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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宅屋-> 乡村小说 -> 《如果我们都能勇敢》全文免费阅读

ch.1 我喜欢他,已经喜欢他好久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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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1 我喜欢他,已经喜欢他好久好久。

    欸憨玟,跟妳说个好消息,我追到前阵子跟妳说的那个女生了。───巫绍尧于下午10:48分传来讯息。

    亮亮的,好刺眼。

    整个客厅只剩下电脑的这一盏微光,我家人都已经睡了,而我呢?因为此刻密我的这个人,所以还在这打混。

    但是他正在跟我说什幺?

    我有些困难的嚥了口唾沫,看着视窗发呆───

    大约过了十分钟以后,我看着他从原本的亮灯到暗灯,这才点了点他的视窗,打了六个字,如果标点符号不算的话。

    哦,恭喜啊蠢猪。看了半响后,我单击送出,收拾桌上的东西,準备关机之后进浴室洗澡。

    蠢猪,是我平常揶揄他的称呼,他对此的回应是叫我憨玟。

    我的全名是吴涵玟,他对于自己替我取这个绰号老是洋洋得意,一再跟班上的同学不停炫耀,久而久之,憨玟也变成我真正的绰号,甩都甩不掉。

    对于他刚刚跟我说的那件事,其实我的反应不该这幺冷淡的,或者说,不会这幺冷淡。但是因为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所以我已经半免疫他说这种话的时候,习惯当一个倾听者,一个让他倾吐所有欢喜悲伤的人,不管知道那些事情是否会让自己受伤,我通通照单全收。

    巫绍尧,我每天一起上学放学的死党好友。我们从高一开始坐位就一前一后,他老是转头要我借他笔,借着借着,偶尔我们会一起吃午餐,借着借着,偶尔下课我们会一起去看漫画,慢慢的慢慢的,就会像现在这样聊天了。

    转眼,我们也已经高二下,熟到不得了。

    甚至我还能够告诉你,他喜欢怎样身材的女孩子,喜欢女生裙子长度到哪里,最喜欢哪间麵店,喜欢吃什幺菜,不喜欢吃什幺菜。对于这些琐事,我可是知道得一清二楚,更不用说他有心事第一个想到我,喜怒哀乐都跟我分享,我几乎可以说是把他通通都摸遍了,但他对我的事却一直都很不在乎,与其说要他稍微注意一下我,倒不如把这份心思省了,然后我安然的过我的小日子。

    我喜欢他吗?是啊,我喜欢他,已经喜欢他好久好久。

    甚至我第一次见到他不是在高一,而是在国小的时候,他却一直印象在高一。

    我们国小也在同一个校区,他是当时候的纠察队队长,管我放学的那条路,所以我每天放学都会见到他。当时的他晒得黑黑的,虽然跟我不同班所以我们没有交集,但我还是默默的注意他,注意到了毕业。

    当初进到新的国中,我还因为没有他而哭了好几天,没想到高中我们就遇见了,而且还坐在彼此的前后座,又因为这样兴奋了好几天。

    我们这样的互动让我以为,我们是互相喜欢的。

    他坐在一个位置,旁边的人一定是我,如果我不在他甚至还会帮我保留,等着我来。手不自觉的靠在我的椅背上,他说那是他的习惯,如果旁边不是我,感觉对谁这幺做都觉得奇怪。

    走在大街上,他偶尔会牵着我的手过马路,说怕我走失,揽着我的肩膀,因为担心我被不长眼的路人撞到。

    我不该放任他这幺做的对不对?从他第一次告诉我他有女朋友开始,我就应该要避开的对不对?但是为什幺每次下定决心要这幺做的时候,我总是做不到───

    他在我回覆他不到几秒钟的时间又上线了,而且我的视窗立刻就被已读。

    不该回完讯息以后还在那回忆的,被抓到了。

    妳装睡!───巫绍尧于11:01分传来讯息。

    谁装,我就是去洗个澡所以没回。我撒了谎,这勉强可以归类在善意的谎言。

    想看她的照片吗?

    我淡淡的看着,哈哈,等你确定要跟她交往很久很久我在看。

    可恶,妳在取笑我?我这次一定会交往很久给妳看的。

    眼神一冷,不是给我看的。后来又觉得这句话太过明显,明白显示出我在生气,所以我按了倒退键改成,没差啦,你喜欢就好了啊,哈哈!

    他的点点在视窗上飘了很久,表示他也在打字,最后才送出,妳的哈哈很勉强喔。

    看他这幺说,我抿了抿唇,谁说的?我只是想要睡觉了,有点累。

    那晚安。他说。

    好,晚安。

    我匆匆下线,就好像逃难一样,害怕被看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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