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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宅屋-> 耽美小说 -> 彻夜不熄(H)全文免费阅读

分卷阅读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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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蠢不少。没搞清楚情况?我打你们是因为,我的恋人已经答应我不再想起那段经历,偏有狗屎提醒他,让他又闻到臭味。这不是他顺不顺心的问题,是脏东西该不该扫的问题。”他耸耸肩,活像个疲于解释学习方法的模范生,“对了,你们‘好心’提醒我的那些,我全部都知道哦,而且我可以告诉你们,李枳没有任何错。你们的朋友张硕,不如猪狗。听懂了吗?记住了吗?需要我再教你们一遍吗?”

    鸡冠头从剧痛中缓过神来,举着血手呜咽:“你说谁不如狗?你就等着吧……我哪天……我杀了你……”

    黄煜斐看了看表,索然无味地,他眯起眼:“还蛮讲义气的,我随时欢迎。不过,我现在要回去看看我的恋人。麻烦各位在这里等着,老实一点,如果没有给他道歉就自己跑掉,我可能会找警察听听录音?”

    四人都不吭声了,站着的,趴在地上的,都半死不活。

    沿着石板道,穿过绿化带,黄煜斐懒得再回头了,却听身后有人嚷嚷。那脏辫却像突然受了刺激,跳起来大叫:“哈哈!你太可怜了,你简直比你心爱的李枳还可怜。”

    黄煜斐停住脚步。

    脏辫继续自说自话,由于距离的增大而爆发出勇气,像是在念什么台词:“你说你什么事儿都知道——那你知道吗,具体的,你想想看吧。就在和这间酒吧类似的地方,后台的化妆间里,他被掐住脖子,被扇巴掌,跟婊子似的。他缩在那儿,死死地抓着自己的裤腰带,因为知道自己一旦松手就会被剥干净裤子,当着我们兄弟几个的面。脸肿了,全是血,就死倔着不哭,硕哥一手软他就疯子一样拼命跑了,从我们之间钻出去,踉踉跄跄,无助又可怜。”

    干燥的风,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一直狂吹,尖啸着,鼓动着。黄煜斐没动,也不回头,他还是站在那里。

    脏辫大笑:“多漂亮的一个孩子,多惹人疼!就来看看别人演出都能遇上,多倒霉!可你猜怎么着,等下次再被硕哥堵住,孤零零的,他还是一样的软弱。要他还手?办不到!除了逃跑他做不出任何事。硕哥也是,怎么就次次心软放他走呢?就算多少次被揍得鼻血直流,他不还追着人去了老家,闹得人家新婚妻子差点自杀,干这种事儿的就是你的宝贝男朋友!你说本性能改吗?这些你都知道吗?他不敢告诉你吧,哈哈!”

    李枳当然告诉了黄煜斐,黄煜斐也记得十分清楚,可现如今被这么说出来,那画面就像是活了似的,激得人心脏皱缩。黄煜斐压住杀意,缓慢地转过身子,一字一顿道:“讲完了?”

    脏辫的笑容梗在脸上——竟不敢再和那个年轻男人对视。他从没见过这样可怕的表情。

    黄煜斐神情极度冰冷,道:“我刚才又有了一个主意。你们还是应该自己走到后台道歉,时间是四十五分钟之后。我知道你们走得动,实在不行,爬过去也可以。”

    为首的缓过神来,啐出一口血沫:“遇上熟人,问起是怎么搞成这样的,我们怎么办?”

    黄煜斐则仰头看了看天上的鸽群,平静地说:“还剩四十四分钟,希望你们准时。”

    说罢他插着兜走远了。但是,短短一段路,他走得气喘吁吁。

    进到酒吧里,台上还是空空的,还有十分钟开演。黄煜斐去卫生间洗了五分钟的手。

    自来水非常冰人,他并不在意,仔细清洗着手上黏腻的血污。幸好只弄脏了手,他对自己还算满意,甩了甩水珠,活动酸痛的指骨,和镜中面无表情的青年对视。

    姐姐如果知道我把人揍成这样,肯定担心我又在发神经了,黄煜斐默默想,但并非如此。

    他现在非常清醒,他向来都是清醒的,并且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事情,也鲜少后悔。

    请继续清醒下去。他对自己说。请不要做会后悔的事。

    又整了整裤腰和领口,黄煜斐正想给余翔发条信息,要他过来准备收拾摊子,却收到十几分钟前对方这样一条短讯:

    “李先生说少爷可能有危险,我会尽快赶来。但是四个人,您揍不过吗?”

    “揍完了。阿翔来善一下后,不要弄死就好。”

    黄煜斐把信息发出去,垂睫轻轻地笑了笑。刚才拿手机的时候,他手是抖的,肌肉在高强度利用之后也难放松,但现在完全不了,整个人都松软下来,然后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出门往观众区走去。

    李枳在台上从没紧张过,但这回在他摘好那堆戒指跳上台之前,一颗心里全是忐忑。

    万幸的是,走上演奏位,他往台下一看,黄煜斐就在那儿,不远不近地站在人群中间,正没什么波澜地望着他。

    “那几个人呢?”李枳脚上踩着效果器试感觉,朝他对口型。

    黄煜斐就笑,指了指他的吉他。

    李枳看着他,有点疑惑,又从他接下来的口型中辨认,他这是要他专心。

    好吧,是我婆婆妈妈,你没事就好。李枳不好意思地低下脑袋,他整了整被吉他背带夹住的衬衫领子,对着琴弦,专注起来。先导鼓声响起,一、二、三,李枳拨起了琴弦。

    充斥在人群里的说笑喧哗就这么停了。

    这回没请主唱,可能是因为主场乐队太穷。按理说热场半小时,要玩那种完全没人声的,难度确实不小。鼓和贝斯都主要负责节奏,等于说旋律这块只有李枳这一把电吉他撑着,他倒也不发憷,相反他觉得自由,音往哪儿拐,调子往哪儿走,全由他说了算——鼓点和低音都得配合着他来。

    这对于乐得在台上当混世魔王,在自家乐队里更是热衷于跟好脾气主唱抢戏的小李来说,称不上难事。

    观众很快就热起来了,利落的吉他成功代替了人声,在这狭小的场地里立起骨骼,丝毫不显单薄,引导着观众的听觉与情绪,更引导一段音乐凝成血肉——席间有不少熟面孔,往日只要菩萨果在北京演出,次次都过来捧场的一大帮姑娘,李枳总不至于完全没印象。

    她们如历次一样花枝招展,笑着,跳着,叫着,往李枳所站的台前挤。好比往鱼池里投一把食,立马就能看见一团一团的艳丽的鲤鱼,扭动自傲的鱼尾,簇拥着涌过来。

    “李枳!”

    “我们专门来找你!我你还记得吗?”

    “你今天好帅!”

    几个稍微眼熟的女孩这么叫他。李枳极度讨厌别人在他弹琴时太过吵闹,却还是微笑着冲她们点了点头,眼神则越过发型各异的头顶,去看那始终安静听琴的黄煜斐。

    黄煜斐根本不往前挤,他一直站在那儿,也不做别的,只是默默看着外人熙攘着,隔一层无形的玻璃罩子参观他开得正艳的玫瑰。对上李枳投来的率直目光,他就冲他挥手。

    衬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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