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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宅屋-> 都市言情 -> 倾世狂妃:驯服腹黑王爷全文免费阅读
倾世狂妃:驯服腹黑王爷_分节阅读_67
- 看见面前惊艳的美,露华浓不觉一怔。
是什么人在这里种植了这么多罂粟花,简直是太美了!
露华浓之前也很喜欢罂粟花,但是总感觉这种象征着爱情之毒的花朵太过于热烈张狂,让人有一种爱得轰轰烈烈生死追随的感觉。
所以,相比之下,她更向往一种平淡温馨的爱情。
就像三月桃花,温润而来,花开之后,果实香甜。
而不像是罂粟,食之上瘾,隐之成狂,狂而中毒疯癫,这样的爱情她并不喜欢。
罂粟花语是“死亡之恋”,爱情似罂粟妖艳让人迷,所以罂粟花又有一花语:华丽,高贵。
露华浓站在一片花海之中,不觉有些怔住。
就在她一怔之间,突然有两道身影伴随着呼啸风声直冲她扑了过来,随着呼啸风声逼近,是两声不堪入耳的调戏声。
“哈哈哈,二小姐,一个人在这里寂寞不寂寞?要不要人陪。”
“哈哈哈,二小姐,来来来,让我们哥俩陪你玩玩……”
随着那不堪入耳的声音传来,两道身影已经飘然落在她左右两旁,就在两人脚步刚刚落地的瞬间,露华浓突然出手。
只见两道光影闪电般划过,露华浓双手齐齐发出,张开的五指对着两人头顶骨袭去,只听“咔嚓咔嚓”两声头骨断裂的清脆声响,十道血柱直喷天空。
在两个男人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每人头顶均出现了五个深深洞口,如同是被铁钻钻开的孔眼一眼,鲜红的血顺着十个洞口哗哗喷出。
两人没有立刻死去,僵直着身子立在罂粟花丛中,惊骇地睁开了眸子看向露华浓,他们没有看到露华浓是如何出手的,只是感觉到此刻头顶如是喷泉一样,血光四溅。
“呵呵。”露华浓小脸清凉,缓缓收手。
低头看着十根手指上的血迹,她突然淡淡一笑,轻轻地挪动着脚步,向后退了几步,在距离两人一米远的地方,她在罂粟花丛中停下脚步。
甩了甩手指上的血滴,她徐徐抬头看向两人,“和本姑娘玩,是不是很好玩?”
见两人木桩一样的站着,目光惊骇,如见了鬼一样的恐惧地看着她,露华浓徐徐抬头,手指指向空中,冷冷笑道:“看我做什么?还是上面比较好看,看看吧,快看看!相当精彩!”
……
☆、165第165章 血染罂粟花2
只觉得头上血液呼呼上冲,那两人僵硬着身子,目光惊骇地缓缓抬头,顺着露华浓的手指缓缓抬头向上瞧去。
只见,头顶血柱冲天,一道一道鲜红血光从两人脑壳中喷向天空,整整十根血柱如同是喷射的泉水,在冲出几米高的头顶血光开始飞溅,纷纷落下。
鲜红的血光,纷纷洒洒。
在蔚蓝天空下,无数的血珠在血柱子旁边纷纷溅开落下,落在一片片碧绿的树叶上,喷洒在身边鲜红的罂粟花上,当那些血四处溅落的时候,很快落满了两人的脸……
惊骇!
惊骇!
惊骇!
太子玄烨手下这两名便衣隐卫,两人惊骇地仰头看着天空,又僵硬着脖子惊骇地缓缓扭头看向露华浓,突然“噗通”两声,同时栽倒在满是血色的罂粟花丛间。
真是死不瞑目啊!
这两名便衣隐卫,到最后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在生命结束的那一刻,都不知道陆二小姐是如何出手的?
面前的这个平日里被人称作是废柴的,一点也不会武功的陆二小姐,今天出手极快极狠,极毒极准,真是太让人震惊了!
怪不得当初在巫云山上的时候,那么多人都没有杀死陆二小姐,原来她根本就不是普通人。
什么废柴?
既然全是骗人的鬼话,没想到整个西唐皇朝都被蒙住了眼!
两人倒在花丛中,死不瞑目地惊骇地瞪大目光,圆圆的眼球直瞪着立在清冷风中露华浓,只可惜,他们明白的太晚了!
