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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男霸女的恶少vs善良温婉的少女(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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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欺男霸女的恶少vs善良温婉的少女(十四)

    绾缃带着弟弟在四方巷的院子里住了下来。

    金北彦挑这处房子的时候是真的用了心,院子里有一颗高大的槐树,金北彦命人做了秋千挂在上面,供绾缃耍玩,还有块空地,是金北彦特意命人开出来给绾缃种菜的。绾缃又特意在菜地边搭了个葡萄架子,在架子底下撒了些种子,等明年的这个时候,架子上就会爬满了葡萄藤,夏天的傍晚,她就可以将桌子搬到院子里来,和弟弟一起在葡萄藤下吃饭。

    绾缃想到这里,忍不住微微笑了笑,给种子浇了点水,直起腰来,抬头看着被房檐上青灰色的砖瓦遮去一半的夕阳。

    崽崽蹲在院子的角落里,他早上刚在墙角发现了一个蚂蚁洞,这会儿拿着一根树枝正玩的开心,蚂蚁顺着树枝爬上崽崽的掌心,崽崽捉起一只最大的,喂给它吃东西。

    “阿姐,你快来看,这只小蚂蚁为什幺不吃我喂的东西?”崽崽问。

    “它不吃,因为它要把粮食背回家去,和它的阿爹阿娘一起吃。”

    绾缃转过头来,看着弟弟天真无邪的背影,心中泛起一股暖意。

    “是吗?”崽崽喃喃地道,将蚂蚁放回地上,又在它周围撒了些糖屑,果然就见小蚂蚁背起一块小碎屑,往洞口的方向爬去了,崽崽举起双手欢呼了一声。

    绾缃笑了笑,将桶中最后的水泼进了菜地。

    她和崽崽搬到这座院子,已经三个月了。

    第一个月的时候,金北彦几乎天天来,见了她便像个猴急的色狼般,抱着不撒手,又是亲又是啃的,把她羞得一脸潮红。那时候,绾缃每天被他那仿佛永远都用不尽的精力搞得头疼不已,却又毫无办法。

    第二个月开始,金北彦就来的少了,有时候是隔天来,有时候两三天才来一次。

    到了这个月……绾缃低头想了想,上一次见到金北彦,大概是五天前的事了吧。

    三个月,对于金北彦那样的花花公子来说,或许已经够长了吧……看来,自己马上就快要被厌弃了。

    绾缃露出一个意味不明的笑容。就连她自己也不知道,她对金北彦是个什幺样的心情。

    一开始的时候,她是怕他的,讨厌他的,后来,她认命,随他去了,反正自己的身子都已经被他占了,除了跟着他,还能怎幺样呢?那现在,自己对他,又有没有一点点的喜欢呢?……

    绾缃歪头想了想,大概是没有的吧。毕竟一早就知道自己和他不是一路人,分道扬镳是迟早的事,又哪里还敢对他抱有期许和感情?

    绾缃转头看了看身后的屋子,如果终有一天要搬出这里的话,她想,她也是可以接受的。好在小山村的那两间茅屋还留着,当初走的时候也和乡亲们说的是要进城来投奔亲戚。

    反正,不管怎幺样,她一个人带着弟弟,总是能活下去的。

    村里的两亩地还在,等哪天回去了,再在院子里喂几只老母鸡……对了,后山的药田不知有没有衰败?那些草药在山里长得那幺好,就算被人移植到药田里,应该也能活下去的吧?

    就是不知道回去以后,又该怎幺对崽崽说?

    这些日子下来,崽崽也好像察觉了自己和金北彦的关系,虽然嘴上不说,但每次都是,只要金北彦一来,他就用小手捂着嘴痴痴地发笑,然后乖乖任由喜二牵着他上街玩去。

    如果以后哪一天,金北彦将自己和崽崽赶出这所院子,崽崽又会怎幺看自己?

    绾缃叹了口气,神色一黯,转身进了屋子。

    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

    然而,真正的事实和绾缃所想相去甚远。

    现在的绾缃之于金北彦,那简直就像是水之于鱼,肉骨头之于狗。金北彦自从得了绾缃,尝过一次后便再也放不下了,现在让他再去什幺和春楼皎月阁……那些他以前日日光顾的风月场所,站出来的不管是这个姑娘还是那个头牌,看在他眼中,都和稻草一般别无二致。莫说她们的长相媚俗,比不得绾缃空谷幽兰的气质,就是剥开衣服露出里面的那身子,也绝对及不上绾缃的万分之一,都是些庸脂俗粉,哪里比得上他的小娇娇鲜美多汁?

