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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文化窃贼
- 周日下午,江永文还是回到了学校,没办法,明天才是周一,江父得到人家班主任上班时间才能办理离校手续。
他清楚地知道,初中的校园生活,不多了,这天晚上也许是他在学校的最后一个晚上了。因此,一到教室,他就无比安静,一时盯着前面的何燕看,一时又思绪迷离,遐想万千。
一想到以后不能常常见着何燕,他的心又痛了不少,有点后悔,不过又清醒地知道,若是把时间都浪费在学校,也不见得是件好事;最少,以他的现状,与何燕有点差距。他是一个比较现实的人,少了少年的天真,他可不会真的认为一个农村穷小子真能给人家一个大美女什么幸福!
老天是何其大度,让他有了穿越的机会;老天又是何其地残忍,硬生生把他搞了回来,却没有像小说里写的那样给他一个好的出身,什么都要重头做起,可白手起家又岂是那么容易的事!
这也就罢了,关键的是老天竟然没有给他一两种异能什么的,人还没有变,也没见得比以前要聪明多少,就说学习吧,除了了解点后世的知识外,考试成绩还是高不了多少,数学一样差,英语也烂得要命。
唯一给江永文一点安慰的就是力气了,跟爷爷练拳的这两天,他发觉自己的力气比印象中的要大了许多,一拳下去,不说轰倒一头牛那么夸张,但是打倒一个人的能力还是有的。
坐在位子里,江永文开始为钱的事烦恼了,眼看世界杯就要来临,他还想分一杯羹呢,如果没有发家资金,一切都是空谈!怎样才能筹集到资金呢?
凭着后世的诸多创意写作,做个文化名人?说实话,江永文很想走这条路,因为在他这个国度里,文人有着莫名的地位;一个富豪,纵使你历经千辛万苦白手起家,可如果你只是做简单的物质经营,你也不过得到一个暴发户的名头而已;可若你是做文化生意的,那你就是一个儒商,顶着一个著名文人的名头,有时就是连政府机关都得卖你个面子,因为你是一个很有号召力的宣传媒介了!
这是一个莫大的诱惑,江永文将来无疑是要做大事的人,如果能顶上这么一号帽子,也许能在某些方面能得到意想不到的好处!为了这些好处,他甘愿做上一个文化窃贼!
再说了,在前世,写作也是他的志向嘛——说到志向,江永文又感到好笑了,坐在他身边的万方同志,就有着比较有趣的志向:他对生物很感兴趣,确切地说,对药物学比较有研究志向。兴趣的来源说来有点可笑,当年他看《鹿鼎记》,看到韦爵爷数次用蒙汗药之类的东西把敌人放翻,从此对这类神奇的药物产生了莫大的兴趣,陷入了狂热之中。生物课时认真无比,看了不少这方面的书籍,很是专家的样子。
江永文想到了现实,如今大陆,计算机事业发展缓慢,个人计算机还没有普及,如此一来,单是写作,他就得用纸笔写就,那可都是不小的工程量呀,印象中的那些小说,等写好的时候,都不知道是什么猴年马月了!
“唉!”江永文叹了口气。
“蚊子,怎么了?”万方乍闻叹息,不由奇怪地问。
“没,没什么。”江永文掩饰说着。
万方见对方脸色沮丧,想问又不好问,岔开话题,连忙笑道:“好吧,我给你看个好东西!”说完从自己的抽屉里拿出一个四方型的随身听,拨弄一番,把耳塞递给江永文,得意不已,“我刚买不久的耳机,给你听听音乐,这可是张学有的歌哦!”
江永文疑惑地接过耳塞,塞到耳朵里,耳中传来了张学有那特有的磁性嗓音,唱着他那首经久不衰的《吻别》。
正当江永文陶醉在美妙的音乐时,万方扯下他的耳塞,得意地笑道:“怎么样,他可是一个音乐高手哦!”
音乐高手……江永文心神一震再震,如今才是94年,距离2008年有十四年的光景,这十四年间,出了多少音乐高手,又唱了多少动听的歌曲,那些经过时间考验的经典歌曲,就是过了十多年,也还在哄传呀!
记得……自己就是这么一个音乐爱好人嘛!虽然没有达到音乐人能创作的地步,但是,熟唱那些名曲的他,此时此境,不正俨然一个音乐高手么!
