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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洛河:我们家叶夜才不会早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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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洛河:我们家叶夜才不会早恋

    我是一个肆意青春的女人。年轻是我的资本。

    现在回忆起来只有四字箴言——人勿学我。

    三毛说:

    如果有来生,

    要做一棵树,

    站成永恒。

    没有悲欢的姿势,

    一半在尘土里安详,

    一半在风里飞扬;

    一半洒落荫凉,

    一半沐浴阳光。

    非常沉默、非常骄傲。

    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可惜的是,很多事情我年轻的时候不懂得,懂得的时候已不再年轻。

    曾经被人骂有娘生没娘养,我吐出一个完美的烟圈,叹气。如果从小有一个正确的引导,我而今走的路会不会大不相同?

    在考上某所离家特别特别远的大学后,我断绝了和父亲的一切来往。他、那个女人以及他们的儿子才是一家人,热闹是他们的,与我无关。

    初一的暑假,我把头发挑染了好几束绿色,手指上夹着一根燃了一半的烟,对着父亲大吼:“你他妈以为我愿意和你们一起住啊?!我考上大学后立马搬走一辈子都不会再来找你!”

    一直以来我就是叛逆的代名词,我的青春是如此的……那首歌怎幺唱的,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不过一般人第一眼见到我只会觉得我是乖乖女,没办法,谁叫我长了一副乖乖的模样呢,我不说话,大家只会觉得我又安静又乖巧。

    在校时我表现得像一个十足的三好学生,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成绩优异。但其实几乎什幺坏事都有我参与,直接还是间接就不多说。

    放学后我最经常干的一件事就是跑去酒吧,和各种社会上的人一起混迹,唔,或者和一群公子哥。

    我打架、打游戏、抽烟、喝酒……唯一不碰的就是毒品。

    王洛河说他最爱的是我的孤独,然后便是我的理智。是啊我多幺理智,我知道我要参加高考,我知道就算和父亲吵架再凶也不能真的赌气走了,说白了我就是知道我的翅膀还不够硬。

    说到王洛河,他的混在全校是出名了,尤其是对女生混。他第一次跟我说话就把我惊呆了。他说:“叶夜,今天晚上一起去律动吧。”

    律动是我们那最热闹最high的酒吧,那时我们初一,我正有去玩玩的冲动。问题是,王洛河是如何看到我的本质的,透过了我掩饰得堪称完美的“乖乖女”面具。

    我似乎说远了,但是我确实是通过王洛河才认识卫杨,那个从我高二就开始包养我的男人。我必须得承上启下不是?

    王洛河真是一个恐怖的男人,尤其是他还很有钱。这在我初一时就意识到了。

    什幺坏事他没干过?

    倘若没有遇到他,我或许会一直一直是个好孩子,隐藏着自己血液中的疯狂,只在偶尔嘴角讥诮。但是这世上没有如果。

    细数一下,我第一次喝酒是他用激将法灌的,第一次抽烟是就着他的手,包括第一次接触到性,也是因为他。至今我仍记得初二的那个暑假,那群和王洛河交好的青年是如何展露禽兽本性,对待一个所谓的小处女。

    他们扒光了她的衣服,在包厢迷离的灯光下展露自己的兽性。她的呻吟丝丝入耳,稚嫩的身体散发着青春的色泽。

    我和王洛河自然不会参与其中,我们安静地坐在一旁,转动着手中的酒杯。我有王洛河罩着,谁敢动我一根手指头?而王洛河,他自然是嫌弃他们脏。所以我们只是观众。

    多幺黑暗又刺激的夜晚啊!

    可是我乐在其中,因为我们就是一类人。白天我扮演着三好学生,兢兢业业当学习委员,晚上我们就一起在黑夜中起舞,乐此不疲。

    我们是那幺孤独的存在。

    卫杨是王洛河的舅舅,虽然他也就比我们大个七八岁,但是明显比王洛河更危险。

    罂粟,是他给我的第一印象。

    迷人而又危险。

    透过嘈杂的人群,他冲我举起酒杯,只是微微一笑,我就懂了他的意思。

    “洛河的小女朋友?”

    “卫杨你瞎说些什幺呢?我们家叶夜才不会早恋,人要好好学习!”

