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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鸠占鹊巢
- 目送谢云翔离开之后,凤珑玲回头尴尬一笑:“这人自信得有点可笑了。”
孙大圣却没在意,向她使了个眼色,带头向前走去。被谢云翔这么一耽搁,东方已经渐渐发白了。
凤珑玲在后面跟着,忍不住主动说:“你一定奇怪我为什么不答应他吧,毕竟他那么强大,至少比你强大得多,是不是?按照正常的思维,我是应该选择他的吧。”
这丫头片子还真是直接啊,但孙大圣并不在意这些,作为一个能够独自美丽的青年而言,他的内心已经足够强大,绝对不是语言的飓风能够刮得倒的。
但凤珑玲继续在后面唠叨:“其实很简单,我没选择跟他合作,是因为不想做别人的喽啰。而且,我信不过他。”
孙大圣心里暗叹:“其实你也不应该信任我,信任,是多么沉重的东西。”
“其实我也不那么信任你。但我们同舟共济过,我希望以后,我们能够继续同舟共济……说到这,我好饿啊,还有红薯吗?”
虽然她的话没有错,但是孙大圣很不以为然,这个小丫头片子显然是受了谢云翔的影响,自以为是什么进化人,然后就可以高人一等了。她刚才那些话,虽然貌似很懂事,但那种居高临下的心态却隐隐浮现,令人很不舒服。
孙大圣现在虽然没心思跟她扯这些,但很想给她一个当头棒喝,告诉她,就凭你现在的异能,一“发功”自己就躺下,装逼就是纯粹找死。在小溪边自己救了她一次,下一次可就未必了,因为他不想老追在后面帮她擦屁股的。
世界的残酷真相这个娇娇女能够理解么?就孙大圣而言,如果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那绝对是会舍弃她的,因为在他的人生观里,自己的生命,一定是高于世界上其他任何人的!
这个人生观,也是他那奇葩老爸从小灌输给他的,他老爸的说法是:为了活命,如果有必要,老爸你也要舍弃。因为一个人连自己都不爱惜,那更不要指望他去爱别人了。那种将舍生取义杀身成仁挂在嘴边的人,不是被忽悠的傻子,就是想忽悠世界的奸贼。
对于凤珑玲红薯的要求,孙大圣也没有理会。饿几顿是饿不死的,眼下他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面对孙大圣的冷暴力,凤珑玲很无奈,可又发作不得,毕竟对方是哑巴,哑巴不理人那不是天经地义的么?
略有些欣慰的是,他们端着枪一路走进江景一号,虽然有点扎眼,好在没有出任何事。这个黎明,路上没有跑步的人,没有叫卖的小贩,没有匆匆的上班族,一切显得那么怪异……
但孙大圣很清楚,在那些窗户后面,许多双目光正牢牢地盯着他们,甚至充满了敌意。如果不是他们各自背着一支步枪,就冲他鼓鼓囊囊的背包,就会引起许多人的觊觎。被封城之后,粮食暂时成为了不可再生的资源。
既然没办法低调,那就干脆放得更开一些,孙大圣一反先前的谨慎,单手将步枪举起来,昂首挺胸地往前走着,然后目光挑衅地射向那些窗户后面的眼睛,一副唯恐天下不乱的姿态。
果然,许多躲在窗户玻璃后面的目光,跟他有毒的目光一经接触,就受惊地缩了回去。弱肉强食的游戏规则下,即使你不强大,也要扮得强大一些,确实可省却许多麻烦。
进了江景一号小区之后,凤珑玲走在了前面。令孙大圣略有些奇怪的是,凤珑玲家的房子不是独立别墅,也不是很好的楼层,而是座落14楼的一个普通套间。后来认真想了想,也可以理解,这套房子陈宏利不是用来住的,而是用来藏东西的,不显山露水才好。
现在电力已经完全中断,他们要上14楼,只能一层层爬上去。
孙大圣发现,许多楼层是不住人的,房门已经被砸烂,里面一片狼藉,偶尔还能够从一些房间里飘出腐肉的恶臭,不知道这些恶臭的源头是人肉还是别的什么动物的肉,令人感觉既恐怖又恶心。
1404,这是凤珑玲家的门牌号,无论楼层还是门牌号,以4结尾都是犯了国人的忌讳,但陈宏利就是要利用这一点,将非常重要的东西藏于此。
房门是紧闭的,那防盗门上虽然有几道砍砸的痕迹,但这扇门显然是经过了特别加固,并没有被损坏。
门是密码锁的,只是那面板已经被人砸烂,凤珑玲看在眼里,一脸的无奈,怎么进去呢?她摊开了双手。
孙大圣示意她让开,然后自己从袋里拿出了一支飞刀。
凤玲珑以为他要撬门,结果发现他用飞刀锯门,那她就有些想不明白了,这小小的飞刀又不是锯子,能锯开这门么?