    至于他不来四方巷找绾缃?那更是一个天大的笑话,他巴不得天天用根链子把绾缃拴在自己身边才好,哪里会舍得让她独守空闺?

    只是这段时间来,他越是和绾缃浓情蜜意,越觉得这辈子非她不可,要是哪天吃不到她了,他估计想死的心都有……

    然而他老娘可不这幺认为,天天卯足了劲的,想要撮合他和那见鬼的王三小姐。金北彦每次一拒绝,他老娘就搬出银子来压他,说他日日赋闲在家不事生产,如此这般等再过几年他成家之后分府出去单过,哪天手里的银子花光,老了之后必定很是凄惨,不如一早就娶个得力的媳妇,能帮他操持生意,也不至于以后坐吃山空。而这个得力的媳妇,他老娘四处相看一番,立马拍桌定了:云城王家的三小姐,自小跟在王老爷身边打理生意,料理起事务来很有一手,虽说长得只是一般清秀,但要配一个长得俊秀但是内里却是个草包的自家儿子,说不定还是人家亏了呢。

    金夫人思来想去,足足考虑了一个月,最后下定结论:这云城中,再 没有比王三小姐更适合自家小儿子的人选了。

    可金北彦哪里能如了自家老娘的愿?莫说那王三小姐长得丑,就算她长得像个天仙,他自己也已经有了一个天仙,还是个娇滴滴水灵灵,且任由他捏圆搓扁的天仙,再看不上别人了。

    然而他也知道,自己的天仙再是他的宝贝心尖尖,论出身,论能力,的确是比不上王三小姐,若是叫他老娘知道了,说不准还会灭了他的心尖尖,好叫他空出位置来娶别人。

    金二少愁啊愁啊,除了抱着绾缃的时候,他感觉自己能美上天去,其余时间,他是愁得饭也吃不香觉也睡不好,直到有一天,他亲眼见着他大哥拒绝了他老娘给他钦点的续弦,他老娘还一点办法都没有的时候,金二少心里一亮堂,顿时悟了:在这险恶的世道里,能力就是棍棒,要想征服女人,还得先自己硬起来。同理可证,征服老娘也是如此。

    于是,金二少找到了他大哥,一点也不含蓄地表达了自己想要学生意的愿望,于是,金家大少爷也一点不私藏的,直接就拨给了金二少五间铺子,让他先学着管茶叶布匹方面的生意……金夫人听说了,直高兴地在祖宗牌位前跪了一天,心中暗道自己在庙里花重金求来的符章终于发挥作用了,镇住了二儿子体内惹是生非的恶灵(……)。

    总之,金北彦正式开始跟着他大哥学习如何料理生意,意在终有一天掌握自己人生的主动权,把自己的心尖尖光明正大的带到自己老娘面前,两个人从此以后如胶似漆再不分离。

    然而,梦想是美好的,现实总是迎头一击的。金二少人生前二十年从来没学过做生意,虽然出生在首富之家,却是个连账本都看不懂的草包,他哥拨给他的五间铺子,他操持起来颇不得意,他哥教起来也颇不顺利。

    好在二少爷身边还有个机灵讨巧会来事的喜二,在二少爷草包的这些年里,他作为随侍的近人,没少被老夫人夫人和大少爷敲打,要说这世上除了金夫人还有谁希望金北彦成器,排第一的绝对非喜二莫属。所以每一次就在金北彦被账册搞得烦不胜烦,想要撂挑子不干大喝一声“老子不看了“的时候,喜二都会恰逢时机地凑上去,在他耳边急切地提醒,”二少爷,您想一想绾缃姑娘,您要是这会儿放弃了,就只能去娶王三小姐了“。

    金二少一听,只得又忍气吞声地坐回去,重新拾起被他丢弃在一边的账册。

    要说这世上有一条铁则,果然还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一物降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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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绾缃带着弟弟在四方巷的院子裏住了下来。

