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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宅屋-> 乡村小说 -> 十步Ten Steps全文免费阅读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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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石馨,妳下课后陪我去吃点东西吧?」那个女孩还躺在上铺,问我。

    我抬头看了她的床铺一眼:「不了,我和学弟有约。」

    她探出一颗头:「哼哼,有了学弟就不要我了齁?以前我们都三个人一起出去的。」

    我叹了口气:「美乐,妳总得让我交个男朋友吧?」

    美乐,我室友,本名方榕其,大一一进宿舍就要求我们称其英文名字──melody。美乐蒂三个音节我们都嫌烦,因此进化成美乐。

    其实我跟美乐是高中同学。

    这??????又是一个很长的故事了。

    美乐扁了扁嘴,道:「好吧。如果学弟敢对妳有任何一点的不好,我就让他好看喔。」

    我不知道为什幺心头一颤,挂上有点虚伪的笑容:「哈哈,妳有气质点吧。我去上课啰,掰掰。」话都还没说完,我就迫不及待地开了门出去。

    *****

    美乐和我打高一就认识,高中三年都同班,大学还同寝。大学以前我都直接称呼她本名的,上了大学就和其他室友一起叫她「美乐」。

    美乐和我差不多高、差不多身材、差不多体重,从背后看我们就像双胞胎,连长相都差不多,大眼睛、挺鼻子、鹅蛋脸,放在现在这个遍地都是漂亮女孩子的时代倒说不上多出众了,至少不太差就是。我们之间最最不同的就是个性,而个性也造成了我们看起来有那幺不同。我们的眼睛若是细看也便不那幺相似,她有双圆圆的眼睛,像个小动物一般,而我,据说长了双桃花眼,即便我自己看了二十年也没看出个所以然。

    我是个比较害羞、内向的人,而美乐就像个交际花,跟谁都很好、人脉很广。别人总说,那大咧咧笑着的可爱女孩就是美乐,而一旁那个带点忧郁气息的文艺少女是我。我觉得我这「文艺少女」的形象挺好,我挺喜欢。即使我们再像,也可以一眼看出谁是谁。

    美乐喜欢出去跟人群混在一起,而我则喜欢自己端杯茶待在家里,也许看一本书、也许看一部电影,不管怎样,不要让我出去跟人打交道就好。

    我不知道为什幺几乎一样却又截然不同的我们会变成朋友。其实打一开始我并没有要和美乐做朋友的意思。

    高一的新生训练,炎热的夏天,她座号是三号而我座号是八号,我们没有坐在彼此前后或左右、我们没有坐在同一纵列或横列,我们是那幺的毫无关係,却在往后的日子变得难分难捨。我是一个如此普通的人、如此普通的女孩,眼眶下还透着淡淡的黑眼圈,我就这样坐在我的位子上看着书,而她却靠了过来。

    她问我叫什幺名字。

    「石馨。」

    「姓石名馨吗?好酷欸!我叫方榕其,三号,妳好。」她笑着跟我说。

    我点点头:「妳好。」

    她看了我一阵子,才又开口:「妳在看什幺书啊?」

    我将书翻到封面给她看。她惊讶地看着我:「散文集?」

    我耸耸肩:「嗯。」

    她好像很崇拜的说:「好厉害欸,妳喜欢看这种书?」

    我思考了一下:「其实我什幺都看。」

    她好像很开心:「那妳周末要不要来我家?我们家很多书喔,我妈妈是教授、我爸爸开出版社,家里满满都是书,我又不喜欢看书??????」

    我当然不可能去一个才认识一、两天的人的家,可虽然我没有去她家拜访,她还是就这样和我好上了。

    「学姊。」一个声音将我从回忆的漩涡中拉出来。

    我回头一看,是秦承云。读大一的学弟。

    和往常一样,有些稚气的脸庞带着一抹极为温暖的笑容,向我挥着手走过来。

    他是美乐的直属学弟。从我和美乐在高一那年认识之后,她去哪都喜欢带着我,所以她的朋友我大部份也都认识。这学弟就是经由美乐认识的,认识之后就一直缠着我。只要他没课,就是往我们宿舍或我的教室跑,带着一些点心、宵夜、饮料。加了我通讯软体之后更是每天传讯息找我聊天,问我喜欢吃什幺、喜欢做什幺,我觉得这人挺烦。大家都说他就是喜欢我,但我却不愿意这样想。毕竟若他并没有这方面的念想,那就显得我自作多情了,这样不好。

    他最有用的功能就是──能让我不用再去当美乐跟他男朋友的电灯泡。

    我不懂美乐是笨还是傻,约会时一定要带我一起去。我去干嘛啊?

    「学姊,我们去吃饭好不好?肚子好饿??????」走到我面前的秦承云捂着他肚子,假装很痛苦地说着。

    我笑笑:「走啊,要吃什幺?」

    他很兴奋地看着我:「我听我同学说,学校南侧门那边开了一家很好吃的小店喔。要不要去试试?」

    我点点头:「可以啊,可是现在是下午三点欸,你这样晚餐怎幺办?」

    他耸耸肩:「那就不要吃晚餐吃宵夜吧!我再多买一些送到学姊妳们宿舍好不好?大家一起吃多好。」

    可是我不喜欢大家「一起」。

    我愣了一下,赶紧再笑笑:「不用啦,你再送过来我们寝室就没人减肥成功了。」

    他似是没察觉到我那一丝丝的情绪:「再说啦,我们先去吃饭吧,走吧。」

    他的没察觉竟是让我有点失望。

    转身跟他一起走,才发现他挺高的,少说也有一米八,可怎幺就长了一张娃娃脸呢?

    大学的校园内,好像总是可以轻易地看到成双成对的情侣。他们脸上或怒或笑,不管怎样,都比我这张没有表情的脸好。

    他们眼里好像都流转着一道彩虹,不似我这苍白的面容和空洞的眼神。

    你觉得爱情是什幺?你觉得「爱」会改变一个人吗?

    我不知道。可是我被改变了。

    被恋爱中的人改变了,又或者是,被我自己改变了,即使我没有在谈恋爱。

    我好像一直在等着一个人,也许可以猜到我那一点点的小心思、也许能知道我那一点点的小心思。儘管知道不可能,却还是会有一丝期待。

    我是一个会在紧要关头却步的人,我一直在等一个,会在我却步的时候、牵着我一起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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