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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6章 河套之战(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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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帮互助,有必要说一说。

    任何一个普通家庭,理论上的最好状态是有夫有妻有儿有女。

    在男主外女主内的婚姻中,男人作为家中的顶梁柱,女人作为家中的贤内助。

    儿子作为养老的主力,女儿作为贴心小棉袄,四者分工明确,家庭也比较稳定。

    如果家中突然失去了顶梁柱,怎么办

    如果家中有好多财产,儿子也以长大成人,算不得什么大问题。

    反正人早晚都要死,夫妻之间,绝大多数情况下会有一个先死的。

    但如果家中没有多少财产,妻子年轻,儿子年幼,怎么办或许再嫁才是最好的选择。

    如果妻子再嫁到别的家族,年幼的儿子怎么办,要不要跟着母亲一起去

    如果跟着母亲一起去,长大后就是别人家的劳动力了啊!

    如果不跟着母亲一起去,由谁来照顾他呢

    还有一个问题是,家中的财产怎么办妻子全部带走吗

    而如果妻子再嫁给家族中的其他男性成员,这个问题就不存在了。

    年幼的儿子能够得到伯父或叔父的庇佑,家中的财产也不至于外流。

    这是稍微富裕些的家庭要做出的选择。

    如果是贫穷人家,就是更简单的问题了。

    哥哥死了,弟弟还没娶上媳妇,为什么任由嫂嫂改嫁到别人家去

    改嫁给弟弟,不是更好的选择吗

    一方面知根知底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另一方面又能让嫂嫂、侄儿得到好的照顾,能让弟弟成个家,两全其美,古人认为这是最好的处理办法。

    《三体》里的名言:失去人性,失去很多;失去兽性,失去一切。

    任何一个社会都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有什么样的物质基础,它就能演变出什么样的文化与习俗。

    游牧部落社会父死娶母(娶后母而非生母),兄死娶嫂只是他们充分利用人力资源,保证家族财富不闲置,不外流的措施而已。

    因此他们的这一习俗虽不被文明社会接受,但是存在就是合理。

    游牧部落的生存环境要比中原人要恶劣得多,人口基数远没有中原大,生育存活率也没有中原人大。

    因此他们不会让妇女活生生守寡而不生育子女。

    为了壮大族群,增加人口数量。

    他们会充分利用每一个妇女,因此父亲死后留下的小妾侍女,作为儿子都可以继承,只要不娶生母即可。

    同样的兄弟死后,他的妻妾都可以被家族内的男性继承。

    著名的王昭君就先后嫁了匈奴三代单于,对于这样的习俗,当时汉朝也只能要求王昭君按匈奴人的习俗办。

    中原由于地广人多,一个人种田可以养活好几个人,气侯温润适宜,因此人口数量多,文明发展程度快。

    在强大的物质基础上,中原发展了人伦道德体系,礼仪大于生存(通常生存也不是难事)。

    唐及唐以前,妇女丈夫死后可以嫁人。

    但是不能嫁给名义上的儿子与兄弟,也就是丈夫本家的人不能嫁。

    宋朝以后,社会物质基础更好,礼仪要求女子丈夫死后不得再嫁,甚至只要有婚约在身,没有结婚而男子死了,也不能再嫁。

    婚姻也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在远古时期的母系社会里,孩子知其母不知其父,那时中原也是群婚制度。

    后来父系社会建立后,对女性的要求与限制越来越多,不允许女子在丈夫死后再嫁。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女权运动的兴起,现在婚姻自由,想嫁谁就可以嫁,丈夫死后完全可以再嫁。

    然而这不是最好玩的,最好玩的是匈奴人被我大汉帝国赶到了欧洲。

    这一套婚姻制度,遗传给了整个欧洲王室,后来蒙古再巩固一波。

    欧洲人把这套婚姻制度发扬光大,他们玩儿的是近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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