一体,并与原始达雅部族区别开。
对比达雅人的原始宗教信仰,以及落后的生产方式,马来-穆斯林群体在婆罗洲拥有很大的优势。换句话说,在伊斯兰教的强大渗透力下,那些沿海苏丹国必将渐渐向内陆扩张,并一点点同化土著的达雅人。比如文莱就一度统一了包括文莱、沙捞越、沙巴在内的整个婆罗洲北部。而这三个地区也因此经常在地缘政治上放置在一起,被称之为“北婆三邦”,或者“砂汶沙”地区。
然而大航海时代的到来,却对南洋的伊斯兰进程造成了重大影响。最显著的改变,是处在伊斯兰教传播链最末端的菲律宾北部,在西班牙人的殖民统治下,成为了天主教之地。在文明开化较晚的婆罗洲,类似的非伊斯兰外来影响也同样存在。除了以荷兰人为代表的西方力量以外,华人群体也是重要的参与者,并对婆罗洲的地缘结构造成了影响。
在达雅人的传说中,他们在婆罗洲的,或者说最初聚居地位于今天印尼境内的“西加里曼丹省”境内。巧合的是,以“兰芳公司”为代表的华人社团,所选择的登陆之地,也是在西加里曼丹省。
从轮廓上看,婆罗洲大体呈现为一个向东倾倒45度的等腰三角形。在地形图上,最引人注目的是自东北部顶点,向南偏西方向延伸的一条高大山脉。我们可以将之称之统称为“伊班山脉”。“伊班”之名,源自于东马来西亚境内最大的达雅人部族“伊班族”。
这条主分水岭承担分割印、马两国功能的伊班山脉,其实被命名为“达雅山脉”会更好。当然,达雅也好、伊班也罢,在婆罗洲也许有着特殊的地缘政治意味,但对于外部观察者来说,名字只是一个代号,叫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要有一个标签来标定它。山脉和原始森林,往往是土著文化的最好保护者,这一特点在婆罗洲也有着充分的体现。接受这种“原始”地理环境保护的,并不仅仅有数百万达雅人,还有非常珍惜的“婆罗洲侏儒象”。
今天生活在婆罗洲的大象,总数量不足2000头,作为一个亚洲象的一个孤立亚种,这个数量已是非常稀少了。最新研究表明,婆罗洲侏儒象是一个本该因人类活动而灭绝的物种。它们的原产地并非婆罗洲,而是与之隔海相望的爪哇岛。与在亚洲大陆的亲属略有区别的是,生活在更低纬度地区的爪哇/婆罗洲象,体型要更小巧一些,即使是成年雄性,身高也不超过2.5米。
很显然,婆罗洲侏儒象这一特征是受气候环境影响而自然形成的。就像苏门答腊虎的体型小于孟加拉虎,孟加拉虎又比华南虎更小一点一样。大约在200多年前,几头“爪哇象”被当作王室之间的礼物引入了婆罗洲,并在婆罗洲原始森林的庇护下繁衍至今。不幸的是,在这次带有政治意味的物种迁徙之后不久,爪哇本土的大象便灭绝了。尽管有人认为荷兰殖民者应该为此负责,不过考虑到爪哇岛那恐怖的人口密度,这口锅一定要让某个西方国家背的话,由葡萄牙人来背会更合适
由于没有强大的陆地军事压力,婆罗洲侏儒像并没有如他们在印度和中南半岛的表亲一样被训练为战象,因此也没有机会在地缘政治舞台上露脸。之所以在这提一下这种看似无关的动物,是因为他们和达雅文化的存在,其实都依赖于婆罗洲的“原始环境”。如果有一天,婆罗洲的野生大象没有了,我们现在所能看到的达雅文化,也很有可能会随之消失了。
当然,即使环境发生了彻底变化,也不代表作为族名“达雅”会消失。适应新环境,为原有文化注入新凝聚点,是很多族群在延续并发展壮大时会做的事。达雅人或许也能够找到一个,让自己不再依赖“原始”属性,还能够内部达成共识的方法。在这一点上,数百年前那些引入伊斯兰信仰马来人,算是作出了一个成功表率。只不过,如果想保持自己的族群独立性,达雅人显然是不能做出同样选择的。
达雅人的这一困境,在16、17世纪婆罗洲沿岸纷纷建立小型苏丹国时期就已显现。很多数时候,先期已经接受其它多神信仰,并且建立相对完善统治体系的地区,在传播一神宗教时时会更顺利些。简单点说,就是文明开化地区的社群,更容易权衡利弊做出更现实的选择。一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典型案例,是上世纪60年代起,基督教在韩国的爆发式传播。今天,韩国信仰各种教派的基督教徒,数量已经超过总人口的一半。在这个过程中,摆脱“落后”中华文明的影响,拥抱更有活力西方文明的想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当然,随着中华文明的复兴,韩国在文化因素上如果有些“复古”的做法,比如一定程度的重新接受汉字,也同样不足为怪。
