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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我与芭乐与冰心女王
- 序章 我与芭乐与冰心女王
我姓郝,全名叫郝老大,因为这个名字,从小就是附近小孩的大哥,长大后也是如此,长的又帅,体育又强,文武双全的我自然是所有女生的理想对象,就连那位「冰心女王」也是如此。
好啦,以上所说的一切,全都是屁话,被骗了吧哈哈!哈哈
真正的我只是个不起眼的平凡男生,不管是长相、体能、成绩都是在中间层级,不,甚至连中间都不到,而且连名字也都很普通。
「王小明」,这就是我的名字,不管是隔壁老王、还是小明这两位最常被用在笑话里的可怜人指的都是我,从小到大因为这个名字,被同学和老师当作取笑的对象,不知道有多少次了。
幸好自己还算是蛮乐天知命的,至少一直认为,总有一天会遇到能改变人生的转捩点,不过当真的遇到的时候,我才发现改变人生不一定是好事。
今天是星期五,一如往常地去学校上课,一样的同学,一样的课程,一样的老师,一样的从第一节睡到放学,度过了平常且无趣的一天。
但是,今天的放学时刻却与往常不同,没有参加社团的我,却罕见地没有马上回家,而是站在学校后面,一棵很少人会来的大樱花树下等待,等待某人的到来。
温润的夏风抚过校园,过了盛开期已经繁花落尽的樱树枝随之摇曳,看着光秃秃的树枝,我的心里不由得兴起一阵莫名的颤慄。
距离约好的时间,已经过了大约五分钟了吧,老实说,自己原本就不抱持任何希望,但是到当下果然还是有种惆怅感
眼角余光瞄到一个高挑完美的身型,让我心头一震。
一位穿着高中制服的女生朝这边走来,她有着一头淡樱色的长髮,精雕细琢的冷豔外型,和足以和模特儿媲美的优雅身材,我们高中公认的校花——「冰心女王」。
本名叫寻樱的她,因为高傲冷淡的个性,和不食人间烟火的外型,而得到这个称号,不但外表完美,更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在校内可说是人尽皆知的风云人物。
但是大家背地里都叫她「冰心女王」,而非本名的寻樱,因为从没有人看过或听过她笑,就像由千年寒冰製成的美丽雕塑一样,那样的冷酷、美丽却又不可接触。
她总是面无表情的拒绝所有想接近她的人,不论男女,即使如此,每过一段时间都会出现几位勇者,大胆得向她告白,不过当然都被她那不曾改变过的美丽脸庞瞬间拒绝了,一样,不论是男是女。
寻樱,传说般的人物,现在就活生生的站在我的面前。
没错,我就是最新的勇者,没想到她居然真的照着,我昨天鼓起勇气递出的情书上写的时间赴约,光是这样,就几乎让人吓到屎都要挫出来了。
「冰心女王」走到我面前几步的距离时停下脚步,把信举起来,双眼锐利的视线毫不留情地直直射来。
「这是你写的吗?」
我紧张的连握拳的手心都直冒汗,肚子更是痛的不得了,努力的张开嘴巴。
「阿对,我、我就是王小」
啪刷!
白皙的手指将信纸撕成两半。
咦咦?等等!
啪刷!啪刷!啪刷!啪刷!
我人生中第一封情书,被俐落的彻底撕成碎纸片,就这幺飘散在空中,随着风飞向远方。
「无聊。」只留下轻蔑的眼神,「冰心女王」转身离去。
我跌坐在草地上,目送她的背影渐渐消失在视线中,沮丧、错愕、丢脸等情绪一涌而上,呆呆的坐了好久,直到空腹的饥饿感袭来,才让自己回过神,勉强站起身準备回家。
边暗暗叹气,边走出校门,一幅意料之外的光景,却硬生生闯入我的视线。
离放学时间已经过了很久,刚刚才见过的「冰心女王」独自站在没有半个人的校门旁,夕阳斜照着,替她留下一道漂亮的剪影。
我立刻躲到围墙边,才刚被狠狠拒绝,怎幺样也不想再和「冰心女王」正面碰上,谁知道会发生甚幺惨绝人寰的事。
不过偷看是必要的
我悄悄靠近,从角落露头。
女孩手中抱着一只黑色的小腊肠狗。
等等,那是我不久前捡回家的流浪狗,叫做「芭乐」的幼犬阿,大概是来接我回家的吧。
接下来令人屏息的一幕,出现在面前。
她笑了,那个被大家称为「冰心女王」的冰山美人居然笑了!没想到她的笑容竟是如此甜美动人
反射性地掏出手机,切出照相机功能。
即使不能得到妳的人,至少这个笑容就让我独佔吧。
举起镜头,按下快门,拍到的却是一只鞋底。
我失去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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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
前额的剧痛让我清醒过来,抚着脑袋坐起身,发现自己已经被拖到校门旁的花坛后面,头上种了个大包。
罪魁祸首的寻樱则坐在一旁的花圃边,逗弄着芭乐。
「坐下。」
「汪!」
「握手。」
「汪!」
「你好乖哦。」摸头摸头。
「汪汪!」
女孩和腊肠狗玩的很开心,让我对芭乐突然产生了无比的忌妒和羡慕。
要是角色能对换过来该有多好啊
寻樱注意到我的叹息,面无表情的转过来。
「看够了没?死变态偷窥狂。」
「变态偷窥狂?!」
在被打枪后又被冠上了一个讨厌的新名字,虽然多少有点不爽,但稍微安慰的是,这至少是我心仪的女生取的。
有这种卑微想法的自己真是太可悲了
「躲在转角对着女性乱拍,这不是变态偷窥狂是甚幺?」
「妳这幺说也有道理」
「快滚,别让我再看到这种噁心的人渣,否则下次可不是踢一脚就了事了。」寻樱的脸上罩着严霜,冷冷的说着。
「抱、抱歉。」懦弱如我,当然只能缩着脖子开溜了。
唉,像我这种癞蛤蟆,也许打从一开始,就不该肖想能攀上天鹅的吧。
「走吧芭乐,回家啰」
「汪汪!」
捡起飞落的书包,我叫上腊肠狗準备离开。
「等等!」
「?」我疑惑地回头。
「那只狗你是那只狗的主人吗?」寻樱双颊微微泛红,第一次直视着我的双眼。
「是、是阿,芭乐是我捡来养的,怎幺了吗?」不由得吞了口口水,盯着女孩长长的睫毛。
「你还记得刚刚跟我告白的事?」女孩扭扭捏捏、欲言又止的姿态,让我心中的小鹿都要撞到头破血流了。
「妳愿意重新考虑?!」
想到寻樱刚刚跟芭乐开心玩耍的样子,该不会是她发现我是个爱护动物的好男人,决定重新考虑和我交往?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芭乐,你今天晚餐就等着吃最高级的带骨牛肉了!good~boy~!
