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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点一到,乐曲停下,我阖上钢琴盖,拿了沙发上的手机、皮夹和棒球外套準备出门觅食。

    踏出家门前我踌躇了半晌,迟疑是否该戴个帽子或墨镜,毕竟身为公众人物,明目张胆地出现在人群之中难免不适,但恐怕新款gui太阳眼镜加上我完美的瓜子脸,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才更显突兀吧!

    思索了几秒钟,我抓起平民风的牛仔布渔夫帽,捨弃高贵太阳眼镜,帅气地戴上后正式出门。

    吵闹的麦当劳,身高不到我的二分之一的幼儿横冲直撞,手里抓着稀巴烂的不明物体,也许是薯条,上头还沾有红红的番茄酱,我皱了皱眉--其实我不讨厌小孩,不讨厌安静乖巧的小孩,就像邱晨的小姪女,实在是个气质萌娃,完全是我的缩小版。

    「小姐,请问需要什幺?」

    「红茶拿铁,半糖去冰,带走。」我漫不经心地回答,心里还想着可爱小女孩,以至于自己说了什幺蠢话以及店员的错愕我一点也没发现。

    「小姐我们这里是麦当劳。」

    我认真地看着他,回想我刚才到底说了什幺,最后我强装镇定,优雅地开口:「不是说餐餐自由配吗?你们这是广告不实你知不知道?」对啊,根本没有什幺「自由配」,我随便讲一个就掉漆。

    他目瞪口呆地看着我,一时无法理解我吐出的二十多个字,员工手册大概没有关于「遇见美女客人该怎幺做回应」或是「美女客人之不可思议话语处理篇」的指导。

    「我要一份大沙拉和美式咖啡中杯,带走,谢谢。」在他还没找回理智之前,我说。

    我想,要是我再不要脸地争论下去,明天网路上大概会传着「天才音乐家梁路庭化身麦当劳澳客」,吧啦吧啦吧啦,再过三天,转换成「梁路庭公然调情麦当劳嫩店员」,谁知道一个礼拜后会进化成什幺骇人的话题,毕竟网路世界是很可怕的。

    「呃、好」他慌慌张张地记录,狼狈地请我到一边等候餐点。

    三分钟后,完全不顾其他客人莫名其妙的表情,我拿了小纸袋,娇媚地对着店员笑了笑,头也不回地踏出麦当劳,那愚蠢的红茶拿铁,已永久被我的记忆海马迴驱逐。

    还好在不太明亮的灯光下,帽子又替我添了些阴影,应该没有太容易被认出来。

    一般来说,我是很能接受粉丝认亲,仅限于我穿着prada的米色风衣和manolo blahnik的傲娇高跟鞋,或其他占领时尚尖端的穿着打扮,否则我会以充满怨恨的双眼,微笑地接受粉丝要求签名

    而在现在这样,我刚脱离窘困场面、脸上还挂着快崩溃的僵硬笑容的状况下,我更不可能会有多大的耐心了,谢谢粉丝们,但在这种时刻遇到不对的我,快走吧。

    生冷的沙拉吞下肚,手中的玻璃棒无聊地搅拌着咖啡,中午的电视节目难看死了,只有偶像剧重播稍微能看,但我已经看了三次。

    音乐频道正播着新生代歌手的介绍,我停下来看了三十秒后迅速转台,据说是创作型歌手,作词作曲自己来,但是歌词内容重複着「好喜欢你」、「爱情」、「开心」等小学程度的词语,根本毫无重点,旋律也没什幺记忆点和个人色彩,但偏偏人家就是有他的歌迷群。

    好吧,至少他是努力的。

    解决掉碗里最后一粒葡萄乾和杯中最后一口咖啡,我用力关掉电视,为自己缴了第四台的钱、却没有好看的电视可看而感到愤怒。

    我拨了号给于音,「于音啊,卫生纸用完没?我陪妳去买。」这句话的正确解读应该是:「女王无聊想出去逛逛街,妳快过来。」

    「学姐我马上要上课了啦,学生都到了。」

    她刻意压低音量,我听了不太愉快,但却不能抱怨,毕竟音乐学院出身并没有什幺出路,像她就是常见的钢琴老师,一小时一两千块,偶尔节日或年终,贵妇妈妈们会包个用tiffany之类的名贵香水喷过的红包。

    而我不过是特别幸运地能在音乐、时尚圈发光,拍个杂誌封面就可以赚好几万。

    「下课有空再打给我。」接着,我关掉手机。

    我要找人,绝对不会简简单单的简讯或line搞定,急性子的我无法忍受传出去的讯息没有已读甚至毫无回应,我要的昰高效率的随call随应,而一直以来只有邱晨在我的满意範围内。

    家里电话响了,它很少发出声音的,因为和我熟识的朋友都知道,对于女王而言,起身走到电话所在地接电话是非常疲倦的,只有手机是我能伸手接起、并不会感到劳累的联络方式。

    「路庭妳手机怎幺关了啊,人家打了好几通耶,真是急死了」和我十分友好的服装设计师eric嗲声嗲气的嗓音充斥整个话筒,虽然已不是第一天知道他有多幺女性化、声音有多幺噁心,我仍颇不高兴地瞪着电话。

    卡通人物巧虎的英文名字也叫eric,以至于每次看到他都让我想到巧虎带着小朋友们唱唱跳跳的画面,这不是太舒服的。

    「我不爽开机。」

    「好啦,妳快来帮我啦,那些嫩模真是够嚣张的,根本不把人家放在眼里」

    即使不太能理解他在说什幺外星鬼话,我仍充满义气地换了件marc jacobs牛仔裤和无袖短背心,头上戴着酒红色太阳眼镜,帅气出门。

    marc jacobs一直是我的爱用品牌之一,有昂贵高雅的名媛款,也有(较)平价时尚的年轻款,尤其出席非正式场合或一般旅游,都不用因为衣服太娇贵而不敢有什幺大动作。

    敢为难我的eric小妹,虽然他是个男孩,我怎幺可能白白放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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