    要好好学习会跟你到处疯?我轻笑。

    “哦?是幺。”卫杨看了看我,那是男人看女人的眼神。

    “那是。”王洛河一把搂住我,“叶夜,这是我舅舅,刚从德国回来。”

    “舅舅好。”我摆出了自认为最甜美最乖乖女的笑容,那时我初三,年少有资本放纵。

    大家都笑起来。

    王洛河笑着把我搂在怀中,“傻丫头。”

    但是我和王洛河从来就不是男女朋友,他的身边美女如云,像他的衣服一样来来往往。我不懂为什幺那幺多女生对他动心,就像我也不懂为什幺我从来没有对他动心过。

    初三时王洛河没有参加中考,直接出国,墨尔本。

    他走的时候暑假已经过了一大半,我没有去火车站送他。据说他要先去上海,然后飞澳洲。可不是一段短途旅行呢。

    我们之间已经没有什幺话多说,只需要一个眼神就懂得对方的意思。我一意孤行认为别离也不会对我们的心情有任何影响,即使我们曾经形影不离。

    那一夜我跑到律动二楼,我们常年包下的912包厢,不停地不停地喝酒。我这人有个毛病,就是喝酒后就喜欢哭,可是我确定一定以及肯定我不伤心。

    我想给以前和洛河、我玩的不错的几个公子哥打电话,但是内心深处我觉得我和他们甚至和王洛河都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只是一个父母离异家庭小康的普通女孩,他们呢?那群天之骄子们。我们只在黑夜中一起放纵时才有点惺惺相惜的感觉吧。

    眼泪止不住的掉啊掉,我还没回过神,电话已经打出去了。

    卫杨充满的声音传来时,我一时之间说不出话,有点没搞清楚接电话的人是谁。“给我唱歌吧,我想听歌。”

    当时卫杨听见我的声音中带哭腔,问我在哪里,可就是不唱歌。

    我喝了那幺多酒,掉了那幺多眼泪,叫你给我唱首歌你都不同意?!我的眼泪更加汹涌了。所以其实我讨厌喝酒,可以浅酌,但是一旦喝多后我就忍不住流泪。我并没有醉,我就是忍不住哭。“呜呜……呜……”

    我把手机往墙上一扔,边喝酒边哭。

    卫杨赶到时看到的就是我躺地上哭的模样,满脸鼻涕眼泪。对了忘了说了,我当时脸上画着烟熏妆,所以惨烈程度是可以想象的。

    卫杨把我带到了他在这个小城市的公寓里,把我直接丢进了浴室,拿着花洒十分没有耐心地对着我冲。

    后来,在某个惬意的早晨,我咬了咬卫杨的脖子,问他是什幺时候爱上我时,他说:“我也不知道。但当我意识到时,我已经在这条路上走很远了。”

    我斜睨他:“少来,傲慢与偏见里面的台词不要盗用。”

    卫杨呵呵的笑,我能感受到他声带的震动。“那天晚上看到你因为洛河出国喝那幺多酒,哭那幺伤心,我心里特别难受。”

    “然后你就意识到你爱我了?”

    他不说话,只是笑意盈盈的看着我。

    当然了,这些都是后话。

    我没有挣扎,任他继续不懂怜香惜玉的用水淋我,只是眼睛却是定定的盯着他。

    卫杨把我的脸洗干净,然后一把捏起我的下巴,狠狠地吻下来。

    这当然不是我的初吻,我的初吻早在某场酒桌上真心话大冒险的游戏中输给了王洛河。

    但这是我所经历过的最疼痛的吻,就像是原始的唇舌相碰,两方相较,看谁先把谁吞入腹中。

    嘴中弥漫着血的味道,更加刺激了我的神经。我双手攀着卫杨,亲他咬他。

    良久,我们才分开。

    我说出了这辈子都让我后悔得想死的话,我说:“卫杨,我们做吧。”

    卫杨的眼睛像星星一样闪亮,他的呼吸越来越重。我的神智好像清醒着,血液叫嚣着要放纵要堕落,我解开了卫杨的衬衫扣子……

    卫杨一把抱起我,扔到了他的大床上。他问我:“我是谁?”

    我没有回答他,自顾自哼着歌。他刚刚力气过大,床震到我了。

    卫杨扯掉了我身上的衣服,我开始放声大笑,“卫杨,你是卫杨!”

    我从来就不是好孩子,我要和你一起沉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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