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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那几年 完结+番外_分节阅读_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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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瞄了她一眼,她正低头注视着自己的肚子,满脸的笑意。

    尚阅忍不住轻笑,算了,这大概是一个男人的必经之路。

    还好已经是初夏了,气温正渐渐回升,多洗几次冷水澡,应该也不至于感冒吧。

    嗯,他忍。

    车子疾驰而去,向暖抚着肚子,含笑看了一眼他的侧脸,真好,这么多年兜兜转转,终于还是圆满了。

    ☆、番外1

    童粤第一次遇见他,是在她十五岁那一年,遇见尚阅的一周后。

    那时候的她,被社区救助人员送往了孤儿院,却因为随身携带的银手链和金戒指,被孤儿院的众人冤枉成盗窃,不堪屈辱下,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凌晨,她选择了逃离。

    为了生存,她决定把手里的金戒指卖掉,因为那个戒指是全新的,显然可以比旧手链卖出更高的价格。

    她还记得,那天阳光很晒,天很蓝,除了她,这个世界仿佛都是美好的。

    在踏进典金店的那一刻,她穿着沾满了灰尘的黑色外套,整整比她的身材大了一个size,脸上也涂得黑黑的,头发一片凌乱,脚下踩着一双旧拖鞋,幸好是夏天,不至于冻伤了双脚。

    她的进入,显然遭到了各方侧目,每一个人的嫌弃目光都在告诉她: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手插在口袋里,紧紧地攥住了那枚戒指,小心翼翼,生怕有人会过来把踏抢走。

    “呃……这位小妹妹,你是不是走错地方了?”

    看她直奔黄金柜台,柜内的销售员明显地愣了一下,脸色有些嫌弃又带着尴尬。

    “你们回收黄金吗?”她直视着销售员的眼睛,声音冷淡得不像一个孩子。

    “有是有,但是……”销售员显然不相信她能拿出什么好东西。

    “这个要吗?”她伸出手,手上却是异常的干净,连手心里的戒指,都金光闪闪,没有一丝脏污。

    销售员的眼睛陡然一亮,她从事这行业多年,虽称不上完全专业,但也能看出,这枚戒指不论是从成色还是重量,放在金店里,都能卖出一个不俗的价格。

    “你哪来的?”

    “这你管不着。”

    “不好意思,我们这里不收来路不明的东西。”

    童粤哪能听不出对方语气里的狐疑,淡淡地瞟了销售员一眼,她吧戒指重新放进口袋,转身离开,没有再说一句话。

    就在她走出金店门口的三秒后,她听到身后传来了一句低沉的呼唤:“站住。”

    她不知道对方是不是在叫她,但她还是回头了。

    那是一个身材挺拔的年轻男人,穿着一身正经的黑色西装,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朝她一步步走来。

    “你想卖那个戒指?”

    童粤点头不语。

    “能给我看看吗?”

    “我不相信你。”她本能地退了一步。

    季仲谦顿了顿,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黑色钱夹,然后抽了好几张百元大钞放到她手里,笑着保证:“这是押金。”

    童粤抬头,他很高,以至于她脖子有些酸,但她还是坚持着盯着他的眼睛,直到三十秒后,她相信了他,从口袋里掏出了那枚戒指,放在自己的手心里递到他面前。

    季仲谦盯着那枚戒指看了一会儿,突然开价:“一万块,我买。”

    “一万?”童粤吓得声音都不自觉大了几分,虽然她也知道这枚戒指应该可以卖不少,但一万,未免有些夸张了,“它不值一万。”

    季仲谦微愣,在看到她正经的表情后,不由得失笑。沉默了一会儿,他突然开口:“一万,但不止这枚戒指。”

    “什么意思?”

    “我需要一个助手。”

    “我未成年。”把非分只想修饰得一本正经的男人,她见过不少,童粤冷淡地提醒他这个事实。

    “你想多了。”季仲谦很难想象,一个才不过十几岁的小孩,怎么会有这么老练的思维,但,这恰恰就是他所需要的,“我不会让你做任何你不想做的事情,我只是需要一个不会背叛我的助手,你,很适合。”

    “你凭什么来判断我不会背叛你?”

