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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p]第一九七章 汤若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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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对于商毅来说,信不信教都无所谓,就是真的接受了洗礼,也并不表示他就会把天主教的事业当做自己的事业来做。其实大多数信奉了天主教、并接受了洗礼的明朝官员基本都抱以着这种想法。

    商毅的目地只是拉陇这伙洋和尚,毕竟在目前的中国,只有他们掌握着欧州较为先进的科技知识,这正是商毅所需要的。同时也是中西方进行沟通的最佳途径,中国想要改变另一时空里近代的悲惨苦难,就必须从现在开始加强和西方的交流,并吸取西方先进的科技知识,否则就算自己能够改变满清入主中国的结局,但按明朝这样的路子发展下去,两百年后中国的结局未必能好到那里去。从本质来说,明朝和清朝没有太大的区别,就算有些地方会好一点,不过也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己。商毅不相信,在没有外力的干涉下,中国能够自行发展到近代、现代社会。

    当然在目前来说,商毅还用不上这一点,并不妨碍他预先作一些准备。永远都不要等到要吃果子的时候,才开始想起来栽树,这个道理商毅还是明白的。

    不过上赶的不是买卖,既然是洋和尚上有求于自己,自然也要繃着一点,现在不答应,但又不让洋和尚们完全失去希望,等到条件合适的时候在出手,尽可能卖一个好价钱。

    同时商毅也并不担心天主教在中国传播下去之后,在未来会发展到影响朝廷决策的庞大势力。因为且不说在另一时空里,在西方列强的巨舰重炮开路下,天主教都没能统治得了中国人的思想,更何况这时的天主教本身以经在欧州以经开始走下坡路了。

    而且中国本身还有佛教和道教这两大宗教存在,在这种宗教市场几乎以经饱和的状态下,天主教想在中国站稳脚跟,没有几百年的时间根本就做不到。更匆论是介入政治领域了。而等到几百年之后,世界都以经进入了现代社会,一个沒落了的天主教,还能翻得起多大的ng花来。

    但对汤若望的问题,商毅也不能不给予一个合理的解释。因此道:“神父了解我国的情况吧,应该知道我国有不少住在家里的佛教信徒。”

    汤若望怔了一怔,但马上明白过来。道:“将军是说的居士吗?”

    由于受利玛窦神父“合儒超儒”传教策略的影响,汤若望和同伴刚到中国时,不仅精心研习中国语言文化,潜心研究中国经史和伦理,寻找其中东西方文化的融合点。甚至会入乡随俗,脱下教袍,换上僧服,住进中式房屋,以增加中国人的认同感,从而达到其传播信仰的目的。

    研究中国文化,自然不可避免的接触到佛教,这几乎是天主教在中国传播的最大潜在对手。汤若望当然知道,想要成为佛教徒,同样要经历过一番类似洗礼的仪式。但按佛教的理论,只要是心里有佛,无论是否在庙宇中生活,无论是否接受过洗礼仪式,似乎都能够成佛,既得到佛教的认可。因此在中国有一种教名叫居士的人,大多都是官员,文人、士大夫,他们平时的生活与正常无异,可以不受任何佛教律条的约束,但依然可以被视为佛教徒,另一种形式的佛教徒。

    尽管为了多发展信徒,天主教会放宽了许多限制,只要是接受了洗礼,就允许教民信奉其他宗教,可以在教堂里举行祭天、祭祖、甚致拜孔子的仪式。但汤若望还是不能理解佛教中的这一规定,接受洗礼,是天主教徒的最基本条件,如果连洗礼都不接受,还能称得什么信仰吗?要这样的教徒又有什么用呢?因此也百思不解。

    但听商毅这么一说,汤若望立刻醒悟了过来,不得不承认,佛教的这一手确实十分高明。任何一种宗教,对信教的人都有一些教规限制,尽管天主教对这些教规的执行十分宽松,基本是睁一眼闭一眼,但和佛教的这种制度比起来,还是有相当大的差别,对于居士而言,只用在家里念几句经就够了,同时依然可以享受世俗的一切生活,还不违返教义,猫照吃鱼、狗照吃肉,奥特曼照打小怪兽,而且死后照样能升入天国——成佛。

    说白了就是让你先免费注册,然后再慢慢发展vip会员。这样的好事自然谁都愿意干了。尽管他们的信仰并不算坚定,但至少在无形中为佛教又增加了一大批信徒,形成了庞大的信徒基数。而有了这个基数,自然可以再从其中发展信仰坚定而纯洁的信徒了。同时也使佛教在中国久盛难衰,尽管中国出过几位禁止佛教的皇帝,但依然无完全禁止佛教在中国的发展。