对于2、300年前,那些占据沿海港口的马来/穆斯林来说,向内陆扩张的速度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达雅人和客观地理环境的“原始”性,是造成这一困扰的原因之一;另一个原因则是没有足够的人力。人力资源,是地缘竞争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日本,及至当时的朝鲜半岛,曾经在东北展开了一场移民大战,以期得到这片东亚大陆最后和处女地。尽管后两者,一个在政治/军事上占据了优势,一个地理距离上更具优势,但最终获胜的还是人口占压倒性优势的中国人。
如果有更多马来/穆斯林人口移民婆罗洲,势必加快岛上苏丹国的开发进程。然而相比爪哇、苏门答腊、马来半岛而言,婆罗洲无论在航线还是土地资源上,吸引力都不够大。在这种情况下,拥有足够人口潜力,并且与南洋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华人”,成为了退而求其次的选择。
通过前面的内容我们了解到,中国人进入南洋的历史可以说是非常早。荷兰人对爪哇的开发,掀起了一波移居南洋的新。问题在于,无论是荷兰人还是婆罗洲的苏丹,引入华人的目的,本质都是为了让后者创造经济价值,而华人愿意背井离乡的跨海而来,也同样是为了“淘金”。如果说荷兰人吸引大批华人前往的利器是“蔗糖”的话,那么婆罗洲苏丹们靠的又是什么呢答案是一个足以让你眼前一亮的矿藏——黄金。
黄金的价值和吸引力自不必多言。人们常常把华人出海谋生的历史,称之为“淘金”,以至于今天若有人出国留学,也往往被冠之以“镀金”之名。殊不知最初大量华人去往海外的目的,真的是去“淘金”。在华人海外淘金的历史中,最知名的地点应是美国太平洋海岸城市“圣弗朗西斯科”了。19世纪中叶,这一地区的河流中发现了黄金,并在全世界范围内吸引了数以万计的人口前往淘金,这其中就有大量契约华工。圣弗朗西斯科也因此有了个中国式的名称——旧金山。
一开始“旧金山”前面并没有一个“旧”字,只不过在圣佛朗西斯科发现黄金之后不久,太平洋之南澳大利亚墨尔本也发现了金矿,并同样被前往中国招募华工的商人渲染为“金山”。为示区别,美国的“金山”就变成了“旧金山”。这段发生在19世纪的历史告诉我们,作为一个农耕民族,华人所数千年积淀出来的“勤奋”基因,使之所能够适应的环境,决不仅仅限于种植园。今天的中国能够在跻身工业化国家行业,并有在互联网时代领先的态势,这一优良的文化基因同样起了非常大的作用。
19世纪中叶,美国和澳大利亚并非华人海外大规模淘金的开端,追溯起来的话,黄金对华人的吸引力,在一个18世纪初的婆罗洲就已经显现出来了。需要说明的是,早在荷兰人觊觎这片土地之前,华商就已遍布加里曼丹岛各港口,并对当地的商业呈主导之势。事实上在荷兰人重点经营的爪哇,最初的情况也是如此。不过相比种植业和采矿业,纯贸易活动所能沉淀的人口并不多,
最早在婆罗洲发现并开采黄金的,应该是文莱苏丹国境内的华人。19世纪中,西加里曼丹沿岸的苏丹们,也纷纷引入华人勘测自己管辖范围内的河流,并陆续发现了多处金矿。如果以河流为标识划定范围的话,这些华人覆盖的矿区,从西加里曼丹北部的“三发河”流域,向南一直延伸到中南部的“帕万河”流域。其中又以西加里曼丹中心河流“卡普阿斯河”以北地区为集中连片区。
与荷兰人将制糖业分包中国人的模式一样,西加里曼丹的苏丹们,同样也不会直接参与金矿的开采,而是将某一河段承包给某一华人社团,并定期收取租金。这种模式,给予华人以相当大的自由,以至于身处婆罗洲的华人群体,开始由经济、文化属性的“社团”,向有政治属性“社会”进化。当然,依托种植业做大的爪哇华人群体,也同样有着这个的趋势。只不过强势的荷兰东印度公司,以制造“红溪惨案”之类的强势手段,避免了这一切的发生。