貌似……这个时代的娱乐,那可是赚大钱的时机呀,虽然说再过那么两三年电影就要没落了,可音乐还是具有颇大的市场,如果……他把后世才出现的歌曲“创作”出来,再寄给音乐制作公司,岂不是赚翻了?
这可比写小说要来得快呀,就是歌词要翻译成繁体字,一首歌也不过几百字而已,很有搞头的嘛!
江永文得意地笑了,高兴得差点要大喊起来,刚才的灰心立刻灰飞烟灭,重心拾起雄心壮志。
江永文把耳塞递回给万方,挤眉弄眼地道:“小万子,你知道吗,其实……我也是一个音乐高手!”
“啥?你说啥?”万方瞪大着眼珠子。
江永文叹道:“其实你不知道,我这个人最喜欢音乐了,从小学起就开始练音乐……哦,说错了,是练着创作音乐,至于唱功嘛,一般而已。这些年,我可是写了不少歌曲哦!”
“真的假的?”万方一直以为很了解这个同桌了,长久以来,都没见着江大作曲家展现过音乐才华,本以为他在吹牛,可对方说得很严肃认真,不由得疑惑起来。
江永文暗道惭愧,欺骗最好的朋友,真有点于心不忍,不过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总不能说自己的脑袋已经是十几年后的自己了吧?本来可以直接把后世的歌都一股脑儿拿出来,又怕过于突然惊世骇俗,只得先声明自己的爱好。
至于这爱好,之前是子乌虚有的事,说到爱好音乐,还是上大学之后才发生兴趣的,当时他加入了一个音乐爱好协会,时不时去听些讲座,倒也学会了弹吉他,还学会了看五线谱。
之后就是大学毕业,有了一台二手电脑,在网上搜索,在电脑盘里下载了不下于2的歌曲,怎么说也有一百多首吧,都是传唱一时的经典曲目。有空的时候就听那么一下,几年下来,都听得滚瓜烂熟了。
他唱功不擅长,更不会作曲,不过嘛,如今回到了十几年前,谁还敢说他不会作曲,等他把那些经典歌曲给“默写”下来的时候,他的头衔想必又要添上“天才作曲家”的名号了!
自己不单会写小说,还会写歌,而且无一不是经典,这样的噱头,还不能让自己成为一个地地道道的文化名人么!真是太爽了!在这里,首先要感谢文化盗版者,没有他们的努力,自己不会看过那么多小说,也不能免费下载如此之多的歌曲!感谢他们,感谢用熟了的千千静听,感谢举办同一首歌的,感谢给他重来一次机会的老天!
“你不信么?我这就写给你看!下课再唱给你听听,到时可不要感动得掉眼泪哦!”江永文得意非凡地说。
万方呵呵笑道:“那我真要拭目以待了!”
江永文自信万分地摊开纸,紧握着笔,一时又愣了,十多年的积累,经典动听的歌曲真的是太多了,应该先写哪一首呢?
偶一抬头,看见娴静的何燕坐在前方,长发披肩,还有半个侧脸,心神微颤,灵感一上来,大笔一挥,把后世陈某人的成名之作《有没有人告诉你》的歌词写在了白纸之上。
“可以了?”万方见江永文顷刻间就写完,不明所以,把纸抽出来,低声念了起来:
当火车开入这座陌生的城市
那是从来就没有见过的霓虹
我打开离别时你送我的信件
忽然感到无比的思念
看不见雪的冬天不夜的城市
我听见有人欢呼有人在哭泣
早习惯穿梭充满诱惑的黑夜
但却无法忘记你的脸
有没有人曾告诉你我很爱你
有没有人曾在你日记里哭泣
有没有人曾告诉你我很在意
在意这座城市的距离
“怎么样?”江永文询问道。
万方撇撇嘴道:“不怎么样,歌词太俗,你不是说音乐创作么,写个歌词就是了?”
“你急什么,等下课了我唱你听听,这可是我辛苦了无数个日夜才完成的!”江某人毫无廉耻之心地把他人的劳动果实占为己有。可怜了那个陈小生,日后还不知道能不能创作出这种深情款款的歌来,若是不能,成不了名,岂不是罪过!
( 1994新农村 p:///1/1457/ )