    “不是判断,而是相信。”季仲谦轻笑,云淡风轻。

    凭什么呢?大概是凭她的眼神吧,那是他一次,见到这么冷淡又没有情感的眼神。

    但就是因为没有情感,才不会背叛。这一点,他相信。

    其实他所谓的相信,和童粤所理解的“相信”,根本不是同一种意义,但年龄所限,童粤显然误解了。

    她以为,他只是相信她,生平第一次,有人说相信她。

    所以,她也付出了同等的相信。

    于是,她走了,怯怯地跟在他身后,带着一枚崭新的戒指,和一生中全部的信任。

    2、

    季仲谦把她带回了他家,面对着他父亲的怒吼,他只弯腰对她说了唯一的一句话:“去二楼最左边的房间里洗个澡,那是你的房间。”

    童粤点了点头,踩着妥协往楼上走。

    “胡闹!老李!给我拦住她!”身后传来了季恒业的愤怒的咆哮声。

    看到那抹矗立在自己面前的黑色身影,童粤回头看了他一眼。季仲谦淡笑着点了点头,并没有说话。

    但她懂了。

    突然一个弯腰,童粤眼疾手快地从管家老李的手臂下穿过,飞快地奔向房间,没有再回头望一眼。

    与一脸惊讶的老李和满脸愤怒的父亲不同,季仲谦突然放声大笑,脚步洒脱地往楼上走去。

    让保姆出门买了几套衣服,季仲谦把袋子挂在了房间的门把上,并敲了敲门暗示。

    童粤洗去了满身的脏污,又梳理了一下自己本来很顺滑但却因为太久不打理而结成一团的头发,这才小跑着去开了门。没看到他的身影,却瞧见了好几个袋子,她疑惑地打开,才发现里面有好些漂亮的衣服。

    愣了愣,童粤关好门,把衣服摆在床头,却再也没有动过。

    把自己的脏衣服洗好晾到阳光下,猛烈的阳光照射下,不过两个小时,便都干了。她取下来抖了抖,重新穿上。

    季仲谦再次看到她的时候,她已经彻底变了样貌,如果不是身上那套即使洗了还是带着印记的脏衣服,他甚至认不出,这就是那个他在路上遇到的脏脏的小女孩。

    眼前的她,一头顺直的黑发被她简单的扎成了马尾,高高的置于头顶,脸上已经丝毫没有了脏污,小小的鹅蛋脸红润光滑,大大的眼睛还带着沐浴后的水灵。虽然才十几岁,但季仲谦可以肯定,将来的她,绝对会美到可以倾倒众人。

    没有感情,能力出众,这是身为他的助手最重要的两个特性。

    美,那就如虎添翼。

    他果然押对了宝。

    “为什么不穿新衣服?”

    “你只是让我当助手,那么除了工资,我不收任何多余的东西。”

    季仲谦又是一愣,反应过来之后,只是笑着点头,从抽屉里拿出了一万块钱,放到了她面前。

    “把戒指给我。”

    童粤从口袋里掏出了戒指放到桌上,一物换一物,公平公正。

    收过钱,童粤大约瞟了一眼,又从里面拿出了一半放回到他面前,冷着表情说:“这些,买你放在我房间的那些衣服,不知道够不够。”

    “足够了。”季仲谦挑眉,与她开起了玩笑,“为什么不直接自己去买更喜欢的?”

    “衣服而已,能穿就行,没什么喜不喜欢。”说完,她把余下的钱往口袋里一塞,转身出了他的卧室。

    3、

    于是,她成了他的所谓助手。

    其实,做他的助手似乎挺无聊的,她每天做的事情,不过也就是学习、学习、学习罢了。

    他的理由是:你必须具备足够的知识水平,才能担起这份工作。

    所以,她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学习上,除了业余时间帮他打打文件、整理整理物品以外,过得几乎不像一个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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