相比在荷兰人主导的巴达维亚等地,华人在西婆罗洲的政治空间要大得多。这很大程度有赖于当地马来苏丹们,无法有效统治那些人口占优的达雅人部落,需要有一支第三方力量来帮助他们做大自己的力量。引入荷兰人或者其它西方商人也是一种选择。只是即使不考虑伊斯兰世界与基督教世界的结构性矛盾,单看葡萄牙人、荷兰人的军事优势,主动选择他们做合作者也是件很危险的事。尤其婆罗洲的苏丹们,自身的力量大都比较薄弱。认清这一点的苏丹们,在荷兰人试图取得贸易专属权时,甚至会与当地华商联合起来,拒绝这一要求。
这里要先来解读下“社团”这个标签。正式的定义中,所谓“社团”一词指向的是“具有某些共同特征、爱好的人相聚而成的互益组织”。不过对这个词,在看港片长大的一批人眼中可能会有不同的理解。在上世纪8、90年代那些快意江湖的香港电影里,“社团”往往是黑社会组织的自称。当然,不管是符合现行法律规定所组织的“白”社团,还是帮派性质的“黑”社团,其实都是符合刚才所说的定义的。
之所以把前往西加里曼丹采矿的中国人,用“社团”一词概括,是因为他们是真的是一个个“社团”组织,最初的组织原则与中国曾经存在的洪帮、青帮等帮派组织并无二致。只不过西加里曼丹特别的地缘环境,使之一度有机会登堂入室,进入政治序列。
在西加里曼丹,以采矿业为经济基础所结合成的一个个华人社团,有一个非常时髦的名称——公司。你没有看错,就是公司。事实上,中国人将商业组织命名为“公司”正是源自于婆罗洲的采矿业。顺便说一下,网络上有种说法,言“公司”一词所源自的孔子和庄子之说,其实是臆造。这两个字连用成词的初衷,就是字面本身的意思。可以理解成“为了共同利益聚合而成的互益组织”。这样一看,是不是和“社团”一词几乎可以划等号呢
说起来如果不是“公司”一词,最终被套用在了西洋泊来的资本主义性质的商业组织上,估计现在海外的社团组织还会自称“公司”。有意思的是,在帮会组织生存空间日渐压缩的今天,很多此类“社团”又开始以现代意义的“公司”形象,游走于正常社会中。
再追根溯源的话,“公司”一词涵意的转变,与西加里曼丹的华人社会,甚至说就是“兰芳公司”的转型有莫大关联。在了解了这些背景之后,我们就将以这一特别的案例,来了解中国传统社群,在自然演化过程中将如何对接西方文明。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对于成千上万涌向西加里曼丹淘金的华人来说,并非天然就会结合为一个整体。换句话说,并无可能因为一句大家都是中国人,或者洪门兄弟,就会解决彼此之间的利益之争。由于闽粤地区族群结构的复杂性,海外华人在抱团取暖时,最初都会倾向将个人的地缘属性作为重要标准。比如说兰芳公司,核心成员就是来自广东梅州的客家人。同时,前往西加里曼丹淘金的华人,亦以客家人为主。
从商业角度来说,随着竞争的加剧,兼并、重组,直至形成垄断共赢的局面是一种趋势。荷兰东印度公司及至荷兰共和国的建立,本质都是基于这一商业规律。这一规律同样也适用于西加里曼丹的华人社团。经过一段时间的博弈之后,主要聚集于三发河——卡普阿里河下游之间的数十个华人公司,在18世纪70年代大体重组为了两部分:一是南部的“兰芳公司”;二是北部的“和顺总公司”。前者的核心采矿区被称之为“东万律”;后者的核心采矿区则被叫作“蒙特拉度”或者“打劳鹿”
与西加里曼丹为所谓“兰芳共和国”一统天下网络宣传有出入的是,兰芳、和顺两大华人集团,一直共存到了1850年,直至后者被荷兰东印度公司所征服。兰芳公司之所以成为西加里曼丹华人社会的代名词,更多是因为荷兰人在征服和顺等华人公司时,兰芳公司采取了合作的态度,而较晚被消灭。
另一个有意无意的认知误区,是撇清“兰芳”与天地会之间的关系,甚至将之描述为竞争关系。这当然是由于所谓“兰芳共和国”,已经被拔高为了一面共和旗帜,将他的出身与一个帮派色彩浓厚的组织挂钩,实在是有侮这一定位。然而,兰芳公司的天地会组织性质,却是又客观存在的。为了自圆其说,愿意相信兰芳为亚洲“共和”体制开拓者的研究者,会将兰芳公司的一些竞争社团,笼统称之为“天地会”,并认定其天地会式的组织形式,只是向后者借鉴罢了。