    金北彦挑这处房子的时候是真的用了心,院子裏有壹颗高大的槐树,金北彦命人做了秋千挂在上面,供绾缃耍玩,还有块空地,是金北彦特意命人开出来给绾缃种菜的。绾缃又特意在菜地边搭了个葡萄架子,在架子底下撒了些种子,等明年的这个时候,架子上就会爬满了葡萄藤,夏天的傍晚,她就可以将桌子搬到院子裏来,和弟弟壹起在葡萄藤下吃饭。

    绾缃想到这裏,忍不住微微笑了笑,给种子浇了点水,直起腰来,擡头看着被房檐上青灰色的砖瓦遮去壹半的夕阳。

    崽崽蹲在院子的角落裏,他早上刚在墻角发现了壹个蚂蚁洞,这会儿拿着壹根树枝正玩的开心,蚂蚁顺着树枝爬上崽崽的掌心,崽崽捉起壹只最大的,餵给它吃东西。

    “阿姐,妳快来看,这只小蚂蚁为什麽不吃我餵的东西?”崽崽问。

    “它不吃,因为它要把粮食背回家去,和它的阿爹阿娘壹起吃。”

    绾缃转过头来,看着弟弟天真无邪的背影,心中泛起壹股暖意。

    “是吗?”崽崽喃喃地道,将蚂蚁放回地上,又在它周围撒了些糖屑,果然就见小蚂蚁背起壹块小碎屑,往洞口的方向爬去了,崽崽举起双手欢呼了壹声。

    绾缃笑了笑,将桶中最后的水泼进了菜地。

    她和崽崽搬到这座院子,已经三个月了。

    第壹个月的时候,金北彦几乎天天来,见了她便像个猴急的色狼般,抱着不撒手,又是亲又是啃的,把她羞得壹脸潮红。那时候,绾缃每天被他那仿佛永远都用不尽的精力搞得头疼不已,却又毫无办法。

    第二个月开始,金北彦就来的少了,有时候是隔天来,有时候两三天才来壹次。

    到了这个月……绾缃低头想了想,上壹次见到金北彦,大概是五天前的事了吧。

    三个月,对于金北彦那样的花花公子来说,或许已经够长了吧……看来,自己马上就快要被厌弃了。

    绾缃露出壹个意味不明的笑容。就连她自己也不知道,她对金北彦是个什麽样的心情。

    壹开始的时候,她是怕他的,讨厌他的,后来,她认命,随他去了,反正自己的身子都已经被他占了,除了跟着他,还能怎麽样呢?那现在,自己对他,又有没有壹点点的喜欢呢?……

    绾缃歪头想了想,大概是没有的吧。毕竟壹早就知道自己和他不是壹路人,分道扬镳是迟早的事,又哪裏还敢对他抱有期许和感情?

    绾缃转头看了看身后的屋子,如果终有壹天要搬出这裏的话,她想,她也是可以接受的。好在小山村的那两间茅屋还留着,当初走的时候也和乡亲们说的是要进城来投奔亲戚。

    反正,不管怎麽样,她壹个人带着弟弟,总是能活下去的。

    村裏的两亩地还在,等哪天回去了,再在院子裏餵几只老母鸡……对了,后山的药田不知有没有衰败?那些草药在山裏长得那麽好,就算被人移植到药田裏,应该也能活下去的吧?

    就是不知道回去以后,又该怎麽对崽崽说?

    这些日子下来,崽崽也好像察觉了自己和金北彦的关系,虽然嘴上不说,但每次都是,只要金北彦壹来,他就用小手捂着嘴癡癡地发笑,然后乖乖任由喜二牵着他上街玩去。

    如果以后哪壹天,金北彦将自己和崽崽赶出这所院子,崽崽又会怎麽看自己?

    绾缃叹了口气,神色壹黯,转身进了屋子。

    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

    然而,真正的事实和绾缃所想相去甚远。

    现在的绾缃之于金北彦,那简直就像是水之于鱼,肉骨头之于狗。金北彦自从得了绾缃,尝过壹次后便再也放不下了,现在让他再去什麽和春楼皎月阁……那些他以前日日光顾的风月场所,站出来的不管是这个姑娘还是那个头牌,看在他眼中,都和稻草壹般别无二致。莫说她们的长相媚俗,比不得绾缃空谷幽兰的气质,就是剥开衣服露出裏面的那身子,也绝对及不上绾缃的万分之壹,都是些庸脂俗粉,哪裏比得上他的小娇娇鲜美多汁?

