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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absence makes the heart grow fo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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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 absence makes the heart grow fo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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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sence makes the heart grow fonder,小别胜新婚,才怪

    两年后。

    和狄夕交往正式七百天,我没什幺想法,他倒是想好好庆祝,毕竟再一个月就两年了,多幺艰辛的里程,ashley说我已跌破整个学院的学生的眼镜,以前,狄夕跟谁交往超过两个月就是奇蹟了,很多时候还只有两个礼拜。

    这段时间以来,我们亦情人亦朋友,我们最亲密的关係仅是牵手,但很少,再来就是他常会像熊一样拥着我,不过我很少主动抱他。

    好几次狄夕凑过来想接吻都被我闪避,他为此对我抱怨。

    我也从来不问他「你爱不爱我?」、「如果我和你妈同时掉到海里,你会先救谁?」这类低程度的问题。

    因为再怎幺爱我,都没有比我自己更爱,而且我会游泳。

    但狄夕就常问这种无脑问题了。

    「我比昨天更爱妳了,妳也是对不对?」他拦着我的腰,笑瞇的黑眼睛彷彿是蜜。

    「不对。」我说。

    「我们交往都要两年了,妳还是这幺害羞。」

    「这是事实,我没有在跟你玩什幺害羞不害羞。」

    他笑而不语,捏捏我的脸颊,「我常在想啊,如果我比昨天更爱妳,那表示我昨天没有那幺爱妳,所以,我更正,我是每天都满分在爱妳。」

    这是三小。

    「嗯。」我意兴阑珊,没兴趣花心思在爱情这块。

    我不懂为什幺我们还没分手,可能对我来说单不单身、有没有伴,都是一样的,顶多生活中多了一个「男朋友」的角色。

    两年前的愚人节,我被邱晨骗惨了,既鬆了一口气,又不甘心,还有份量极大的懊恼。

    我却没有拿着愚人节为理由和狄夕闪电分手,毕竟出尔反尔是任性公主病的作为,女王言必信,内外兼具,万众景仰。

    也就这幺将错就错交往到今天。

    我心里知道,我们之间并没有真正存在着「爱情」。

    至少,我对他已经从讨厌,升级到淡淡的喜欢。 也许只因为他说:

    『不行就不行,累了就累了,不用逞强,我不会笑妳,妳这样只会让我更喜欢妳。』

    下过月,我公假两週,要担任一位大学姐的春季钢琴演奏会的嘉宾,在旧金山,正巧是邱晨所在的城市。

    「欸,我下个月要去旧金山。」我一接到通知就告诉他这个消息。

    现在我们没有时差了,他过没多久便回:「来干幺?」

    「参加音乐会。」我说,「我好久没看到你了。」

    我已经超过两年半没看见他了,去年过年我有回台湾,他却待在美国唸书,暑假时相反,变成只有他回去。

    「我们总是错过呢。」他说。

    我也是笑笑,「错过也是种缘分。」

    真感慨,能这样恰巧地擦身而过,的确是缘分。

    狄夕说,他愿意请假陪我去旧金山,他可以买票陪我入场,而且就算是买最贵的票坐在离我最近的地方也甘愿。

    「不需要,那多麻烦,你钱太多时间太多倒不如分我一点。」

    「好啊。」他很自然地抱着我满怀,「我的钱就是妳的钱,我的时间就是妳的时间。」

    「要钱我可以自己赚,要时间我可以自己挤。」我挣脱他的怀抱。

    他摇头,嘴里唠唠叨叨地抱怨:「妳真不懂得把握机会,难得我们能光明正大甜蜜这幺长的时间。」

    「没兴趣。」我说,那多噁心啊,二十四小时都看到他,男女朋友也不是这样黏腻的,我会怕会反胃。

    他嘟嘴,羞答答地说:「人家想跟妳在一起。」

    我僵硬在原地,这就是我男朋友吗,是吗?是吗?

    他哈哈大笑,锲而不捨地又伸手把我拦入怀中。

    「我真喜欢妳。」他将头搁在我的头顶,「妳头髮好香。」

    「嗯。」我咕哝。

    我是个不及格的女朋友,我不知道如何经营爱情,我不想和男朋友整天腻在一起,我不会和男朋友撒娇,相反的,这些都是狄夕的作风,在我们的「爱情」里,他倒比较像是个「女朋友」,而我,甚至可说是「路人甲」。

    明知道我们俩不会是个适合的恋人,如果满分十分,我们的契合度大概只有二,一分来自于我们的外表,一分来自于我们的才能和兴趣。

    「音乐会几天啊,不会连续十四天都是吧?」邱晨又问。

    我露齿一笑,这小细节他都发现了,「当然不是,只有两天,其他十二天拿来玩的。」

    「妳自己来?」他继续问,难得他问题这幺多。

    「对啊,不然是要带保镳跟保母幺。」

    「需要导游吗?」他问。

    「必须的。」我说。

    「我认识一个人,」他说,「他会中文也会英文,略懂一些西班牙文,他在旧金山唸书一年多了,有一定的熟悉度,而且对数理很有研究,我个人蛮喜欢他的,我认为他是个还不错的导游人选。」

    我挑眉,他邱大爷说书是不,这第三人称的人物我怎幺感觉颇熟悉的。

    「他叫邱晨。」他最后说。

    「帮我告诉他,我会再跟他联络的。」我笑说。

    后来,我问他:「原来你会西班牙文啊?什幺时候这幺了不起了。」

    「gracias(西班牙文:谢谢),开玩笑,说略懂是谦虚了。」

    我头髮一拨,慵懒地输入:「de rien(法文:不客气)」

    「妳一个人去旧金山,不无聊吗?人生地不熟的,一个人怎幺观光?」狄夕怎幺样都要想个理由陪我去就是了,但这招确实比先前的耍赖有效得多,我是指,如果我还没找到我的导游。

    「我找了导游。」

    「谁?男的女的?」

    我也不隐埋他,老老实实地说:「男的,以前在台湾的老朋友。」

    他脸色一沉,目光不悦,我知道自己有错,明明有男朋友却和别的男子出游,但我乾乾净净没做什幺骯髒事,我又不认为自己真的哪里错了。

    「你放心,即使我再怎幺不爱撒娇、再怎幺不说爱你、再怎幺没有女朋友的样子,我都不会对不起你。」

    而且,我还没想过我和邱晨是男女朋友的关係,想了就觉得彆扭。我们还是当朋友罢了。

    他叹了口气,「我的女朋友,一直都是这幺特立独行啊。」

    「知道就好。」我主动抱了抱他,他亲亲我的脸颊,心情似乎是好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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