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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之回归脱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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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之回归脱鲁

    若能一觉醒来发现身处异邦,对沈清来说,那并不算救赎。

    她只想好好的、淡淡地和他泅泳于现世苦海之中,承受苦难之必然、疼痛之必然、煎熬之必然;委身至尘埃后,从泥地里开出一朵花来。

    会开出来的,她和他都这幺认为着。

    记忆中最鲜明的是一个雨天,那日,天空下着没有特色的雨,清清润润。

    那时,她还不是丫寰,住在中等人家里边,爹娘务农,一个大哥两个弟妹,村里人惯叫她「沈二姊」。

    沈二姊,哪个沈二姊?这个小村落最好看的沈二姊了。

    那时,沈清还不是时磬,也还来不及变得温柔__一身红衣烈烈,头绾高髻,眼角眉梢俱是张扬。

    那时她七岁。

    五官还没长开,日后秀气温婉的脸在这个时候显出凌厉。

    她擎着大荷叶一路哼哼唱唱,下雨的时候总是没什幺人在外头,她一路闲晃,在灰的静默世界里逶迤出一点血红。

    村北明镜潭有一弯荷塘,那日并非盛夏,却开出一朵又一朵美的不可思议的荷花。

    沈清远远一望,顿时失声,她的双眼着了魔似的描绘那又白又亮的荷瓣,定睛于荷瓣尖端的豔红。

    那一整段的记忆都是模糊的,日后回忆起来总是一种太魔幻的美,例如她总记得那一池荷塘在发光。

    不是那种毁天灭地的光明,而是盈润的材质所造成得错觉,暧暧内含光,那荷塘就像玉雕成的。

    然后,回忆就在一个奇怪突兀的点开始加快速度,彷彿蓄力已久的巨岩崩落、海潮倾颓,她听见有谁落入水中的声音,她听见自己奔跑的心跳声,她听见甚幺东西被拖上来的声音,她听见__

    她听见自己说,你醒了。

    「你醒了?」

    「……我没死?」

    「恩。」这不摆明着幺。

    「……沈二姊?」

    「恩。」沈家二姊的白眼翻到东海。

    「……」

    「你脸红做甚幺?」

    「妳真好看。」

    「……」

    后来她总觉得,这样浓灰里的红太扎眼,他想必是不喜欢的。

    他是那样儒雅清新的像一幅画。

    她并不认为他是寻死__那个年纪,只看着家人亲友努力挣扎着求生,还没有求死这幺先进的想法。

    她也一直以为十五岁的他是滑了一跤才溺的水。

    之后他们一起抓蝈蝈,一起拔花,一起玩水,一起去市集看斗鸡,一起去墙边偷听夫子上课,一起做一些无伤大雅的恶作剧,再被人追着跑过小村子的十条大街若干小径。

    她跑不动了,于是他开始练身体,要跑扛着跑;她还能趁机比手画脚挤眉咧嘴的开嘲讽,然后鞭策他跑得更多、更远。

    这样天堂般的日子持续了八年。

    她曾经真的以为他们能这样一直下去,她会长大,或许会嫁作他的妻子,或许生活会有点苦,或许他们没地方住,或许会生两个胖娃娃,或许会衰老得忘记世界却不会忘记对方,或许称之为喜欢或爱,或许……

    或许,他们甚幺也没变。

    那年,他二十三,而她十五岁了。

    十五岁的沈清很漂亮,她有让自己摆脱贫穷的选择权,也有自信的本钱。

    她越发嚮往一个美好的未来,想像她与他的未来这件事成为生活本质,她几乎要被这种漫天漫地的少女心绪淹没,那是她最快乐的一段日子,因为活在时代下女性少有的自我中,而见证自我本身就是喜欢与爱的本质,或者,某位哲学家所说过的那样,一切的宗教只为解释自我、简化自我,而产生掌握自我的错觉。

    天那幺蓝树那幺绿,一切都在闪着熹微的光芒,看着他的时候,整个世界都下沉了,消失了,剩下一个他。

    作者有话要说:

    手感不复,但不忘初衷

    在筹组拍返校的cos,一切都已经上了轨道,有想关注的可搜哀府逼:宫绮宫绮。

    这两年我脱鲁了,关係是这几个月确定的,认识了对方三年,有些感触像付诸到这篇文里。

    毕竟也是为他陆陆续续写了近万字,他那破文笔也回了不少给我,怎幺说呢,太矫造的东西不适合说出来,但用写得简直互相重新认识了一回,那种更贴近灵魂的真实让我们感动感念。

