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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百无一用
- 有道是连雨不知春去,一晴方觉夏深。盛夏,无雨,燥热。
一座小城被一条名叫‘羞女’的河流围绕,青山绿水,宛若天堂,被称之为花城。
“捞毛儿,又给姑娘们挑洗脚水啊”
“来,捞毛儿,给爷爷我也洗个脚!”
两个马厮拉着马,瞅了眼桥下拿木桶装水的一小厮,不由地一阵高声打趣。这二位是王公子家的马厮,今天天气好,王公子家四匹马都拉到河边洗一洗。
今天奇了怪了,每次过来,都看到林见秋这厮在挑水。没错,这位被马厮称呼为‘林捞毛’的18岁小子今天一整天都在挑水,一刻未停。
算上这一桶,正好66桶。
捞毛儿,是对寻欢所在地的小厮的统称,这称呼一出,三六九等的,大家就都知道他是最下等的伙计。这王公子是本城显贵的少爷,家里有个在朝廷当官的老子,王府小厮自然在这捞毛儿小厮面前得意非常。
他们将马绳摔入水中,一扬,甩了林捞毛一身的水。
“我不叫捞毛儿,我叫林见秋!”这少年微微皱眉,轻轻嘀咕着,言语中有委屈也有愤怒,更多的是无奈。
的确,在今天早上参加早会之前,他还叫林见秋,是h市最有名的杂志社的记者,拿着刚刚采访完的稿子和拍摄的照片,跟同事们一起开会。
人有三急,今天格外急。
“就不该出来撒尿,撒尿而已,哪里来的电流一下把我电翻了”挑到第20桶水的时候,林见秋还没有想明白这个问题,他明明是正常地走在前往卫生间的路上,怎么就突然浑身就像被电打了一样,瞬间穿越了呢
穿越就穿越了吧,如今的少年看穿越文还看的少吗什么修真废材,蟒族大拿,皇孙贵族的,应有尽有。再不济,纨绔公子爷也行啊!怎么轮到我穿越了,就成了小厮了
小厮就小厮吧,翻身做主人,农家发财也行,怎么成了寻ii欢所在地的小厮了
没有五十金币,不能给自己赎身。逃跑听说金美院的小厮被打断腿的人,比院子里放着的冬天烧的木头棍子还要多。
原主的记忆里,每天除了挑水就是跑腿,要不然就是被老妈子打。一辈子的想法就是希望能给自己赎身,因为不赎身的话是不可能娶妻的,谁愿意嫁到寻欢处呢
只可惜,从十二岁开始做工做到十八岁,只存了23个铜币,离一金币都差得远,更别说五十金币了。
认识几个字,不多,也就是院子里姑娘们的名字和一些日常生活用品的字,力气倒挺大,一身腱子肉彪得很。可那又怎样最低级的工种,最卑微的地位,还有看不到头的未来。
“哎……”林见秋哭丧着脸,不理会那两个小厮的嗤笑,他终于接受了这个现实,也不得不接受这个现实。
这个时候,正好挑到第99桶水。
这古代也不是何年何月,问了路边卖菜的阿婆,她说不出个缘由,直说自己祖祖辈辈住这儿,近年总有战事。问茶馆的小厮,说此乃狁国,至于什么朝代,众说纷纭,也是醉了。
狁国
林见秋把脑瓜子翻了个底朝天,也不记得有这么个国家,不过一想,这上下五千年,没有记录在册的小国或许有的。只是这是华夏吗
看周围的人种和生活习惯,跟华夏内陆古国倒相差不远。
算了,管它哪朝哪代,自己都是个文盲,堂堂的重本研究生毕业,顶尖杂志的记者,最擅长拍摄和专访,这吃饭的手艺到了这古代,百无一用。
挑着水走在街道上,鹅暖石的路铺得挺快,这地方经济看来发展得不错,道路两旁的商店也是熙熙攘攘的,以茶馆居多。
拐了个弯便闻到了很浓很浓的脂粉味,一路走过去,怡云院,金秀楼,红杏楼,花满楼一院接一院。还是白天,所以街道两旁冷冷清清。
再拐个弯,便是林见秋所在的金美院。
比起刚刚那条主干道上的院,这条路的鹅暖石铺得很稀,连大门也不一样。刚刚路过的红杏楼和花满楼的大门,全是花。而这金满楼的大门稀稀疏疏立着几面旗子,就算装饰了。
也是,主干道的租金贵,租不起主干道的老板,自然穷很多,也就没那么多钱装修。
挑着水,却不走大门,而是从旁边的偏门推门而入,便到了院子的后院,后院晒着姑娘们的衣服,和一些长长的布条。原主的记忆告诉他,这些布条就是现代女人用的卫生巾了。
“今天你挺能干的嘛。”
一个颇为柔媚的声音传了过来,林见秋扭过头一看,下意识心跳加速了几秒。与这柔媚声音不同的是,来者并非一个年轻姑娘,而是三四十岁左右的一位妇人。
金美院的头儿,王妈子,在十几年前也是响当当的头牌,本傍上了一位富家公子哥,淘尽自己所有私房,给自己赎了身,以为嫁得良人过一生,却没想遇到负心汉,其中坎坷不平,她很少言说。只是会在酒多后悠悠谈道:男人没一个好东西,还是钱财来的最靠谱。
自己开了家金满院,开业了十年了,生意一直要死不活的,眼看着都要撑不下去了。经营得不好,自然脾气也差,在林见秋的记忆里,他几乎每周都得被打,每次都打得哭爹喊娘。
“王妈妈好。”林见秋连忙放下桶,弯腰打招呼。
“来前厅。今儿开工之前,先立个新规矩。”王老妈子扬长的声音里,带着狠劲。
得,看来今天开张之前,又有姑娘要被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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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雀儿。”王老妈子的声音阴冷阴冷的。
“妈子……”一位看上去顶多刚成年的女孩子从几个大姐姐的后面畏畏缩缩地走了出来,她长得很是娇小可爱,许是营养不好,头发泛着微微的黄色。
她浑身颤抖地爬到了大厅中的桌子上。
“你走路不长眼的!刘公子是这的常客了,你给他倒水,居然倒他的袖子上!”王老妈子边说着,边扬起手,朝着刘雀儿的臀ii插了过去:“昨天刘公子去了隔壁院!都是你害的!”
之所以说插,是因为她的手里拿着针,这样刺下去,极疼而且不会有太大的伤痕,更不会留疤,也不影响一会儿开工。
“啊!”刘雀儿惨叫一声,趴在桌子上的双腿绷得笔直,眼泪一下飙了出来,求饶道:“妈妈,我不小心的,而且只滴了几滴到他的袖子上,刘公子当时也没有生气也!”
“是啊,这刘公子吃惯了这个,想尝尝隔壁院的姑娘,也正常,这跟我们雀儿没关系,人还小呢。”
“对啊,而且上次我还听李公子说,花满楼的茶水,比我们的茶水要好,房间也更舒适,许是这些原因,刘公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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