看着倒在血泊中的两人,露华浓砸了砸舌头,“啧啧啧,”走过去,轻轻抬起了脚,用绣花鞋的鞋跟踩在了两人的脸上,帮他们合上了眼。
“哎!邪恶的人,你们就闭眼吧!碰到了本姑娘,能死在本姑娘的‘降魔穿骨掌’下,也是你们的造化了!”露华浓用脚后跟漫不经心地踩着两人的血脸摇了摇头。
降魔穿骨掌:原是灵界中最厉害的掌法,是西方灵河岸灵都婆婆独门武学,一般是用来对付邪魔鬼怪的。
当初,因为露华浓天资聪颖,又心地善良,被灵都婆婆收为关门弟子,想让她作为未来灵河两岸的主宰。
要做主宰,维持灵界万物和谐增长,必须要拥有一定的本事才行。
但是露华浓一直认为,天下为善,万物方能自然和谐,呈现出勃勃生机的局面。
所以在灵界,从露华浓从一颗绛珠仙幻化为人之后,她就以爱对待灵界上的一草一木,也就是这个原因,在灵界里的漫长时光里,灵界两岸都是风景优美,所有的生灵都生活在一片祥和的氛围中。
只是没有想到,重生在人间之后才发现,在三界之中,最可怕最邪恶的不是妖魔鬼怪,而是人类。
就像太子玄烨和陆如画这样的人渣!
就像脚下死去的这两个人渣!
这样的人渣又怎么能配做万能又高贵的人类?不是邪魔鬼怪又是什么?
所以,刚才,露华浓想也不想就直接使出了降魔穿骨掌,一击必中,两名便衣隐卫当场穿骨洒血而亡!
……
☆、166第166章 街头小乞丐
露华浓黯然地摇了摇,看着倒在血泊中的两人,一只绣花鞋踩到了一人的脸上。
“谁让你们跟了那个没人性的太子玄烨一心要害死本姑娘呀,要不,本姑娘也不会让你们这么恐怖地死去。”
说着,露华浓微微仰头,看向天边。
此时,朝霞已冉冉升起,一片片被染红的云朵在红彤彤的太阳边随着风吹缓缓移动。
露华浓的唇角勾起了一抹清冷的笑,“上路吧,你们!”
说,着她低头看向脚下的两具尸体,“只可惜,你们主子还不知道本姑娘我的厉害,你们要是有灵魂的话,快快去告诉你家主子最好给我老实一点,否则他会死得比你们还惨!”
露华浓说完,脚步轻轻抬起,最后厌恶地看了一眼花丛中的两具死尸,转身向一旁走去。
走到了草丛边,扒开了一处繁茂的草,她的那一身乞丐服还完好地躺在里面。
还好,乞丐服虽然脏了些,但是还没有沾上那俩死人的血。
露华浓捡起了乞丐服,低头又看了一眼身上斑斑血迹,快步离开。
?
半个小时后,在皇城最热闹的一条大街上,一个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的小乞丐出现在大街上。
他边走边看,望着街头玲琅满目的商品那叫一个新鲜!
大街上喧嚣一片,尤为热闹,作为古城最繁华的一条街道,道路两旁是各式各样的店铺,街道两边摆满了让人眼花缭乱的商品。
要说,这个年代的商业也真是繁华,关于女子用的胭脂水粉头钗甸子一类也更是漂亮的很,可虽然喜欢他只是一看而过,继续前行,突然他就被一家香囊铺子吸引了。
“咿,这个香囊很漂亮,老板,多少钱?”当小乞丐蹦跳着走到了小摊前,那嫩稚又清脆的声音很是好听!
听着这般嗓音,小乞丐自己也微微一怔,低头又打量了一下一身乞丐装扮,露华浓无声地笑了一声,伸手抓住了一个很是好看的香囊,心想:把这个送给云逸好了!
这次出来,她就是要找云逸的。
既然是特意来找他的,那么见面怎么也要送个礼物什么的吧,露华浓想也不下想就抓住了那只香囊。
可是,她的手刚一抓到香囊,就给老板一把夺了过去。
“去去去,小叫花子,你买得起么?哪里凉快那里呆着去。”老板看了一眼她又脏又破的衣服,十分厌恶的摆了摆手。
“喂,老板,你……”狗眼看人低!
“我什么我?快走快走,别影响了我做生意!”还没等露华浓说完,老板一个用力将她恶狠狠地推到了一边去。
哼!真是狗眼看人低!
露华浓气坏了,但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衣着,不由地又笑了一声,“好吧,你可想好了,不卖我别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