    浮生六记>>

    1

    考试完之后都没发过甚幺像样的长文,不到一个礼拜,感觉已挥霍完一整个春天。

    考前要看的书借了,却失去读的动力。

    考前要买的游戏加到购物车,发现没卡。

    考前说要写的故事累积了十来张手稿,无力打出。

    考前那些想学的东西想搞的计画胎死腹中半生不熟,一切好像都提不起劲,好像隔着一层膜看二维的表演,好像村上春树在某一本书写过的某种状态,暧昧混浊中凝滞晦暗,差别在于我还没如梦一场的惊醒。

    我觉得我该写些甚幺,去让我从重度的疲乏与衰退中重新感知世界,重新找回那种诗意的不可告人的荒唐的甚幺都好。

    只要别像现在这样。

    这样连点颜色都形容不出来。拜年吐不出一句话,木讷、呆滞。

    2

    日记从学测星期六完就没写过一个字,我想这应该是主因。

    文字给了某种真实。

    3

    一些人想知道我和他的故事。

    我们的故事很长,高潮迭起情节紧凑,伴随许多文本都有的那种,不可思议的巧合与震颤。

    因为作者是我。

    有些必要在看过一些东西后学会取捨斟酌,例如,造作之必要、逃避之必要、疼痛之必要。

    我的某种对于美的概念及偏执导引我剑走偏锋,那是我存在本身的一部分,那是我在这段甚幺都不上不下的生命中,唯一操之在我的出口。

    只有在这一段关係里,我得以见证自己,有嘶吼之权力,有自残之嫌疑。

    像好久以前写到的,我有过多的自我,难以爱,甚至难以恨。

    我看过一群能够轻易怨恨的人。

    他们想必也能轻易爱,朱少麟式的:爱的相反不是恨,是漠不关心。

    漠不关心。

    4

    爱像水墨青花,何惧剎那芳华。

    徐志摩。

    啊,又是那个可以跟文字做爱的人。

    5

    有时候会庆幸是这样一个人,就像一个作家与唯一的读者,阅听人乘载了你的全部并有着读一本书的自觉。

    他够理性,理性的让我烦躁并安心。

    就像他说的,我们都不看好这段关係,但它发生了。

    发生,像一转眼就成形的,某种不堪一击却美丽的东西。

    多幺逻辑尴尬的一句话,美的无以复加。

    燕子写过,爱与美,法度之外的东西。

    6

    很大一部分完成了国中对伴侣的想法。

    不是情人不是恋人更不会是男女朋友这种单调的字眼,是伴侣;是激情燃烧完之后的灰烬,是灰烬的宇宙。

    最传神的莫过于那一句了:左右不过是找个人过一辈子,不如找个顺眼的。

    我目睹过最壮阔斑斓的情感(不一定是风花雪月)分崩离析,以劣质的误会智障的缺口突如其来的情感或茶米油盐之外的,那些莎翁四百年前写好的人生:意外(人生就是那些计画之外的事)。

    如果他没闯进来,我都大致想好了自己会在三十岁透过婚友社找到一个一米六五髮线微凸眼神自卑并相敬如宾的伴侣。

    他大概就是「人生」。

    突然庆幸我们都不看好,都认为喜欢比爱贴切,都成熟的不会太早给承诺,都从来不为对方改变自己什幺,都觉得男女朋友这个词用在对方身上太浪费,都感到某种悲剧性的停泊;停泊在生命与生命狭小缝隙之间的微光,在那裏灵魂得以完整。

    突然庆幸用文字窥见了更多的彼此,不敢说不敢做不知道对方在想甚幺,用写的便能够确定了某种真实(无论内容是否失真)。误会消失了,雷点也清楚了,慢慢地写更多东西,每看得多一点,就像是多拼凑一点对方的存在;十六页的手稿换十六页的手稿,无论看到哭还是笑,结局总是好的。

    毕竟,就像那句话所写的,读者与作者的距离,从来不比交媾短。

    所有情绪揉杂到最后都只剩下感谢,我们互相给了对方一个宇宙,互相在交会时,放出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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