尽管西加里曼丹并没有真正形成一个华人共和国,但说华人自18世纪中后期起,一直主导当地经济,及形成了稳定的华人社会是没有问题的。需要注意的是,吸引华人前往西加里曼丹青奋斗是西加里曼丹的金矿,不过这并不代表所有的华人社团,一开始都是从事采矿业。要知道,一个聚集了数以万计华工及其家属的区域,粮食的供给本身也是一笔大生意,尤其中国人的食谱跟当地土著有很大区别的情况下。
在绝大多数公司专注于采矿之时,部分华人开始注意到了农产品供给方面的巨大商机,兰芳公司便是其中的代表。类似的商机在19世纪中叶的美国淘金热中同样呈现,在绝大多数人把“金”理解为水中的砂金时,某个顺势发明耐磨帆布牛仔裤的美国人,也淘到了自己的金。
相比牛仔裤,粮食要更为刚需、更容易因垄断而扩张势力。在采取结盟的方式,与其他采矿公司联手消灭自己在农业领域的竞争者后,兰芳公司的势力得以迅速扩充,并开始染指西加里曼丹的矿业。与其同时,意识到危机的其它华人公司,也开始分出人手开辟自己的农业基地。由此导致的结果就是,一个个的矿业公司,逐渐演变成了一个个结构齐全的华人小社会。
对于习惯于打造自循环经济的中国人来说,发生在海外的这一切并不难理解。即使在现在的中国大地上,也还遗存有很多基于某项产品生产,比如钢铁生产、石油开采,而衍生出的一个个“企业型社会”。这些大多为国企的大企业,不仅拥有医院、学校,甚至派出所等社会性机构,甚至在人员流动上呈现出很大的自循环性。只不过在政治结构稳固的中国,这些“企业型社会”并没有机会进化为政权罢了。兰芳公司存在了约112年。在这一个多世纪中,兰芳公司与其它华人采矿公司一起,在西加里曼丹打造了一个结构完整的华人社会。由于没有更高一级的政治保护,西加里曼丹的“企业型社会”同时还衍生出了自己的行政、执法,乃至军事机构。有稳定的社群、有固定的领地、有政治属性的管理机构,这一切都使得西加里曼丹的华人采矿公司,已经具备了成为“国家”条件。
由于东西方地缘背景的差异,无论是兰芳还是其它华人公司,本质都不是西方类型的“共和国”。比如其在法律层面所依托的,是洪门那些属于习惯法范畴的帮规。当然,所谓共和国的本质,是认定“国家”是属于全体公民,而非个人的。从这点来说,以洪门“兄弟”式关系为基础,发展出来的国家形式被称之为“共和国”,也并无不妥。只不过,当时的华人社会还没有这种认知罢了。
尽管西加里曼丹的华人社会,已经具备了“国家”各项特征,但成为一个真正的国家所必须面对的一个现实,那就是国际认可。每一个世界都有着自己的国际法则,比如想从中华朝贡体系中得到好处的话,获得中国皇帝的认证就是必经的程序。就现在的“世界”而言,联合国则在客观上成为了一个国家身份的认证机构。西方支持建立的,从塞尔维亚脱离出来的“科索沃共和国”,以及俄国支持下,从格鲁吉亚脱离而出的“南奥塞梯共和国”,尽管都有些国家予以承认,但在联合国五常没有形成共识之前,都还是很难被认定为是正常国家的。
那么在18-19世纪的西加里曼丹,如果当地的华人社团有意组建国家的话,他们客观上又应该取得哪一方的认证呢向自己的母国寻求保护是一种方法。有观点认为,兰芳公司似乎这样做过,不过并没有结果。以中央之国无意向海外扩张,并视移民为“天朝弃民”的一贯做法来说,无论是否做过这种努力,结果其实都不会有丝毫改变。更大的问题在于,历史已经告诉我们,,欧洲人才是这个在这个时代国际规则的制定者。具体要来说,西加里曼丹华人真正要面对的,是已经将南洋群岛视为自己领地的荷兰人。
很不幸,并且完全不让人感到意外的是,荷兰人完全没有把西加里曼丹华人社团,视为平等国家的想法。早在17世纪初,荷兰人就曾经尝试过登陆加里曼丹岛。不过一方面因为当地土著的激烈抵抗,另一方面也由于加里曼丹岛的资源,在南洋几个主要岛屿中实属较低的,因此一直到18世纪末,荷兰人也只是在岛屿南部,传统上属于爪哇岛政治辐射范围的南加里曼丹沿海地区,建立了殖民统治。