    想到这里,汤若望也有些兴奋,认为自己找到了一条在中国传教的新路。但转念一想,不禁又有些泄气了。且不说神圣罗马帝国的教皇是否会同意这个建议,就是天主教会中国传教区的现任会长龙华民神父,恐怕也是不会同意的。

    和前任利玛窦相比,现任的天主教会中国传教区会长龙华民神父的宗教情绪更为狂热,而且传教思想也更为激进,他认为利玛窦过于迁就中国人,影响了天主教的“纯正性”,才导致发展教徒速度太慢。因此在利玛窦去世之后,龙华民开始改变利玛窦的传教路线,坚决排斥儒家思想,严禁中国教民信仰其他宗教,在教堂从事与天主教无关的活动。

    可惜中国不是美州大陆,也不是马尼拉,更不是另一时空的晚淸时代,天主教这样的做法,只能激起社会人士的反感与怀疑,结果在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酿成“南京教案”,使传教士在中国的活动一度遇到很大的困难。在同年,南京礼部侍郎沈潅三次上疏参劾耶稣会士图谋不轨,未得获准。8月底,他交结其他官员,逮捕并关押传教士、教徒,掀起反教会运动。

    要不是当时后金兴起,明朝还需要这伙传教士帮助铸造火炮,而且又多亏了徐光启等人上书,极力分辩,万历皇帝才撤除禁令,传教士才得以继续传教。但传教事业却大受打击,虽然过去了二十多年,但也没有恢复到利玛窦开创的局面。这也时汤若望看重商毅的缘因,他现在迫切希望中国能够找到第二个徐光启。

    虽然“南京教案”发生之后,龙华民被迫也做出了一些改变,但在本质上,他还是不赞这些不纯正的传教方式。不过汤若望的宗教信仰并不少于龙华民,但在变通方面却比龙华民强了许多,同时他在明朝的影响力以经远远高过了龙华民,因此完全可以绕开龙华民,按自己认为正确的方式传教。用中国话,这就叫做“天高皇帝远,谁也管不着”。

    想通了这一点,汤若望对商毅道:“那么,商将军,既然您愿意为我们的传教事业提供帮助,那么需要我们为您做些什么?”

    商毅一听,也不禁好笑,汤若望在中国呆久了,也学着上道了,也知道天下没有免费午餐的道理。

    不过话挑明了就好办了,在“无利不起早”这一点上,老外确实比中国人实在,明码实价,决不遮遮掩掩,那怕是洋和尚也不列外。因此两人经过一番协商之后,马上就达成了几点协议:

    一、商毅将在自己的管辖区和职权范围内,为传教士传教尽可能提供一切的有利条件,并划定修筑教堂的地区给传教士,可以随着管辖区的改变,而享受同样的条件。传教士的传教方法商毅不进行干涉,但必须尊守商毅本人的命令,同时有义务配合商毅来应付朝廷的法令。

    二、允许传教士在商毅管辖区的公开场合內传教,但不经商毅允许,传教士不得在官府、军队、学堂(传教士自办除外)等地区及周边三百米的范围传教。同时也不得强迫居民信教,与其他宗教发生冲突时,交由官府处置,不得私下以暴力行为结决。

    三、传教士有义务向商毅管辖区的各种学院的学生、士兵、工人教授指定的知识,帮助工厂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并且帮助商毅收集翻译指定的书籍,到澳门、马尼拉等地雇佣所需的欧州技术工人,及完成商毅指令完成的其他任务,但不得在此其间趁机传教,拉陇教徒。

    四、商毅会视传教士完成工作的大小,给予传教士合理的报酬。但报酬的支付形式,可以用多种形式来表示,在事先由双方协商而定。

    五、如果传教士在商毅管辖区在违法行为,商毅将有权根据[大明例律],对传教士实行处罚,教会无权干涉。

    五条协议是商毅经过细仔的思考后拟定出来,基本照顾到了双方的利益。而且在目前的条件下,汤若望也不可能要求过高,就是龙华民看了,也提不出其他的异议来。只是加上一条,在商毅的管辖区,禁止除天主教耶稣教会以外的其他教会传教,而且将随着商毅管辖区的改变,依然生效。

    因为天主教内部也分了许多大小教会,在中国活动的传教士其本都是耶稣教会,但在东南亚一些地方,也有其他教会。汤若望显然不希望其他教会来中国分一杯羹。

    商毅听了,也不禁道:“我们中国有一句老话,叫‘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瑚的地方就会有斗争’说得真是一点也没错。”

    汤若望怔了一怔,也有些尴尬的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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