「我拒绝。」
简单的三个字使我整个人再次掉到谷底,竟然在同一天被同一个女生拒绝两次,乾脆撞校门死一死算了!
正当我泪流满面的时候,她接着说。
「但是,希望看在那个的情面上,你可以答应一件事。」
「甚幺事?」
「可以把这只狗可以把芭乐让给我吗?」
原来她的羞涩只是想要我把芭乐让给她,我又更忌妒这只小腊肠了,恨不得把它碎尸万段,你这辈子别想吃牛排了,臭狗!
狠狠瞪了眼在旁边傻傻吐着舌头的芭乐,我仔细思考了下。
「要让给妳是没什幺问题啦毕竟本来就是从路上捡回来的流浪狗,如果能保证好好照顾牠的话」勉强用有风度的方式向芭乐认输了,即使内心是千百个不愿意,但听说「冰心女王」家里是有钱人家,去那裏肯定会比我乱养一通过的还好。
「真的吗?谢谢你王小明!」寻樱第一次对我露出微笑,或许也是最后一次。
女孩兴奋的蹲下,抱起小腊肠狗,轻轻吻了吻牠的额头。
「芭乐,我是你的新主人,以后请多多指教。」
「汪!」
可、可恶!居然如此轻易就得到了「冰心女王」的吻,羡慕忌妒恨阿!
我怒瞪着憨笑的芭乐。
「对了,我还想拜託你一件事。」
拜拜拜拜拜託!?我没听错吧?那个站在学校顶端的女人,居然有事拜託我这个废柴?
「什幺事啊?」免强维持冷静,反问道。
反正事已至此,我也没差了,随妳拜託吧,看是上刀山下油锅,王小明都做给妳看!
「我可以把芭乐寄放在你这吗?」
「蛤!?这样有甚幺意义吗?」
「不一样哦,芭乐的主人仍然是我,但是我把牠寄放在你那,由你照顾芭乐的生活起居。」她缓缓解释道。
「欸也太麻烦了吧」我无言的垮下脸。
搞笑阿,要狗的主人头衔,却丢给别人养,妳是什幺恶质的离婚妈妈哦
寻樱低下头,垂下眼帘:「我小时候曾经养过一条腊肠狗,名字叫做拉奇,但是有一天牠出车祸死掉了,可是之后搬到新家却不能养宠物,所以再也没养过狗。芭乐和过世的拉奇长的很像,所以」
沉重的气氛当头罩下。
「我懂妳为甚幺这幺喜欢芭乐了,但为甚幺坚持要有这主人头衔?」
「拜託你了,这对我来说意义重大!」寻樱的眼神相当坚定,身上散发着不容置疑的气场,儘管是用礼貌的字词拜託,但却有着命令般的压迫感。
「就算妳这幺说」勉强撑起为数不多的自尊,我还想说些什幺。
「拜託。」女孩握住我的双手,人体的温暖从接触的肌肤传过来。
多希望时间永远停留在这一刻,谁来帮我们照张相阿。
哼,美人计吗?王小明可不是这幺好打发的人,如果在这里答应寻樱的话,以后就得一直看着她和芭乐相亲相爱,那我一定会忌妒到死的,免谈!
交握着的双手突然紧了紧,寻樱的脸庞凑近,少女身上的香味窜进鼻腔。
「拜託你」
「好!当然没问题!」满脸通红的大喊,我一秒弃械投降。
天啊,自己简直像个白癡一样,明知色字头上一把刀,我竟然朝着那把刀扑上去。
「真的吗?太好了!」
看着寻樱抱起芭乐转圈圈的开心脸庞,我暗自觉得当白癡也挺幸福的。
就这样,我的狗芭乐,在连牠自己都不清楚的情况下多了一位新主人,难、难道我年初去月老庙求的桃花运,都跑到这只笨狗身上了吗?
不,不行,不能就此认输!芭乐,我绝对会把女朋友从你手上抢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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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五四三:
狗狗抢了我的女朋友!
嗨!我是五四三五,这部作品相当特别,是与quill project团队中的洛克杰哥联合推出的,对我来说,也是首次尝试写轻鬆爱情主题的故事,希望大家会喜欢,也欢迎在脸书上搜寻「quill project」粉丝专页,来这边看看我们连载的各种作品,和绘师精心绘製的插图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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