西加里曼丹马来苏丹们与华人采矿公司之间的矛盾激化,是荷兰人得以渗入的原因之一。这些将华人社团引入自己领地淘金的苏丹,无疑从华人的辛勤劳动中获得了巨大利益。有记录表明,在华人社团开始进入西加里曼丹采矿的18世纪中期,仅三发地区的马来苏丹,每年都能够得到500两黄金作为地租。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尾大不掉的情况终于出现。越来越多的华人涌入,及对当地经济的控制,使得华人社团开始不满足于承包商的地位,开始谋求独立地位。
以兰芳公司及控制北部矿区的“和顺总公司”成立为标志,西加里曼丹的地缘政治格局,开始呈现三族鼎立的态势。身处这片土地的华人采矿公司、马来苏丹国、达雅人部落之间冲突不断。由于华人在经济和组织力上更具优势,且已经聚集了数以万计的人口,局势一直朝着有利于华人的方向发展。
当苏丹们认为以荷兰人为代表的西方殖民者是主要威胁时,他们倾向于引入华人力量,来帮助自己稳定统治;而当华人势力开始做大时,雅加达的荷兰人又反过来,成为了苏丹们制约华人社团的外援。19世纪20年代,荷兰人的军队开始进入西加里曼丹,并在当地苏丹的支持下进驻三发、坤甸地。荷兰人的到来,当然不是出于维护马来苏丹们的利益了。他们真正的目的是控制整个西加里曼丹。要做到这点,首先要做的是逼迫是华人采矿公司接受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政治保护。很显然,这种做法将极大影响华人采矿公司的独立性及利益。
任何一个群体在面对这种境遇时,都会自然分化成两派。总得来说,在荷兰军队登陆并开始向华人采矿公司施压之后,控制北部矿区的和顺总公司,倾向于用军事和外交手段将荷兰人赶出西加里曼丹。除了军事上的抵抗以外,寻求英国人的支持,是其在外交上的策略之一。
与荷兰人在崛起之时,战略性的对标葡萄牙不同的是,大英帝国更多是伴随着对西班牙殖民地的侵夺而崛起的。这很大程度与英国的地理位置,以及足以与西班牙抗衡的人口优势有关。从16世纪末起,通过一系列针对西班牙的战争,英国人开始在北美及加勒比地区拓展殖民地。在这片土地上,英国人不仅击败了西班牙,还击败了试图与之全球争霸的法国人,包括也尝试分一杯羹的荷兰人,成为了整个北美地区的霸主。
然而随着北美殖民地独立意识的增强,特别是美国独立战争的爆发,大英帝国在西线的殖民事业遭受了重大打击。在新大陆的殖民事业出现转折之后,英国人开始将重心转东方。包括印度、东印度群岛,乃至中国的贸易线,成为了大英国帝国再次崛起的希望。虽然早在公元1600年,英国王室便授权组织了“英国东印度公司”,负责对印度的贸易,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但从政治角度来说,英国的殖民重心此前一直在美洲方向。如果说在北美的扩张,是以移民的形式进行真正的“殖民”的话,那么承包给东印度公司的东方贸易,更多只是一桩生意罢了。
我们可以以美国独立战争为分界线,将此前主要在美洲政治扩张的大英帝国,断代为“大英第一帝国”;此后主要在东方扩张的大英帝国,称之为“大英第二帝国”。以后解读北美地缘结构之时,“大英第一帝国”将会是主角。先行交待这一背景,是因为在英国人开始染指南洋之后,这一地区海外华人的命运,便开始与之紧密捆绑。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各国殖民帝国的扩张,东印度公司这种纯粹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企业型社会”,弊端也越来越凸显。在18、19世纪相交之际,最早成立的荷兰东印度公司结束了自己的使命。此后荷兰人开始以“荷属东印度”为行政框架,对荷兰东印度公司开拓的殖民地进行政治整合,并最终形成了现在的印尼。
由于英国人还要利用商业力量,扩张他们在东方的势力,因此英国东印度公司延续的时间要长于荷兰东印度公司,不过在“大英第二帝国”时期,它的权力开始被逐渐消弱。英国东印度公司为大英帝国在马来地区获得的第一个据点,是马来半岛西北部的“槟榔屿”,此后又在马六甲海峡中、东部拿下了马六甲、新加坡两个点,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