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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8
- 者的好奇心,勾引他们翻开第一页书就看到结尾,而到结尾他依旧什么也没说,好勾着你买下一本。除了编得跟真的一样,玄原看不出来谭思有什么过人之处,而编得跟真的一样是厕所文学的过人之处。总之,玄原觉得写《永夜之都》的谭思未免有些缺乏追求。
然而,就是这本他看不上的《永夜之都》,首印30万册,当年销售过百万册,导致圈子里到处都在议论他的事。“他是个讲故事的天才。”人人都这么说,脸上洋溢着发现新大陆的喜悦。那些曾经对他笑脸相迎的编辑,如今也全跑到谭思那里奉承去了。舞蓝甚至要他学学谭思的写作手法。这对玄原来说是一种莫大的耻辱。虽然他内心深处明白舞蓝是为他好,即使自己天赋过人,那也只代表着成长率比较高,他在写作一道上如果要想走得更远,就不能放弃学习——但那也绝对不是学习谭思。谭思是个什么东西?他玄原跟四海纵横一起扬名立万的时候,谭思还不知道在哪儿呢!玄原怀抱着这种高傲的蔑视,决定对谭思视而不见。
玄原不出席有谭思在的任何场合,拒绝与谭思一道参加《新绘》的笔会,最严重的时候,玄原甚至不许别人在他面前提谭思的名字。他依旧在写他的十洲三海系列,然而只要他一放下笔,停止了闭门造车,就会发现哪儿都是谭思的痕迹。杂志样刊的封面写着他的名字,路过书店最显眼的位置摆着是《永夜之都》垒成的纸质迷宫,刷个微博都是《永夜之都》的同人画稿,连打开读者群,群里也尽是在讨论《永夜之都》的剧情。谭思好像无处不在。整个世界好像都在围着谭思打转。人们就当他这个天下第一死了一样,他辛辛苦苦写了那么多年的十洲三海,还没结尾就被人们丢尽了故纸堆。
那一年玄原彻底崩溃了。人们不停地拿他俩作比较,用他的年纪大、设定老套、咬文嚼字、节奏沉缓来衬托谭思的年轻、新奇、质朴与悬念丛生。玄原明白当他走到了顶峰,就不得不开始走下坡路,而他的下坡路未免来得太快了一点。他的后继者又太过显眼,在谭思的光芒下,他仿佛从来没有著名过。他苦苦思索一条出路,因为他既不屑于竞争,又对竞争的结果感到惧怕。他只希望以一种体面的方式退出竞争,让这场竞争因为缺少弱者而成为悬案。他关在自己的房间里半个月,最后发现唯一体面的方式就是封笔。这不但能表明他愤世嫉俗的态度,还能把玄原这个名字永恒地刻在神坛上。与其一直写、一直写、直到最后一个读者都跑到谭思那边去,不如抢先一步抛弃一切。
事情也有如他想象的那样。他没有如期完成《尘烟笑》,留下了一个大坑,而因为他在当年没有出任何一本书,版税收入屈居谭思之下。外界对他的突然停笔议论纷纷,有人说是追随四海纵横的脚步,有人说是健康原因,现在流行的说法是——他拿了钱就跑去做了地产商。但是没有一个人知道,那是一个作者最高傲的转身,与最懦弱的逃避。
玄原没有再写过一个字。他在二十七岁那年从大红到沉寂,从一个敏感多情的理想主义者变成了一个坚毅冷酷的现实主义者。作者不是一门好营生,这门行当在光鲜亮丽背后有太多失望乃至绝望。作者的生命周期非常短暂,这导致一切都是暂时的,今天对着你的鲜花、掌声明天会被另一个人所拥有,嘴上说着爱你一辈子的读者一转身就对另一名作者矢志不渝。人们就是这么冷酷花心,今天爱这个明天爱这个,而作为作者,被遗忘就意味着死亡。故事是没有生命的,故事只有在被人翻开的那一瞬间才会变成整个世界。从这个意义上,谭思杀掉了玄原和他的故事。玄原也是一个帮凶。他认为决斗都有损他的尊严,他宁可被杀死。
玄原后来在那个杀死他的作家榜颁奖典礼后台,见了一次谭思。
他发现他恨的人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屌丝。他一夜之间名利双收,却对自己将要踏足的世界一无所知。他极度兴奋,又担心这那,在屋子里团团转,做不好任何事。而那个人有条不紊地帮他整理领结,抚平西装,引导他背诵致谢词,安抚了他的情绪,也保证一切都在计划当中。
谭思背到一半提出了异议:“……我觉得这里这句话说得太满,什么叫明年再来?明年要是来不了呢?那岂不是糗大了。”
“一定会来。”那个人说得既像允诺,又像预言。
“你为什么那么肯定?”
“因为有我在。”那个人的双眼坚定又坦诚。
“你说这话真不要脸!我的书要是卖不出去了呢?读者觉得我过时了,不喜欢我了呢?”
“不会有这种事发生。”那个人坚定道,“有我在,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
玄原在日后的很多岁月里,回想起那个人当时说的话,都会嫉妒得不能自已。他从各个渠道听说过那个人的丰功伟业。谭思能迅速走红、到达一个无人可及的高度,与他的眼光、他的手段密不可分。是他把谭思从一个一文不名的愣头青,变成了如今中国最会写故事的人。玄原终于知道,自己并不是败给了谭思,他是败给了那个人。
所以,那个人,也一同变成了他的眼中钉,肉中刺。
然而今天,他竟然坐在自己的面前,约稿。
“你凭什么觉得我会答应你?”玄原从助理手中点燃了雪茄,吐了口烟圈,“我不缺钱。”
“作者写作不是仅仅为了钱。”庄墨直视着玄原的眼睛,与许多年前一样坦诚,这让玄原的心脏猛地跳楼了一拍。
他早已过了满口“理想”的年纪,他绝不相信庄墨会没有任何谋求就来找他,可他盯着庄墨深不可测的眼睛,回想起很多年前那个颁奖晚会的后台,那个人说:“不会有这种事发生。有我在,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当时,如果有一个人,有那么一个人,可以在他被全世界抛弃的时候,跟他说这句话。就算那是假的,是谎言,是没有根据的瞎说八道,他也会相信,飞蛾扑火般地相信。
作者是孤独的生物,写作是在倾诉孤独。如果写作之后还是无尽的孤独,他毫无疑问会放弃。但只要有人,哪怕只有一个人存在,存在在那条孤独的路上,“你是我见过最好的作者”、“我记得你写下的所有故事”,作者就会变成最勇敢的生物。与其说玄原在嫉妒谭思拥有庄墨的力量,不如说,玄原在嫉妒谭思拥有庄墨的感情。他没有跟人并肩走过,他很嫉妒,同时也很羡慕。
“你凭什么觉得你会说服我?”玄原避开了他的目光,不让他看出自己的动摇,“普通的短篇连载,我可看不上。”
“你先拿个短篇试试手。如果你还跟当年一样,你可以试着准备十洲三海的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