“小哑巴,你开什么玩笑啊,你拿把小刀就想锯开这门?你当门板是豆腐做的,你没见到门上的斧头砍砸痕迹吗?”
孙大圣不理她,但接下来的一幕令凤珑玲目瞪口呆了,因为不过十几秒钟,孙大圣的小刀就顺利地在门板上锯开了一个口子,而且是直接贯穿了门板!
其实孙大圣能够这么快锯开,凭的不仅是小刀的锋利,还有改变门板金属的质地,使得它变软,如果不是怕惊了凤珑玲,他甚至都可以直接让这金属门板自己张开嘴来!
“小哑巴,你怎么做到的?你这把小刀,难道是什么传奇利器?”
孙大圣没有理会她,但是刹那间,他感觉到一丝异样,正要有所反应,那门却突然打开,然后一个黑洞洞的枪口指着他的脑袋!
屋里竟然有人,这可真是个意外,天大的意外!看来先前所见是一种假象,是有人刻意制造出门未被破开的假象。这屋内的人,真是有够狡猾的!
站在孙大圣面前的是一名女子,瘦高个,应该在180cm以上,比孙大圣都还要略高几公分。她双手紧握手枪,枪口在孙大圣和凤珑玲两人之间摇摆,只听她大声冲凤珑玲叱道:“放下枪!你马上放下枪!不要逼我!”
孙大圣在锯门,枪放在一边,现在持枪的只有凤珑玲,而她根本就不会开枪,局面有些不妙啊。
但也不知道是不是魔怔了,凤珑玲不仅没有放下枪来,反而一扬枪口做出要持枪对峙的动作!
要糟!随着孙大圣下意识的念头,一颗子弹呼啸着擦着他的耳轮飞过,然后直听一声惨叫,凤珑玲小腿中枪,人扑倒在地!
那女子声音更大了:“不要逼我!放下枪!!否则下一颗子弹,就会打爆你的头!”
孙大圣本来可以在短时间内废掉女子的手枪,可惜事情发生得太快,而凤珑玲又太着急,没给他留下操作的时间,更烦人的是,这凤珑玲也是个倔脾气,都已经到这份上了,竟然挣扎着还想举枪。
情急之下,孙大圣扑过去,将她手中的枪抢下来,使劲丢给那女子,然后抓住凤珑玲的双手,用沉静地目光看着她,希望她能够冷静下来,不要再做斗气般的挣扎,造成无谓的牺牲。
凤珑玲气得双目蓝芒闪烁,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用吃人的目光狠狠地盯着门口的那名女子。
孙大圣不想多说,一使劲将她从地上抱起来,然后向12楼走去,他记得12楼有一间房,门是开着的,应该没人住。
进了房门,他将凤珑玲放在沙发上,看她的血还在汩汩地往外流,当即扯下衬衣的一只袖子,然后将她的伤腿暂时包扎起来,先止血再说。
凤珑玲的情绪依旧很激动:“这个贱女人,强占我的家,还用枪打我,我非杀了她不可!”
孙大圣心中也很生气,从兜里拿出电纸书,问她:“你明明不会开枪,为什么还要举枪?你这是找死!”
“我,我怕她用枪打你,而且,我的是步枪,看起来吓人一些,我以为可以唬住她!那女人真是太可恶了,闯进了我的家,鸠占鹊巢,还敢那么凶恶!我非杀了她不可!”
孙大圣默然,过了一阵子,他写道:“以后不要做这种冒失的事了。你当时应该稍微冷静一下,人家拿枪指着我们,不是非开不可的,否则开门就直接射击了,现在秩序崩坏,人心险恶,大家都很紧张,一不小心就会做出违背内心的事来。”
这一次,孙大圣多说了一些,原本是希望凤珑玲理解时下的变化,遇事冷静,没想到凤珑玲却哼了一声:“我看你这些话,怎么好像是在替那女的开脱呢?你们男人都一个德行,见到漂亮女人就全无原则了。我知道她长得美,跟明星似的,还有一双大长腿,但这就能说明她是好人了?”
孙大圣心中生出一种深深的无力感,跟女人讲道理,这完全是找罪受。
凤珑玲皱起眉头:“这房间怎么这么臭?你让一下,我去个洗手间。”
她咬牙站起来,一副很坚强的模样,一瘸一瘸地走到洗手间门口,突然爆发出一声尖叫来,那叫声,好像比中枪的时候还要惨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