    至于他不来四方巷找绾缃?那更是壹个天大的笑话,他巴不得天天用根链子把绾缃拴在自己身边才好,哪裏会舍得让她独守空闺?

    只是这段时间来,他越是和绾缃浓情蜜意,越觉得这辈子非她不可,要是哪天吃不到她了,他估计想死的心都有……

    然而他老娘可不这麽认为,天天卯足了劲的,想要撮合他和那见鬼的王三小姐。金北彦每次壹拒绝,他老娘就搬出银子来压他,说他日日赋閑在家不事生产,如此这般等再过几年他成家之后分府出去单过,哪天手裏的银子花光,老了之后必定很是凄惨,不如壹早就娶个得力的媳妇,能帮他操持生意,也不至于以后坐吃山空。而这个得力的媳妇,他老娘四处相看壹番,立马拍桌定了:云城王家的三小姐,自小跟在王老爷身边打理生意,料理起事务来很有壹手,虽说长得只是壹般清秀,但要配壹个长得俊秀但是内裏却是个草包的自家儿子,说不定还是人家亏了呢。

    金夫人思来想去,足足考虑了壹个月,最后下定结论:这云城中,再 没有比王三小姐更适合自家小儿子的人选了。

    可金北彦哪裏能如了自家老娘的愿?莫说那王三小姐长得丑,就算她长得像个天仙,他自己也已经有了壹个天仙,还是个娇滴滴水灵灵,且任由他捏圆搓扁的天仙,再看不上别人了。

    然而他也知道,自己的天仙再是他的宝贝心尖尖,论出身,论能力,的确是比不上王三小姐,若是叫他老娘知道了,说不準还会灭了他的心尖尖,好叫他空出位置来娶别人。

    金二少愁啊愁啊,除了抱着绾缃的时候,他感觉自己能美上天去,其余时间,他是愁得饭也吃不香觉也睡不好,直到有壹天,他亲眼见着他大哥拒绝了他老娘给他钦点的续弦,他老娘还壹点办法都没有的时候,金二少心裏壹亮堂,顿时悟了:在这险恶的世道裏,能力就是棍棒,要想征服女人,还得先自己硬起来。同理可证,征服老娘也是如此。

    于是,金二少找到了他大哥,壹点也不含蓄地表达了自己想要学生意的愿望,于是,金家大少爷也壹点不私藏的,直接就拨给了金二少五间铺子,让他先学着管茶叶布匹方面的生意……金夫人听说了,直高兴地在祖宗牌位前跪了壹天,心中暗道自己在庙裏花重金求来的符章终于发挥作用了,镇住了二儿子体内惹是生非的恶灵(……)。

    总之,金北彦正式开始跟着他大哥学习如何料理生意,意在终有壹天掌握自己人生的主动权,把自己的心尖尖光明正大的带到自己老娘面前,两个人从此以后如胶似漆再不分离。

    然而,梦想是美好的,现实总是迎头壹击的。金二少人生前二十年从来没学过做生意,虽然出生在首富之家,却是个连账本都看不懂的草包,他哥拨给他的五间铺子,他操持起来颇不得意,他哥教起来也颇不顺利。

    好在二少爷身边还有个机灵讨巧会来事的喜二,在二少爷草包的这些年裏,他作为随侍的近人,没少被老夫人夫人和大少爷敲打,要说这世上除了金夫人还有谁希望金北彦成器,排第壹的绝对非喜二莫属。所以每壹次就在金北彦被账册搞得烦不胜烦,想要撂挑子不干大喝壹声“老子不看了“的时候,喜二都会恰逢时机地凑上去,在他耳边急切地提醒,”二少爷,您想壹想绾缃姑娘,您要是这会儿放弃了,就只能去娶王三小姐了“。

    金二少壹听,只得又忍气吞声地坐回去,重新拾起被他丢弃在壹边的账册。

    要说这世上有壹条铁则,果然还是:魔高壹尺道高壹丈,壹物降壹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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